Table of Contents
民事發現通常是诉讼最資源密集的阶段,但也是最直接決定案件結局的阶段。 如果案件被正确执行, 發現可以确保所有当事方都能取得必要的證據, 提出申請和辯護, 推动早日和解, 防止伏擊。 如果管理不当, 可能會造成成本被壓碎、 被強暴制裁, 甚至案件被裁決。 全面概述會研究民事發現的基本原则、主要發現方法、程序步骤以及有助于法律專家高效和道德地渡過這复杂的过程的最佳做法。
公民發現是什麼?
公民發現是诉讼各方在審判前交流信息和收集證據的正式程序。它受《联邦民事诉讼法》第26条至第37條的聯邦法院管理,在大部分州法院中也适用相似的规则。 發現的核心目的是消除驚奇、鼓励透明解決、缩小必須審判的問題,使诉讼程序更加公平。 發現也保存了證據,防止其被破坏,并讓各方能尽早估量其案件的優點和弱點。
發現不是無限的。 根據FRCP第26(b)(1)条规则,發現必須與案件需求成正比,要考慮問題的重要性、爭議的金额、当事方的資源、诉讼的複雜性以及被告方的負擔。 随着法院推回了要求把反對者埋入不相關資料的過份廣泛的要求,此比例性原理已日益重要。 了解可允许的發現的范围和随之而來的义务是有效案件管理的第一步。
探秘方法的主要类型
每個發現方法都具有不同的目的,而且有技能的律師們將它們结合起来,以建立完整的證據圖像。 下面是對最常用方法的更廣泛的觀察。
审讯
審問是向另一方提出的书面問題,必須以宣誓方式回答。 聯邦法院限制審問(通常是25次,包括子部分)以減少过度使用。審問在取得基本信息(如證人身份、相关文件的存在以及当事人的案情理論)方面尤其有用。 精心起草是必要的:模糊或过于宽泛的審問引致反對,而精确的、有针对性的問題則會提供可诉诸的答案。
交存
投資涉及由法庭記者(通常錄像)錄制的對宣誓的證人口头審問。 投資讓律師可以評估證人可信度、鎖定宣誓的證詞、深入探究超出书面答复的問題。 公司代表的投資在规则30(b)(6)下尤为有力,正如指定人代表实体本身所言。 最佳做法是全面準備、避免教導證人、使用文件來重新回憶或彈劾不一致的言論。
生产要求
要求提供文件、電子存储信息或有形物是現代發現的運作。 缔约各方必須提供其掌握、保管或控制的文件, 且具有相关性和比例性。 如今, 這意味著處理電子郵件檔案、數據庫、雲封和元数据。 一旦合理預期了官司, 保護ESI的責任就開始了, 如果不能做到, 便會受到強暴制裁。 最佳的做法就是發出具特定日期範圍和保管人的定向要求, 而不是掃描可能遭到挑戰的锅爐要求。
接纳申请
入院要求讓一方承認或否認特定事實陈述(或文件的真实性)。如果被申请人不及时回答,每件事都被视为被接受。入院要求是縮小問題、消除在審判中證明無争议事實的必要性以及可能贏得即決判決的有力工具。在其他發現澄清事實后,應使用,并起草成簡易、無條件的供述。
体格和精神检查
根據第35條,法院可以命令身心有爭議的一方接受中立專家的檢查。 這種方法在人身伤害、醫療失常和工作歧視案件中很常见。 要求方必須證明合理理由。 檢查通常由醫生或心理學家來做,審查方收到一份可在審判中使用的书面報告。
探索进程中的程序步骤
發現过程依著一系列有條理的步子進行,
初步披露(第26(a)(1)条)
各方必須自動提供初始披露, 包括可能掌握可發現信息的證人姓名和聯絡人信息、文件副本或描述以及所持有的ESI、損失計算和保險協議。 這些披露為之後的所有發現都提供了舞台。 不做出初始披露, 可能會在審判中排除這些證據。
探索计划和日程安排會議
