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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自证其罪和第五修正案
美國宪法第五修正案指出,任何人“在任何刑事案件中都不得被迫作不利于自己的證人 ” 。 保护是美國人不受自证其罪的权利的基石。 然而,很多人在逮捕过程中誤解了其范围或无意地放棄了它。 任何供述、手勢或行為,只要你提供的证据可以供你於刑事诉讼中,就可自证其罪。 其中包括口头回答、书面文件,甚至指指或点頭等體力行動,以回答警察的問題。 特權不仅适用于法院,而且适用于你被怀疑或被指為調查目标的任何地方,包括警察審問、交通拦截、执法者家访。
最高法院一再申明,自證不罪的权利比不出庭作證的權力要大。它延伸至拘留審訊,意思是當你被逮捕或以其他方式严重被剥夺自由。里程碑式的Miranda诉亞利桑那州[ (1966年)一案规定,警察在讯问你之前,必须告知你的权利。這些權力包括保持沉默的权利和聘请律師的权利。沒有适当的Miranda警告,你所作的任何聲明都可能不得在法庭上被接受。然而,法院也裁定,在沒有适当警告的情况下,自愿作出的供述不能自动排除,例如,公共安全也有例外。 理解這些分別至关重要,因為不伸張你的權力,就可能會使你的辯護受到嚴重傷害。
逮捕中的共同風險
警方也對此持不同看法。 被捕者常常感到焦慮、困惑或受到合作壓力。 法警接受過訓練,利用這種情緒狀態,利用旨在招致有罪招供的技巧。 以下的風險是逮捕時最常发生的自責方式。
聲明如何被利用來對付你
你對警察所說的一切,无论是在街上、在巡警車上、或在車站上,都可以被記錄和作為證詞在審判中被引入。即使是"我並非故意傷害任何人"或"我只是感到挫折"等無禮的言論,也可以被理解為意見的承認或鲁莽。檢察官們有技能把聲明從上下文中分解出來,以編造罪惡的叙事。例如,說"我為麻煩而道歉"可能被誤解為錯誤。沉默一般不能被當作罪惡證(見 Cornell法律信息研究所的概述 ),但如果你開始說話,然后沉默,官員們可以證明你的沉默表明你的罪惡意识。最安全的途徑是,你可以提前、明确地行使你保持沉默的权利。
放弃权利和法律后果
只有在你故意、明智和自愿地的情况下,才能放棄第五修正案的權利。很多被捕者誤認為,在讀完自己的权利之后保持沉默就夠了,但法院往往需要明确引用。相似的,回答甚至一個問題都可以看成是部分的豁免,讓警官繼續審問。一旦你放棄了權利,檢察官也可以利用你的供述來控告你,即使你以后試圖伸張你的特權。這可以导致以你自己的言語定罪,有时甚至沒有其他任何證據。 此外,放棄律師的权利可以造成回答你所不知道的問題,例如犯罪的法律元素,如“intent”或“know”,在審判中可以封住你的命运。
附加指控和哈舍的懲罰
自證罪不只是一個指控。 說話時, 你可能會透露警方尚未知道的其他犯罪細節。 例如, 在酒駕逮捕時, 白天稍早時承認喝酒可能會引發開容器或公開醉酒的指控。 如果您因為持有受管制的藥物而被捕, 也提到過去賣過毒品, 你可能會面临更多毒品走私指控或加強。 在酒精或毒品影響下, 所發的口供尤其危險, 因為你的判斷有損失誤, 更可能會自愿提供有害信息。 即使你最终被免予主控, 也可以在民事诉讼、 移民聽證會或工作背景檢查中使用有記錄的口供, 造成除刑事案件外的长期傷害。
避免自证其罪的实际步骤
了解你的權利還不夠, 你必須知道如何有效行使權利。 以下的步子是您在逮捕時可以為保護自己而采取的具体行动。
援引你保持沉默的权利
你必須清楚而毫不含糊地說,你正在援引你保持沉默的权利。如果法院後來判定你的沉默是模糊的,那么,你只保持沉默可能是不够的。最安全的言辭是:「我正在援引我依第五修正案而保持沉默的权利。我絕不會在沒有我的律師在场的情况下回答任何問題。」你說這句話的時候要冷靜,不要說話。如果那官員繼續問話,你就重複這句話。不要爭論或小談,即使說:「我什麼都不說。」你叹息可以被理解為一個棄權。如果你在監禁中,沒有受到米兰達的警告,你不要自問。你只要再多說一遍,直到你得到一個律師。
要求法律顾问
當你被拘留或被正式指控的時候,你取得律師的权利是附加的。但當你被拘捕的時候,或當你被控告的時候,你當向任何時候索取一個律師。你說:「我需要一個律師,我絕不回答任何問題,直到我的律師到來。」。當你要求律師的時候,所有的讯问都必須停止,直到你的律師到來。重要的是,請律師的要求本身就被认为是第五修正案的引申。在你要求律師之后,警察在沒有你的律师在场的情况下重新提出讯问是不妥的,在這種情況下所作的供述可以被壓迫。但當你要求律師的時候,不要改變主意,而自己開始說話。有些法庭裁定,如果你在請律師之後重新說話,你已放棄了保護。
理解米蘭達權利
