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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破产案件时效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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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破产案件中的时效法规
时效法规是规定在启动法律程序的事件之后最长时限的法定期限。 在破产法中,这些时限特别重要,因为它们决定了债权人、受托人和其他当事人必须提出债权、质疑交易或反对债务人解除债务的时间。 不在这些窗口内采取行动可能永久取消法律权利,从而使债务人和债权人都了解适用规则至关重要。
该条全面概述了破产案件中适用的时效法规,涵盖了债务追收期限、欺诈性转移和优惠诉讼、可解除性例外以及可能延长或“收费”这些期限的情况。 通过抓住这些时限,当事人可以更好地保护自身利益,并确保破产过程保持公平、可预测和高效。
限制条例是什么?
诉讼时效法规是联邦和州政府颁布的法律规定了诉讼发生后提起诉讼的最长时限,主要目的是确保在证据仍然新鲜且有证人的情况下解决诉讼请求,这些法律也通过防止当事人无限期面临诉讼威胁而促进稳定。
在破产方面,诉讼时效不仅出现在《破产法典》本身,也出现在管辖基本债权的一般州或联邦法规中,例如,提交债权证明的时限由破产规则确定,而对欺诈性转移提出质疑的最后期限则可能由通过《破产法典》适用的州法律确定。
通常,法定期限一旦到期,除非适用例外或收费条款,否则索赔要求就被禁止。 法院严格执行这些最后期限,因此,当事人必须认真监测和履行这些期限。
破产案件时效的关键法规
破产案件中有几种不同的诉讼时效,其中最重要的法律包括提交债权证明的最后期限、避免欺诈性转移、收回优惠以及反对解除或解除。
提交索赔证明的截止日期
在第七章和第十三章破产案件中,债权人必须提交债权证明,以便参与债务人资产的任何分配,最后期限由《破产规则》第3002(c)条确定,对于大多数债权人来说,债权必须在第七章案件中债权人会议(341次会议)确定日期之后70天内提出,而在第十三章案件中提出案件后180天内提出,但具体期限可能有所不同,例如,政府单位从第七章中提出日期起有180天。
债权取消日期的缺失一般意味着债权人丧失通过破产财产获得偿付的权利。 法院很少批准延期,而只是根据严格的标准“可原谅的忽视 ” 。 债务人从知道没有遵守这一期限的债权人被禁止收回债务,从而提供了终结性。
欺诈性转移索赔
欺诈性转让是指债务人转让财产,目的是妨碍、拖延或欺骗债权人,或在破产时价值低于合理等值,破产受托人或占有中的债务人可以避免这种转让,并为破产财产追回财产。
欺诈性转移债权的诉讼时效见《美国法典》第11篇第546(a)节,一般是在解除令发出后两年,或者在受托人于案件提交后任命或选出受托人后一年内,但在某些情况下,受托人也可使用州法律,州法律往往规定从转让之日起最长为四年的追溯期,《破产法》还纳入了《美国法典》第11篇第544(b)节中规定的国家欺诈性转移诉讼时效,因此,如果案件是在州内提起,受托人在转让后四年(或某些国家更长)可以提出诉讼。
这些相对较短的期限意味着受托人必须迅速行动调查可疑交易。 对于债务人来说,了解回望期有助于他们了解哪些转让可能遭到质疑。 债权人应当知道,如果债务人在破产前将资产转移给第三方,受托人可能只有有限的时间来解除交易。
优先债权
优先权是债务人在破产备案前不久向债权人付款或其他转移,使该债权人能够收到比第七章清算中更多的款项,受托人可以收回优先权,以确保在所有债权人之间公平分配。
