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警察來到你們家進行搜查時, 經驗可能會令人驚恐。 了解你們的合法權利不只是憲法知識的問題, 而是保護自己、家人與財產的实用工具。 美國憲法第四修正案為這些保護提供了基礎, 但具体規則可能因情況、搜查令的存在、以及你們如何行使權利而有所改變。 這篇文章解釋了警察搜查你們家時, 如何認清搜查合法時的權利, 以及你們權利遭到侵犯時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宪法》第4修正案

第四修正案规定:「人民在人身、房屋、文件及效果方面享有安全,不受不合理的搜查和扣押的权利,不得侵犯,而且不得签发任何逮捕证,但如有正当理由,应提出宣誓或申明,尤其要描述搜查地点和扣押的人员或物品。”

最高法院一再認為,某人的家是他們的城堡,而政府入侵此地需要强有力的法律理由。 除了某些明确规定的例外,執法者在进入你家前必須取得中立地方法官的搜查令。 了解需要搜查令的時刻,以及不需要搜查令的時刻,是保護你權利所必不可少的。

何以表示搜尋「不合理」?

搜查如果是在没有逮捕证的情况下进行的,而且不属于逮捕证要求的例外,就被认为是不合理的。即使有逮捕证,如果警官超出逮捕证的范围,例如搜查搜查令所列房间或集装箱,搜查也就可能不合理。搜查令也必须以合理的方式执行,包括遵循大多数司法管辖区的 " 敲门即通知 " 规则。如果警官不敲門、宣布自己在場,在进入之前等一段合理时间,那么,他們扣押的任何证据都可以在法庭上被压制。

需要搜查令時

警方需要搜查令才能進入和搜查您的家。 要取得搜查令, 執法者必須向法官出示宣誓證, 證明有合理的理由相信在家中會找到犯罪證據。 搜查令必須 特別描述要搜查的地点和要扣押的物品。 普通搜查令—— 一個允許警察搜查您家的不合法物品的—— 是違宪的。

如果警官們聲稱有搜查令, 您有權在他們開始搜查之前看到它。 您應該要求檢查搜查令, 以確認它是否包含您的正确地址, 由法官簽署, 并列出他們正在尋找的具体項目或證據。 如果搜查令无效, 例如, 如果簽名缺失或地址錯誤, 搜查可能是非法的 。

敲門規矩

執行搜查令時, 通常要求警察敲門, 宣布身份與目的( 例如「警察、 搜查令! 」 ) , 等候合理時間回答後才能強迫入境。 這項規則旨在減少暴力與財產損害的可能性。 然而, 法庭已承認在通知時有危險或允許销毁證據的例外, 即所谓的「 不敲」 搜查令。 搜查令有爭議性, 且受到嚴格的法律審查。 如果警察不敲門而沒有無關令入境, 他們發現的任何證據都可能被壓制 。

要求的例外

許多規定的例外讓執法者無權搜查你的家。

同意

如果你自愿給予執法許可搜查你的家,他們就不需要搜查令。 同意必須是自由自愿的, 而不是被胁迫或胁迫的结果。 你有权在任何时候拒絕同意。 如果有官員問道:「你介意我們到處看看嗎? 」 你可以說:「我不同意搜查。」 很重要的是,如果你同意,你以后可以取消同意,簡稱「我收回同意,請停止搜查。」

最高法院認為, 共同居住者可以同意搜查共享的空間。 然而, 如果你在场, 反對搜查, 你反對可以推翻其他居住者的同意(見 Georgia诉Randolph[ ) 。 这意味着如果配偶讓警察進去, 但站在那裡的人說, 「我不同意, 搜查對你共享的空間可能是無效的 。

急迫( 急迫 )

當生命、安全或證據立即受到威脅時,警察可以不需搜查令而入境搜查。通常的例子包括:聽到內部的尖叫或暴力聲;聞到煙氣;或相信證據將被摧毀(例如,毒品被冲下廁所)。緊急事件必須是真實的,不是警察制造的。如果警察自己大聲敲門造成緊急事件,以嚇唬你,法院可能會後來壓迫在假設的急迫下取得的证据。

普通檢視

如果一名警官合法地在一個可以不搜查地看到违禁品或證據的地方, 他們可以不搜查令就扣押它。 例如, 如果一名警官在你的前門跟你說話, 在咖啡桌上看到一袋毒品, 他們可能會進門並扣押這些證據。 然而, “ 平面觀察” 例外只适用於他合法地在他們看到物品的地方。 如果他們必須打開抽屉或移動窗帘才能在裡面看到, 這就超出了平面觀察 。

搜索事件以逮捕

當你們在家中被合法逮捕時, 警官可以搜查你們當下控制的地方—— 即你們可以抓取武器或销毁證據的空間。 這叫做搜查事件來逮捕。 然而, 美國最高法院限制了這個例外。 在 Arizona诉Gant[ 案中, 法院裁定, 搜查逮捕事件只有在被捕者在搜查時可以接近车辆(或在家里, 即當地), 或者在有理由相信逮捕罪證的地方可以找到, 例如, 如果警察在客廳逮捕你們, 他們可以搜查客廳, 但不能搜查你們的臥室或車庫, 除非他們有其他的理由。

