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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关于大学招生的肯定行动裁决:影响和未来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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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的平权行动裁决 复古学院的招生
最高法院在2023年6月对[公平录取学生诉哈佛[和公平录取学生诉北卡罗来纳大学的判决突然结束了几十年来影响美国高等教育的种族意识录取政策。 学院和大学在录取决定中不能再将申请人的种族视为一个因素。 该判决废除了允许各机构将种族多样性作为迫切教育利益的法律框架。
这一决定通过全国招生办公室发出冲击波。 围绕仔细考虑种族问题建立整体审查系统的大学现在面临着一种法律环境,甚至在申请审查中提及种族也会引起诉讼。 对于学生和家庭来说,该裁决带来了入学如何工作、哪些因素最为重要以及校园如何维持研究显示有利于所有学生的多样化学习环境的不确定性。
本文探讨了裁决的法律背景、对录取过程的近期和长期影响、对校园多样性的更广泛影响以及学院正在对此探索的法律和政策选择。 无论您是高中学生准备申请,还是父母指导程序,还是适应新规则的教育专业人员,理解这种转变对于做出知情决定至关重要。
最高法院的法律巡回审判
导致最高法院裁决的案件是由公平录取学生(SFFA)提出的,这是一个对哈佛大学和北卡罗莱纳大学在Chappel Hill的录取制度提出质疑的非营利组织. SFFA认为,这两个机构都以种族为录取因素,违反了1964年《民权法》第十四修正案和第六编的平等保护条款。
哈佛大学是一所私立大学,接受联邦资助,因此受第六章(该章禁止在任何接受联邦资助的项目或活动中基于种族、肤色或民族血统的歧视 ) 。 UNC Chapel Hill作为公立大学,直接受到第十四修正案的平等保护保障的约束。 法律争论集中在大学的种族意识招生政策能否经受严格的审查上 — — 这是司法审查的最严格的标准,要求政府表明种族分类符合迫切的利益,并且为了实现这一利益而设计得非常严格。
几十年来,最高法院一直承认学生身体多样性是政府的一项迫切利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件加利福尼亚大学执政官诉巴克克案(1978年)[ 确定,在录取中,种族可被视为许多因素中的一个因素,但配额是违宪的,随后在[Grutter诉Bollinger案(2003年)[和[Fisher诉德克萨斯大学案(2013年、2016年)中裁定,如果是全面审查过程的一部分,如果认真考虑并发现种族中立的替代办法不充分,那么,符合宪法的种族意识的录取可以通过。
但到2023年,法院保守派多数派准备推翻这一先例。 首席大法官罗伯茨撰写了多数意见的6/3决定认为哈佛大学和UNC的录取方案违反了平等保护条款,因为它们使用种族负面、种族成见和缺乏有意义的终点。 法院实际上结束了格鲁特框架,并宣布大学不能再将种族视为录取的因素。
裁决实际上说
最高法院裁决中的大多数意见包含着直接影响大学现在运作方式的若干关键内容。 首先,法院宣布哈佛大学和UNC的招生计划不够可衡量或受到限制。 法院认为,大学不能以足够精确的方式定义多样性,也不能证明种族意识的招生是实现其多样化目标的唯一途径。
其次,该意见强调,接纳政策必须把申请人视为个人,而不是作为种族群体的代表;法院批评将种族作为“bonus”因素,认为这会导致成见,没有尊重每个申请人的尊严;首席法官Roberts写道,“消除种族歧视意味着消除所有种族歧视”,否定了以仁义为目的的歧视可以合理的观点。
第三,法院明确指出,大学仍然可以考虑种族如何影响申请人的生活经验,但只有在这种讨论与申请人给校园社区带来的具体、个人素质或特征相联系时,这种意见才可能这样认为, " 这种意见中的任何内容都不应被解释为禁止大学考虑申请人讨论种族如何影响他或她的生活,无论是通过歧视、启发或其他方式。 " 这种狭隘的例外做法为在申请人独特的旅程中讨论种族问题留下了写作和个人声明的余地,只要录取委员会不把这种讨论当作种族本身的代名词。
法院还澄清,军事学院不属于这项裁决的一部分,因此,有可能由于国家安全利益,在军校中继续使用种族意识的录取,这一例外已经引发了对其逻辑一致性的辩论,并可能面临未来的法律挑战。
对学院招生过程的直接影响
最高法院的裁决在夏天落地,只给录取办公室几个月的时间准备下一个申请周期。 立即的反应是修改政策、重新培训工作人员以及改写申请材料以确保符合新的法律环境。
大学政策变化
在美国,许多有选择的学院和大学在裁决后几天内发表了公开声明,承认这一决定,并概述了它们致力于寻找维持多样性的法律途径。 一些机构,包括加利福尼亚大学系统,由于州级禁令,几十年来一直没有经过种族意识的录取。 它们的经验为其他学校可能面临的问题提供了预览。
大学立即采取了若干步骤:
- 将种族相关问题从申请审查中取消,并对招生官员进行培训,以避免在评估申请时考虑种族因素。
- 将重点转移到社会经济因素、第一代大学地位、地域多样性以及其他能够促进不同学生队伍的种族中立标准。
- 加强针对代表性不足社区的外联和招聘方案,侧重于早期参与和管道方案,而不是录取偏好。
- 审查奖学金资格标准,以确保取消或调整基于种族的奖项,其内容是收入、社区参与或特定领域的学术成就等种族中立特征。
招生办公室也在更新其申请门户和补充材料。 一些学院增加了新的征文提示,要求学生反思其背景、社区贡献或个人复原力 — — 旨在获取申请人经历信息而没有明确询问种族的提示。
综合审查和种族-新途径
综合审查——根据广泛的学术和个人因素对申请人进行评估的做法——已成为后肯定行动时代录取的主要框架,在整体审查下,录取委员会考虑成绩,测试分数,课外活动,散文,推荐信,以及家庭收入,街区特征,生活挑战等个人情况.