案件早期,各方常參加聯邦規定26(f)會議(a meet ⁇ and ⁇ confer),討論發現的範圍、任何與ESI保全相關的問題、是否同意發現計劃以及重要事件的時間。 結果是提出了排期命令,定下了發現事實、專家發現和完成發現阶段的最后期限。 法院依靠這些計劃來管理案件紀錄并强制遵守。
正在提供正式的探索要求
最初披露後, 方會為審訊、制作、收視請求、以及證詞通知服務。 每類要求都有自己的時間和服务要求。 例如, 審訊和收視要求必須在發現前完成。 方會提前追蹤所有期限, 并提前提供發現, 以留下留待追蹤的空間 。
答复和反对意见
應答方有特定期限( 通常是在聯邦法院裡30天) 提供书面答复。 要要求製作, 答复必須指出檢查和抄寫是允許的, 或是表示反對。 反對必須有特別的說明, 不能是锅爐。 對於審問, 除非反對, 每個問題必須被单独地、完全地宣誓回答。 不及时答复的一方可以放棄所有反對。 最佳的办法是, 仔细评估每份要求, 迅速提供具應答性、非偏重的材料, 并将任何被扣下的文件登入特權紀錄 。
交存和專家探索
專家的發現通常在交流书面發現之后,但在真相發現结束之前。 專家的發現遵循了一個不同的路徑:当事方必須披露專家報告(除非專家只是做試驗性顧問),然后可以推翻對手的專家。專家的發現要遵守严格的期限,而且常常需要從專家的基礎工作來协调文件的制作和資料。
發現動機
共同的請求包括強迫(要求一方做出答复的法院命令)、要求保护令和制裁的动议。 满足和(conper)要求的当事方必须努力在法院不介入的情况下解决争议。
有效和高效的发现最佳做法
管理好發現需要纪律、組織和战略思考。 以下最佳做法可以有助于降低成本、避免制裁、以及最大限度地增加所獲證據的价值。
從開始就實施比例
分析案件是否需要相當多的證據。 考慮爭議的多寡、問題的複雜性以及對方的負擔。 適合於特定事實和法律问题,而不是發射产生大量不相關數據的獵槍式要求。 法院日益愿意切断不符合比例標準的發現。
制定一份ESI 全面計劃
在現今的數位世界中,e ⁇ discovery幾乎總是扮演著主要角色。 和客戶早期合作, 實施合法持有量、 數據源、 找出合理的搜尋名詞和保管人。 使用像 [[FLT: 0] 的 EDRM [[FLT: 1] 樣式來构建e ⁇ discovery 行程。 合作在搜尋名詞和技术協助審查(TAR) 协议上與反對的律師合作, 以减少爭議。 預防中繼資料, 如果ESI 的容量很大, 考慮使用預估碼來降低審查成本 。
保持一個實際有用的私密紀錄
相關方必須披露是否以特權(律師)為理由扣留文件。特權紀錄必須描述文件(日期、作者、收件人、事由), 并提供足够細節, 讓對方能評估特權申請。 最佳的辦法是使用一致的樣本, 以及將紀錄更新為發現所得。 有些法院允許大量相似的特權通信的絕對紀錄, 但這需要另一方或法院的批准。
交流与合作反對的律師
阻擋合理發現的不良行為會引來制裁动议,並毒害诉讼大氣。 相反, 試著早日建立職業關係。 必要时, 以常用格式交流ESI, 并迅速改正任何意外的產品。 许多法院現在需要一份“遵守證 ” , 以表達善意努力才能提出动议。 合作可以降低成本,加快解析速度。
遵守所有截止日期—— 并記錄所有文件
發現期限是法院规定的,很少有灵活性。 使用案件管理系统來追蹤送达日期、答复期限和證詞排期。 保留一個發現紀錄,記錄每次要求的日期、另一方的答复以及任何后续通信。 如果要您提出命令或應付制裁的动议,此文件就非常有價值。 不遵守最后期限,就可能自动承認(根据第36條)事實、放棄反對甚至撤銷。
使用科技來精简文件檢視