搜尋時的權利

了解搜索中的動作可以幫助您保護自己的權利, 避免不必要的對峙。 以下是要遵循的關鍵措施 :

保持冷靜和敬重

禮貌和冷靜, 并不可以放棄你的權利。 高呼或反抗, 可能會引發更多指控, 如阻礙或阻擋逮捕。 相反, 你說話要冷靜、清晰, 可以說出你的立场, 而不攻擊。 例如:「我不是干涉, 但我不同意這次搜查。 」 注意你的手, 避免突然動靜。

要求身份證和准許令

如果警察說他們有搜查令, 請問您是否要搜查令。 您也可以要求警官的姓名和警徽號。 雖然您不能阻止警察入境, 您也可以指出他們是否認真地認出自己, 並將搜查令給你看。 請盡快寫下姓名、 警徽號及代理。

不要抵抗

即使你認為搜查是非法的, 也不要對警察進行人身抵抗或阻擋。 [[FLT: 0]] 抵抗可以引發刑事指控, 即使搜查在後來被發現是非法的。 你的补救办法不是人身抵抗, 而是口头聲稱自己權利, 記錄遭遇, 以及後來在法庭上以壓抑證據的動議來對搜查表示質疑。

行使保持靜默的权利

你 們 有 權 不 聲 明 、 不 可 回答 、 關 乎 毒品 、 武器 、 或 物 藏 在 何處 的 問題 . 你 們所 說 的 、 都 可 以 作 指 責 你 們 。 你 們 可以 說 、 我 是 行使 權 力 、 要 與 律師 說話 。 你 們 不 可 向 执法 的 人 說謊 、 地 也 可 作 分 罪 . 你 們 不 可 提供 罪 的 信息 。 〔 或 作 作 事 〕 你 們 可 指 指 著 著 著 著 法 、 〔 或 作 作 〕 人 、 或 指 指 著 著 著 法 、 、 或 指著 法 、 、 指著 、 、 、 或 指著 、 指著 、 、 指著 、 、 指著 、 、 、 、 、 指著

拒絕同意搜尋

如果警察沒有搜查令,你們有權拒絕同意。你說:「我不願搜查我的家。」這句話,在搜查開始之前,應當宣佈。如果警察開始搜查,你們就應當重複,你們應當說:「即使他們不理會你們,你們的拒絕也有利于你們在後面的辯論。

錄制對話

警方在您家公開區域履行公务, 您有權紀錄, 只要您不干擾他們的作品。 請使用您的手機或錄音裝置來捕捉影片與音訊。 如果可能, 請從遠處錄音, 并保持相機的清晰度。 在許多州, 只要您不阻礙警察, 記錄警察就是合法的。 請注意警察的行為、 所做出的任何聲明, 以及他們是否損害財產。 這項證據在後來的審訊會中可能至关重要。

搜索后要做什麼

一旦搜索結束 你下一步的行動 對你保護合法權利至关重要

文件

搜索 結束 後 、 寫下 你 們記憶 的 一切 。 包括 警員 的 時間 、 日期 、 姓名 、 警徽 、 搜查 、 扣押 、 以及 所 作 的 聲明 。 拍下 任何 損害 家園 或 財產 的 照片 。 如果您錄下 音訊 或 影片 , 請立即 備份 。

沒有律師,不要簽字

官員 可以 要求 你 們簽 免 罪 、 同意 表格 、 或其他 文件 。 在 你 們與 律師 說話 之前 、 不 要 簽署 任何 。 簽署 可以 放棄 你 們 的 權力 、 或 後來 向 搜查 的合法性 提出 辯論 。

聯絡律師

律師可以審查搜查令、搜查情节、決定是否應提出壓抑證據的动议。 如果證據是非法取得的, 则可依禁止政府使用违反第四修正案所取得證據的排除規定, 排除審判。

檔案 a

搜查若涉及过度武力、物產損失或明顯違宪,您可以向警察局內務司或相关監督机构提出控告。 您也可以考慮民事訴求,尤其是搜查是在沒有搜查令或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的,而且沒有例外。

州/ 特定差异

美國的宪法規定了國家底線。 例如,加州、紐約和馬薩诸塞州都有州憲法条款,要求警察即使在聯邦法律允許無證搜查的情况下也要取得搜查令。 有些州有“敲門和公開”的法规,其要求比聯邦法律更嚴格。 此外,在大眾事件發生后,很多州正在重新考慮無逮捕令的合法性。 總要征求一個了解你所管辖区法律的當地律師的意見。

結 论

你們的家是你們最私人的空間,法律也提供了有力的保護,防止政府不合理的入侵。當需要搜查令時,您有甚麼例外,如何拒絕同意,在搜查中和搜查后做什麼,都使您有能力保護自己和家人。最重要的外賣是:保持冷靜,不要抗拒,要求您看到搜查令,在沒有出示搜查令的情况下,您要明确表明您不同意,并且盡你所能記錄您的权利。如果侵犯您的權利,一位有技能的律师可以試圖压制非法取得的证据,追究执法者的责任。要了解更详尽的法律信息,例如 ACLU的《知道你的權利指南》 的Cornell法律信息研究所的第四修正案概述。 知情是您最好的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