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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再審判的動機是什麼?
民事重審是命令后要求重新審判或命令後要求法院重新審判其決定。 和把案件轉至更高級法院審判的法律錯誤的上诉不同,重審动议仍由審判法院管辖。 目的不是重審案件,而是改正可能導致不公結果的具体錯誤,法律、事實或文秘。 法院通常會反對這些动议,因为这些动议打斷了終局,但當判決明顯錯誤時,它們是安全阀門。
大部分司法管辖区都承認根据特定程序規定提出的重審要求。在聯邦法院,主要手段是聯邦民事诉讼規定59(e) (修改或修正判决的动议),或者在某些巡回法庭中,第60(b)条规则(因錯誤、不明智、新證據等而免予判决的补救 ) 。 州法院的規定相差很大:有些法院采用了與联邦反共產黨几乎相同的規定,而另一些法院则采用了独特的程序和较短的最后期限。 理解哪個規定你的案件是任何重審策略的第一步。 例如,如果一個被標為“重審”的动议不在28天的窗口內,那么它可以被視為第60(b)条规则的規定,它會承担更大的负担,而且有不同的標準。
法官們也分別了旨在做出最终判决的訴求和旨在做出中间命令的訴求。 中间命令 — — 一個不能最终解决案件的命令 — — 可以由法院的固有权威或聯邦惯例第54(b)条规则重新加以审议,而這条规则允许在做出最终判决之前的任何时候修改。 灵活性意味著一方当事人可能有更多的余地去挑战非最终裁决,但明确错误或新證據的原理依然适用。 理解這些微妙性至关重要,因为错误的程序標籤可以造成自动否定或放棄上诉辯論。
您應該什麼時候提出重新考慮的動議 ?
時間是一切,但提出动议的理由也是如此。法院不會只因一方不同意結果而批准重審。 有效的理由一般分为四類:
- 新的證據是不可能在更早時發現的。 。 證據必須是实质性的, 而不是只是累积的。 例如, 先前沒有的證人突然拿出了證件, 或者由于行政錯誤, 一個關鍵的展品被疏忽於審判記錄。 顯示您在判決前已盡了合理的努力取得證據, —— 法庭會在最努力的時間下, 拒絕那些可以找到的證據 。
- 法律或事實的錯誤。 法院誤用了一個法规,忽略了控制先例,或做了一個沒有記錄支持的事實判斷。這是最常見的道理,但法院需要很高的门槛:錯誤必須是“清楚的”或“明顯的 。 單是不同意法院的估量證據或可信度的判定,是不符合條理的。您必須按序指出具体的語言,并解釋它為什麼與具约束力的權力或無爭議的證據相冲突。
- 更高级的法院裁决、新立法或直接影響判決的規定改變可以重新審判。 例如,州最高法院可以在判決後做出與審判法院推理相矛盾的判決。 改變必須是關鍵的結果 — — 如果新法不會改變結果,那么动议就將被拒絕。
- 某些州, 如加州, 承認了另外的公平理由, 結果很不公平, 使良心受到震撼。 這種判斷很少被允許, 但當與新的證據或法庭沒有注意到的明顯錯誤相關時, 則可能會很強大。 您必須證明沒有其他的补救办法, 且不公是明顯的。
另一共同原因 — — 尽管不太正式 — — 是澄清或改正文书上的錯誤,如誤判損失、排版錯誤、或漏寫一方当事人的名字。 通常法院會主动或主动地改正這些錯誤。 但是,不要把文法修正和实质性的改變混为一谈;以文书上的錯誤為幌子重新公判某件事的动议將被拒絕。
提交程序步骤
第1步:确定适用的规则和截止日期
在起草任何文件之前, 确定法院关于重新审议动议的具体規定。 在聯邦地区法院, 第59(e)条规则要求於判决生效后28天內提出。 第60(b)条规则允许合理的時間(通常出于某些原因,一年 ) 。 州法院的最后期限相差很大, 有些法院只提供命令生效之日起10天, 其他法院只提供30天。 錯失的最后期限通常會致命: 法院失去審判动议的權限。 例如, New York CPLR 2221 要求法院在命令送达后30天內提出重新提出动议。 德克薩斯州民事诉讼规则329b把期限延长至判决簽署後30天, 但新的審判动议的例外有限。 總要雙倍檢查最后期限是否從判决生效、通知送达或命令簽署之日算。