手動文件審查很貴而且容易出錯。 現代的 e 探索平台( 相關性、 Logikcull、 Everlaw) 提供了工具來解寫、 索引和搜尋文件。 預估編碼( 也稱為 TAR) 使用機械學習來辨識應用性文件, 大大減低了人員審查的負擔。 雖然初始設置成本可能很高, 但大案的节省是巨大的。 確保您的製作以可搜尋、 載的格式( 如 TIFF 和 OCR 文本) 避免爭論使用性 。
預期和管理政治風險
政治迫害—— 破坏或篡改證據—— 可能具有毁灭性。 一旦合理预计到诉讼, 必須向主要保管人发出合法扣押通知。 扣留通知的文字要通俗明了, 并定期加強。 監控遵守, 以查核資料保存。 如果意外的破壞發生, 請參考 康奈爾法律信息研究所[ 概述, 并在另一方知道之前, 考慮自報法院。 早期合作可以减轻制裁。
共同的發現挑戰和如何克服它們
過大或不適合的請求
通常, 当事方會提供尋找所有涉及整項业务的文件或電子郵件的發現要求。 有效的回應方式是以過量的買賣和缺乏相称性为由提出反對。 提供對負擔( 如保管人數、ESI量、所需時間) 的具体解釋。 提出更有限的替代方案, 如抽查一項資料或商定保管人和搜尋條件。 如果当事方不能同意, 寻求保护令 。
特權免予和不公生产
產生特权文件會意外地放棄此特權。 要保護不被放棄, 請在產生前先檢查所有文件。 使用權限協議( 规则 502( d) ) , 使製作方可以不慎收回產生的特權文件, 而不放棄整個主題的特權。 很多法院現在都應要求下此命令 。
电子探索爭議與搜尋條件
制定既包容又不過寬的搜尋條款, 通常會導致大量會議。 最佳的辦法是從案件關鍵事實開始, 以樣本數據集為考驗, 并用反對的律師來完善。 如果爭議持續, 考慮使用概念搜尋工具。 把所有協議都用ESI 协议的序號來記錄 。
排解阻礙與說話反對
某些律師以爭議性或暗示性反對來教導證人。 如果證詞是在聯邦法院中取得的(第30(c)(2)条规则), 反對必須簡化且不暗示。 不要指示證人不回答, 除非問題寻求保密信息或違反法院命令。 如果有阻礙, 您可以中止證詞, 并寻求法院的裁决。 永遠要提供不端行為的明確記錄。
科技在現代探索中的作用
科技已經在根本上改變了發現。 电子儲存的信息現在占民事案件證據的绝大多数。 FRIC已經被修正,以處理ESI, 包括第34(b)條要求方能指定製作形式(例如原生、TIFF、PDF)。 AI ⁇ AAAAAAAssistance review等工具可以在數日內處理數百萬份文件。 然而,依靠科技也帶來了風險:搜尋條件不正確、元数据流失、以及自動數據刪除政策所騙取。
最佳做法是尽早指定一個e discovery elignation,最好是有專業技术的人,在法律團隊和IT部之間可以交流。很多法律公司現在都雇用了專門的e discovery 律師或顧問。在小的案件中,像電子郵件線接觸和近似重复的偵測等簡單的解決方法仍然可以节省很多。 了解e discovery 工具的能力和局限性,是今天任何诉讼者所必不可少的。
國際和多域探索
美國法院仍然會強制提供相關信息,即使它违反了外国法律,但通常會权衡禮让因素。 美國律師協會的电子發現資源[ 提供了跨界衝突的指南。 最佳做法是商議一個特殊發現令,以平衡辖区的資料私密义务和美国的程序要求。
結 论
公民發現是推动現代诉讼的引擎。 井上發現程序不仅揭示了真相,而且鼓励早日和解,降低审判风险,并确保公正司法。 通过掌握各种发现方法,遵守程序要求,明智地运用技术,遵循最佳做法,法律專家可以把發現從沉重的負擔變成战略优势。 随着诉讼的進展 — — 數量大,保存义务更長,规则也不断变化 — — 保持現代的發現法和技术不是可選的;它对于有才能的实践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