种族问题现在的关键区别在于种族不能是一个孤立的因素。 然而,整体审查仍然可以考虑到与种族有关的经验,例如就读于资源不足的高中、在低收入家庭长大、或成为家庭第一上大学。 这些因素在表面上是种族中性的,但它们可能有助于保持某种程度的种族多样性,因为代表不足群体的学生极有可能面临这种情况。
几个种族中立的战略正在得到推动:
- 百分比计划保证高中班最高百分比的学生进入州立大学。 德克萨斯州、加利福尼亚州和佛罗里达州已经采用了这一方法的变体。
- 经济偏好()可以促进低收入家庭的申请人,而不论种族。 研究表明,这可以产生有意义的种族多样性,尽管往往比种族意识政策低。
- 地理多样性努力接纳来自包括农村地区和经济贫困地区在内的更广泛社区的学生。
- 第一代大学地位作为录取和奖学金决定的一个因素.
这些替代方案并不是种族意识录取的完美替代。 关于最高法院裁决前禁止平权行动的州的研究 — — 加利福尼亚州、密歇根州、华盛顿州等 — — 显示旗舰大学的种族多样性在禁令生效后大幅下降。 最有选择性的校园经历了黑人和西班牙裔学生入学人数下降幅度最大的情况。
对校园多样性的更广泛影响
最高法院的裁决最直接和可衡量的影响将是选择性学院和大学学生机构的种族和族裔组成。 来自先前禁止平权行动州的数据显示,黑人、西班牙裔和美国原住民学生,特别是公立旗舰大学和高度选择性的私立院校的学生比例呈下降趋势。
多样性在教育方面的益处
数十年的社会科学研究记录了高等教育中种族和族裔多样性的教育好处。 在多样化教室学习的学生培养了更强的批判性思维技能、更强的文化能力,并为种族多样化的劳动力和社会做好了更好的准备。 最高法院本身在以前的裁决中承认了这些好处,最显著的是Grutter诉Bollinger案,Sandra Day O’Connor法官写道,“多样性促进学习成果,使学生更好地为日益多样化的劳动力和社会做好准备。 ”
大学学院可能很难将不同群体聚集在一起,从而实现这些教育利益。 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高等教育研究所的研究表明,学生在进入种族和族裔差异巨大的机构时,会报告较高的学术参与水平、智力好奇心和公民承诺。 失去种族意识的录取可能降低校园内跨种族互动的频率和深度,从而可能降低所有学生的教育经验。
某些批评者认为,社会经济多样性可以取代种族多样性来产生这些教育利益。 但是,研究表明,仅靠社会经济多样性并不能产生与种族多样性相同的视角和经验。 种族、阶级和文化的交汇点创造了独特的观点,而这种观点并非仅靠收入来捕捉。 完全依赖经济标准的学院仍然可能看到校园中代表的观点范围在缩小。
人口变化和长期趋势
基于州级平权行动禁令的预测表明,最高法院的裁决将导致黑人和西班牙裔学生在最有选择性的学校的入学率立即持续下降。 乔治敦大学教育和劳动力中心2023年的一项研究估计,取消种族意识的录取可以使某些院校的黑人和西班牙裔学生入学率降低10个百分点。
各类院校的人口结构变化并不统一,选择性较低的学院和社区学院可能看到精英院校席位竞争的转变导致任职人数不足群体学生的入学率增加,这可能会扩大选择性和非选择性院校之间已经存在的巨大资源和机会差距,将优势集中在那些在最有声望的学校就读的学生中,而其他人则资源较少。
学院正在探索一系列减轻这些影响的战略,有些正在扩大地域招聘努力,以覆盖任职人数不足地区的学生,另一些正在投资于基于社区的伙伴关系和早期大学方案,从服务不足的高中建造管道,还有一些正在试行测试选择政策和盲目录取,以减少低收入学生的障碍。
法律框架和未来的挑战
最高法院的裁决并不是在真空中存在的。 它与现有的联邦民权法、州级政策以及更广泛的宪法框架(管理公共教育)相互作用。 理解这些法律层面对于预测未来几年的形势将如何演变非常重要。 最高法院的裁决与联邦宪法框架(例如,宪法框架)是共同的。
第六编和第十四修正案
1964年《公民权利法》第六章禁止在任何接受联邦财政援助的方案或活动中基于种族、肤色或民族血统的歧视。 因为几乎所有大专院校都得到某种形式的联邦资助,无论是通过学生资助、研究补助金或其他方案,第六章都广泛适用。 最高法院的裁决有效地解释了第六章,禁止任何违反平等保护条款的招生考虑。