步骤2: 起草动议和支持备忘录
动议本身是一份简短的文件,其中说明了所寻求的补救办法(例如, " 原告要求法院修改[日期]根据第59(e)条规则作出的判决,因为. " )。
第三步:遵守本地規則
許多法院都附加了附加要求: 备忘录的頁面限制( 通常是15或20頁) , 强制性的檔案前會議, 或是电子檔案協議。 檢查特定法院的本地規則。 例如, 一些州法院要求提出动议的指令, 而其他法院則要求另外一份事實陈述。 例如, 紐約南區有一套具体的动议規則, 其中包括字數限制和格式化要求。 不遵循本地格式或服務規則, 可能會遭到拒絕或即決拒絕。 總之, 在提交前要參考法院的網站, 并檢視本地規則和常規。
第4步: 文官和付費的檔案
向法庭書記官提交动议和所有佐证文件。 目前, 大部分法院都要求用电子方式提交文件, 如PACER( 聯邦) 或 州立e ⁇ filing portal 。 檔案費可能适用, 但重審的提議往往比最初的訴求要低, 有些法院對審判後的提議不收任何費用。 保留提交文件的證據和法院日期戳。 如果您是自行提交, 請注意有些法院需要提交文件及更多副本。 請確認提交文件需要多少份。
第5步:服侍反對黨
向案件其他所有当事方(或他們的律師)提供动议和備忘錄。服務規則會跟其他裁判後的請求(如同意)相仿。在聯邦法院,第5条规则要求每方都提供服務;不提供服务也可以是拒绝的理由。大多数法院也要求提供附在动议上的服務證。 憑證應該载明日期、服務方式和被服務者。如果你正在通过法院的e-filing系統以电子方式服務,该系统通常會生成一份电子檔通知,以作為服務的證明。
第6步:等待答复-或要求听证
反對方通常有固定的提交反對案的時間( 例如在聯邦法院中14天) 。 您可以在反對案被服後7到14天內提出回覆。 有些法院會不做口述辯論而決定动议; 另一些法院會举行聽證會。 如果您的當地規則允許, 您可以在提交時要求听证。 口述辯論在需要指出事實錯誤或錯誤讀取記錄時會特别有效。 准备一個最強的口述, 突出最有意義的觀點, 回答所期望的問題。 準備好回答反對案的辯論, 但不要简单地重复你的书面意见。
明確的時間線和截止日期
期限是不可商議的。 最常见的陷阱是把根据第59(e)条规则提出的重新审议的动议的最后期限( 28天起判决) 和上诉的最后期限( 30天起民事案件判决) 混为一谈。 在聯邦的实践中, 如果您及时提出第59(e)条规则提出的动议, 上诉的最后期限将从法院就该项动议做出規定之日起重置 。 這是一個战略上的好處: 它讓你有時間在做出上诉之前改正錯誤。 然而, 如果您提出不符合第59(e) 条规则的技術要求的“ 重新審判” 动议( 例如, 它只對非最后命令提出挑战) , 上诉鐘可以繼續運作。 例如, 在28天窗口之后提出的动议會被當作第60(b) 条规则提出的动议, 不會拖累上诉的截止日期。 理解此區別可以例外, 否則會被不時驳回。
州期限相差很大。
- 加州:[ 民事诉讼法第1008条要求自提交判决书的书面通知之日起10天内(或自当事人实际收到通知后10天内提交,以较晚者为准),法院必须在动议后60天内作出裁决或裁定被驳回。加州也有例外的規則,即当事人未经法院许可不得提出不止一项要求重新审议同一命令的动议。
- CPLR 2221允許在命令送达30天內重新提出,
- 重新審判的動議通常會被當做新的審判動議, 以達到最后期限。 德克薩斯州還有30天的「全權權」期, 由法院修改或撤銷其判決。
- 弗羅里達:[ 第1.530(g)条规则要求於判决生效後十天内重新審判。 截止日期很嚴格; 逾期的提交會被拒絕, 即使錯誤是明顯的 。
許多州都嚴格地「不重審拒絕再審」規定, 以防止無止境的訴求。 提出第二次重審动议,沒有新的證據或法律的改變,幾乎總是徒劳無益,有受到制裁之虞。
策略考量: 動議還是上诉?