只有在你們被拘押時,有權向你們宣讀你們在Miranda的權利。如果你們在拘押中,你們在拘押中,就仍可以不提警告。你們在拘押中,是否仍要知道自己在拘押中,這就很重要。一般情况下,在一個理智的人不能自由離開的時候,就必須建立監護。這甚至可以在正式逮捕之前發生,例如,被戴上手铐或鎖在巡警車上。如果你不知道你們是否在拘押中,就直接問警官:「我是否可以自由離開?」 如果回答不是,你們很可能在拘押中,你們就應立即行使你們的权利。通常的誤解,在逮捕時,就必须立即警告。如果警察不問問,就不必警告。但很多警察故意拖延審問,以鼓勵自發的罪。你們不要為這一套說法而屈服,你們不要沉默。
避免的行為陷阱
即使是非言語行為,也可以是自責的。 例如, 做突然的動作、 隱藏物件、 或試圖毀壞證據, 也可以用作犯罪意识的證據。 不准搜查你的人、 車輛或家園, 並且說:「你去吧, 我無所隱瞞」 。 如果發現违禁品, 也不可對你們使用。 也不可向警察說謊。 雖然你們有權保持沉默, 但你們沒有說謊權。 假話或提供假證詞本身就是一种犯罪( 在许多国家, 都构成對警察的阻礙或謊言)。 最佳政策是: [[[FLT: 0]] 提供法律所要求的身份信息(姓名、出生日期、駕照) , 并维护你們的權利。 不可自愿提供解釋、 不在场證明或解釋。 即使是表面無辜的故事, 也不得被否認, 也不得利用來推翻你的可信度。
特殊情景和如何處理它們
不同逮捕背景有自证其罪的独特風險,
交通停靠和酒后酒后酒后驾照检查站
交通停運時,您需要提供駕照、登記和保險。 一般不要求您回答關於您來自何方的問題, 或您是否喝酒, 或您正在做什麼。 醉酒停運時, 野外的戒酒測試是大部分州的自愿的, 您可以拒絕, 但可以接受行政处罚( 如自動停運)。 然而, 拒絕野外戒酒測試比做不好的考試更不有罪, 並且口头承認。 类似地, 您也可以拒絕在路邊做初步的呼吸測試( PBT ) , 儘管拒絕後期的化學測試( 血或氣) , 也有可能被「 無意見者同意 ” 法律所處罰。 關鍵是: 盡少說。 如果官员問您是否知道為何被停運用, 只需說「 我寧不回答問題, 直到我和我的律師說話 。 」 。 。 不准任何酒精消耗, 即使說「 啤酒」 也有害。
警察的家访
警官們可以無證地到你們家,問他們:「你們可以問幾個問題。」你們不必跟他們說話。你們可以禮貌地拒絕,說:「我不愿意和我的律師說話。」然後關門。如果他們有逮捕令,他們可以進家逮捕你們,但你們不必回答。如果他們有搜查令,他們可以搜查你們的家,但你們不必幫他們,也不必給電子裝置提供密碼。你們可以不說話,也可以不問你們是否被捕。如果沒有,你們可以告訴他們你們保持沉默,並且說你們不同意任何搜查。你們不要反抗,但要明确地說:「我不同意搜查。」這保持你們以后挑战搜查合法性的权利。
少年和自证其罪
未成年人和成年人一樣有第五修正案的權利,但他們往往更易受警察的壓力。很多州要求父母或监护人在審訊中出庭,但這并非普遍要求。如果您是未成年人或有孩子被逮捕,立即要求律師和父母出席。在兩人到庭之前不要回答任何問題。青少年通常會認為他們應該尊重与合作,但合作不延及於你們自己参与起诉。教孩子說“我想和我的律师說話 ” , 并且不簽任何聲明,或者在沒有父母和律師在场的情况下放棄自己的权利。
法律顾问的作用和后武器战略
一旦你被逮捕并行使你的权利,你的律師就成了你最有價值的資產。 不要和任何人,即同同室友、家人、甚至朋友討論你的案件,因為這些對話不受律師和客戶的特權的保护。 監獄告密者是执法部门用以逼供的众所周知的策略。連從監獄打來的電話都錄下來,但跟被標記為特權的律師打的電話除外。你的律師會建議你是否和調查員談判,或是否保持沉默,或去審判。在很多案件中,最好的策略是說不說,直到你的律師審查證據,并通知你任何供述的可能后果。律師也可以幫助制止非法取得的证据,包括沒有适当米蘭達警告或胁迫供述的行為。你的法律辯論越強烈,你的辯論就越有力。
自证其罪的长期影响
自證自證可遠遠超出即時的刑事案件。 指控供述可以用于民事诉讼、移民拘留程序、儿童监护听证会和专业許可審查。 例如, 在小毒品逮捕期间所作的供述可以晚些用于驅逐移民或吊銷醫務执照。 即使撤銷指控, 也有可能在你的記錄中出現, 如果你在後來被控告以要求损害赔偿。 此外, 雇主常常要求逮捕記錄, 並且可能得到你在逮捕期间所作的供述, 影響你被雇用的能力。 最后, 自證自證自證可破壞未來的案件, 檢察官可以使用你先前的供述來表明自己是否有罪或模式。 保護自己不受自證自證自證自證自證自證自證自證自證自證自證自證自證自證自證自證自證自證自證自證自證自證自證自證自證自證自證自證自證自證自證自證自證自證自證自證自證自證自證自證自證自證自證自證自證自證自證自證自證自證自證自證自證自證自證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