这意味着公立和私立机构都受同样的宪法标准的约束,尽管私立大学并不直接受第十四修正案的约束。 法院认为,第六章纳入了适用于国家行为者的同等保护原则。 因此,接受联邦资金的私立学院不能比公立大学更使用种族意识的录取。
遵守第六章将是今后招生办公室的主要关注事项,任何似乎将种族作为因素的政策,甚至间接地,都可能引发联邦民权调查或私人诉讼,教育部民权办公室已经表示,它将密切监测招生做法,调查歧视投诉。
种族-新政策的未来
最高法院的意见明确赞同使用种族中立的替代政策,许多学院现在都在竞相执行这些政策。 但是,这些替代政策并不能免受法律质疑。 批评者可能认为,某些种族中立的政策实际上是种族的代名词 — — 也就是说这些政策旨在实现种族多样性,而没有明确提及种族。 如果法院发现某项政策是出于种族考虑,具有不同的种族影响,那么它仍可以根据第六章或平等保护条款予以废除。
例如,给予以少数群体为主的高中或邻里学生入学优惠的政策可能会被作为一种间接种族分类而受到质疑,同样也适用于针对特定人口群体的奖学金或项目。 在未来的诉讼中,将测试允许的种族中立性和不允许的种族意识之间的法律界线。
大学也在关注可能加强或修改最高法院裁决的联邦立法。 一些国会议员提出了法案,禁止所有接受联邦资金的机构采用种族意识的录取,而另一些人则主张制定明确允许在有限情况下使用种族的立法。 鉴于当前的政治格局,联邦重大行动的可能性仍然不确定。
这对学生和家庭意味着什么?
对于正在准备大学申请的学生,最高法院的裁决既带来了机会,也带来了挑战。 了解入学过程的变化有助于学生根据新的法律环境来编写申请。
种族-新时代的应用策略
学生们仍然可以在大学论文中写出他们的种族或民族身份,但背景问题很重要。 最高法院的意见明确允许申请人讨论种族如何影响他们的人生经历,包括歧视、灵感或文化认同。 关键是这些讨论必须与申请人的个人故事和品质相联系,而不是对身份的一般断言。
招生官员正在寻找真实性和特殊性。 一篇论文描述了学生背景如何塑造他们的价值观、目标或对社区的贡献,即使背景包括种族或族裔经验,也仍然能够产生强大影响。 不同之处在于招生委员会不能将这篇论文作为在进入班级中增加某种种族特征的代名词。
代表不足背景的学生也应该强调表现出复原力、领导能力和社区参与的成绩和经验。 诸如第一代大学生地位、参与导师计划和文化组织参与等因素都可以加强应用,而不会违反新的规则。
财政援助和奖学金调整
许多与种族有明确联系的奖学金正在重组或取消。 学生应该仔细审查他们计划申请的任何奖学金的资格标准。 种族奖学金可以被强调社会经济需要、特定领域的学术成绩或社区服务的奖项所取代。
大学也正在将财政援助转向基于需要的标准,这可以使低收入家庭的学生受益,而不论其种族背景如何。 但是,学生应该意识到基于需要的援助往往有限,而且随着学院失去其他塑造多样性的方法,对这些资源的竞争可能会加剧。
学生们也应该探索不依赖种族意识标准的国家奖学金计划和私人奖学金数据库。 许多以前提供种族奖项的组织正在重新设计其方案,以关注收入、地域多样性或其他因素。
前进的道路
最高法院的平权行动裁决标志着美国高等教育发生了根本性转变。 学院和大学现在必须遵循法律环境,既禁止直接考虑种族问题,又仍然追求不同学生团体的教育利益。 这些目标之间的矛盾将决定未来几年的招生政策。
裁决后的第一个录取周期的早期数据表明,选择性机构中的种族多样性已经下降,尽管整个情况需要几年的时间才能显现出来。 一些学院报告黑人和西班牙裔的入学人数有所下降,而其他学院则通过积极的种族中立的外联和招聘战略保持了多样性。 长期结果将取决于机构如何有效调整,以及新的法律挑战是否进一步重塑规则。
对学生来说,信息是明确的:选择学院的入学之路现在更依赖于学术成就、个人主动性和阐明令人信服的个人故事的能力。 种族仍然可以成为故事的一部分 — — 但不再是录取公式中固有的沉默优势。
随着环境的继续演变,了解目标学校的政策变化和理解游戏的新规则对学生、家庭和教育专业人士都至关重要。 最高法院可能已经关闭了一条门,但也开启了对录取中真正意味着什么的公平性的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