決定是提出復议議題, 還是直接上诉, 需要加以仔细分析。
- [ [FLT: 0] 成本和速度: [[FLT: 1] 重審議比全面上诉一般便宜且快。 可以在數周內而不是數月內決定。 如果錯誤是清楚的, 法庭會接受, 你就可以迅速得到解脫。 然而, 如果动议被拒絕, 你已經失去了可以花去完善上诉的時間。 權力限制可能會被延遲的機會, 以抵消成功的可能性 。
- 法律標準 准予重審的標準比回覆的標準高很多( 滥用裁量權或重新審判 )。 您必須顯示法院錯誤。 如果問題接近, 上诉可能會更好, 因為上诉法院會重新審判法律錯誤, 並且可能更同情您的辯論 。
- 現今紀錄 [[FLT: 1] 重新審判可以讓您引入新的證據或澄清紀錄中的模糊性。 上诉只限於现有的紀錄。 如果您有新的證據, 重新審判可能是唯一的選擇, 而不是連帶攻擊。 相反, 如果紀錄已經完整且有利于上诉, 請考慮回避重審 。
- 要求重審可能有必要保留某些問題, 有些法院認為, 如果在審判後的議題中沒有先提出, 則可以免除問題。 例如, 如果法院做出不支持的事實裁決, 你可能需要在重審議題中提出, 以保留它, 供重審。 相反, 提出無意义的重審議題可以被制裁, 並且可能疏遠審判法官 。
- 偏见之風: 如果對方已經開始執行判决(例如扣薪), 复议可能比上诉提供更快的暫停。 然而, 提出动议並非自动中止执行; 您可能需要另外發出保证金或要求中止。 有些法院會在重審动议之前准予短暂的延遲, 但您必須明确要求。
- 一個共同的策略是先提出回覆要求, 然后再提出回覆。 該回覆要求被暫停。 如果回覆被批准, 回覆就無效。 如果回覆被拒絕, 回覆將不延遲。 這種方式可以防止在繼續重審時錯過回覆期限。 總要檢查當地規則; 有些法院要求您在提交前先征得許可, 而其他法院則允許。
上诉截止日期的影响
了解重審議題如何與上诉期限相互作用至关重要。 在聯邦法院, 規定中的第59(e) 條要求延長了上诉時間直到決定。 規定中的第60(b) 条要求不拖累上诉期限。 这意味着如果你在判决后30天內提出第60(b) 条要求, 你仍必須在上诉通知, 或者你失去上诉權。 在州法院, 也存在相似的區別。 例如, 在加州, 重審議題不延長上诉時間, 除非在最初的上诉期內提出, 且符合特定标准。 很多州都通过了規定, 如果在允许提交上诉通知的期限内提出重審議, 延長上诉時間直到法院裁决。 但如果在上诉期限過后提出, 就不恢复上诉權。 總要參考州的上诉規和案例法。 錯誤誤誤誤誤誤誤誤誤誤誤誤判上诉复审。
另一點是: 在聯邦的規定中, 如果您在28天的視窗內提出第59(e) 条规则的復议要求, 30天的上诉期從命令中開始, 拒絕了這個动议。 但如果动议被拒絕, 您想要對原判提出上诉, 您必须在命令被拒絕后的30天內提出上诉通知, 而不是原判。 如果法院批准动议并更改了判决, 相同的規定也适用; 上诉期從新判決中開始。 因此, 規定您提出动议的日期的日程, 并以此來計算此期限。 預定此期限會被拒絕( 如果沒有判決 ) 。
避免的常见錯誤
要求“重新考虑”
許多诉讼人提出题为“重審动议”的訴求, 但事實上又在爭論案件的是非曲直, 或是說法院評估證據不正確。 除非法院有明顯的法律錯誤或你有新的證據, 這幾乎肯定會被拒絕。 更糟的是, 可能會留下不充分的記錄而放棄上诉權。 如果你唯一的控告是法庭應該相信你的專家對他們的專家, 你需要上诉而不是重審。 重審动议,重審舊論是浪費時間和錢。
錯誤的截止日期
錯失提交截止日期是最常見的、最可避免的錯誤。 一旦訂下命令, 立即設定一個行事曆提醒。 如果您預期需要更多時間, 請考慮一下, 有些法院是否允許延期, 有些法院則不允許。 但不要假定; 檔案在截止日期前。 甚至有一天的遲到可能會致命。 有些法院認為, 自己沒有權力來考慮第59(e) 条规则下不及时的动议, 所以此动议從頭就已無效 。
未通知反對的律師
即使法院規定未明确要求服務, 這也是基本的公平要求。 法院可以反對未服完的訴求。 總是要提交服務證明, 詳述服務日期與方式。 如果您是電子服務, 請確認對方同意電子服務; 否則, 要使用信件或手递。
支援不足
如果你的請求依赖于「新證據」, 您必須表明為什麼在判決前不能有合理的勤勉地發現它。 附上宣誓的供述或文件。 光是指控存在證據是不够的。 如果您声称法院誤用法律, 請引用特定權力, 不要只說「法院錯誤 」 。 請提供記錄和相关法规或案例法的指定引文。 对于事實錯誤, 請附上與法院判斷相矛盾的審判記錄或證物。
檔案太多的動機
某些人提出多项「修正」的重審动议,但第一次被拒絕。 大部分法院都有規定禁止接連提出动议,除非有合法改變。 提出無意义的动议有受到制裁、律師费甚至藐视的风险。 反對方也可以要求你宣布一個令人反感的訴求人。 一個理由充足的动议就夠了;如果它被拒絕,就繼續上诉或接受判决。
未包含拟议命令
許多本地規定要求或強烈建議將拟议命令與动议一同提交。 拟议的命令有助于法官觀察您所寻求的什麼幫助。 沒有它,法院可能不得不猜測, 导致延迟或無偏見的拒絕。 如果动议要求特定修改( 例如, 将損失從10萬美元減到5萬美元) , 包括一個反映此改變的拟议的命令 。
忽略法官的先前判決和偏好
在提交前,您要審查法官先前對相似議題的判決,如果有的話。 有些法官很少批准重審;另一些法官更同情地看待。 也檢查法官的常規命令,有些法官需要先開會,或者在審判後提出特定形式。 忽略這些偏好,就可能會造成即時拒絕,即使您的动议有其價值。
結 论
民事重審申請是有力但又窄的工具。 重審不是第二次機會, 而是重審案件, 而是重審某些損失的專注机制, 以修正那些會破壞判決的問題。 成功与否, 取决于是否严格遵守程序規定, 尤其是期限, 以及是否強烈顯示明確的錯誤、 新的證據或法律變更。 在提交申請前, 請問 : 法庭是否真的有錯誤能迅速解決?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 起草一個精确的, 支持的請求。 如果答案是否定的, 則省下資源, 以進行上诉。 參考本地規則, 永遠不要猶豫寻求經驗的律師。
需要进一步指南,审查《联邦民事诉讼法》第59条和第条规则第60条]的正式案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