根据《美国法典》第11篇第547(b)节,转让必须在提交日期90天内(或内部人员一年)进行。受托人必须提出对抗程序,以避免在《美国法典》第11篇第546(a)节规定的时限内获得优先权:从多数受托人获得救济令起两年,或如果较晚指定受托人则一年。有些法院严格适用两年期限,而另一些法院则允许在受托人未被指定之前获得更长的期限。关键是,优先诉讼必须迅速提出,在优惠窗口获得付款的债权人应保留文件,以抵御追偿诉讼。
债务的可免除性
并非所有债务都可以在破产中解除。 《破产法典》列出了无法解除债务的具体类型,包括欺诈、故意和恶意伤害、某些税收和学生贷款。 希望主张债务不可解除的债权人必须在严格的期限内提出对抗方诉讼。
在个别的第七章或第十三章中,根据《美国法典》第11编第523(c)节反对解除债务的最后期限一般是在为债权人会议确定的第一个日期(《联邦破产规则》第4007(c)条)之后60天。 这一最后期限至关重要:如果债权人缺席,债务就自动解除,即使有关债权涉及欺诈或其他不当行为。
债务人必须明白,即使债权人未能及时提出反对意见,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这些要素,一些债务(如故意伤害债务)可能仍然无法解除债务。 但是,60天规则为债权人迅速采取行动提供了强大的动力。
反对放款(全球放款)
在第七章案件中,如果债务人从事了隐藏资产或虚假宣誓等不当行为,法院可以完全拒绝债务人解除债务,受托人或债权人提出反对解除债务的申诉的最后期限一般是债权人第一次会议之后60天(《破产规则》第4004(a)条)。法院可以因故延长这一期限,但只有在到期前提出动议的情况下方可延长,在最后期限过后,债务人有权解除债务,而不论可能的不当行为(除非案件在有限的情况下重新审理)。
其他索赔的时效法规
在针对具体破产的核心期限之外,其他时效法规可能影响破产案件中的债权。
- 属于破产财产一部分的违约或侵权行为索赔必须在适用的州时效法规范围内提出,受托人必须强制执行。
- 要求未付工资或福利 根据州法或联邦法,时间可能较短。
- 退税或贷记可适用国税局三年的退税诉讼时效。
州法规和联邦法规之间的互动可能很复杂. 破产法往往规定了程序时间,而所依据的实体法控制着债权本身的时效。
例外和时效的减少
时效不是绝对的,法院承认若干情况可以延长或“收费”期限,收费暂时停止计时或延长最后期限。
- 债务人欺诈或隐瞒:如果债务人藏匿资产或从事欺诈行为,阻止受托人发现债权,则根据“欺诈性隐瞒”原则,时效法可能会受到损失。
- 少数群体或无行为能力: 如果有权提出索赔的当事人是未成年人、精神上无行为能力或被监禁的,州或联邦法律可以延长最后期限。
- 诉讼: 在某些情况下,提前提起诉讼可能会损害相关债权的诉讼时效。
- 公平收费: 如果一方当事人尽管努力,却被误导或无法申报,法院可适用公平收费,这是罕见的,而且具体针对事实的。
《破产法》还包括具体的收费规定,例如,根据第546(a)节提出欺诈性转移索赔的时间是在解除令之后两年,但如果受托人直到稍后才被指定,则期限可以从该指定开始(但不得超过一年上限),此外,如果案件从第13章改为第7章,则可以根据转换日期重新计算最后期限。
对债务人和债权人的重要性
债务人
债务人必须意识到保护新开始的时效。 缺少反对债权人债权的最后期限可能导致允许债务,即使债务在法律上已经停止。 相反,债务人应当理解,如果债权人未能及时提交债权证明,该债权人就无法从破产财产中收取债务。 债务人还受益于受托人对免责资产提出质疑或质疑债务人行为的时间有限这一事实。 一旦异议期限结束,债务人一般会得到解除债务而无需再提起诉讼。
债务人如果从事可能遭到攻击的交易,例如以低价向家庭成员出售资产,就应当为受托人有可能在诉讼时效范围内提出撤销诉讼做好准备,保存记录对于为这种索赔辩护至关重要。
债权人
债权人面临严格的期限来维护其权利。 债权终止日期的缺失意味着放弃分配。 债务人因欺诈而丧失了拒绝解除债务的期限,即使债务是因欺诈而发生,也能够解除债务。 债权人应当与法律顾问一起谨慎地安排这些日期,如果他们怀疑有欺诈或其他不当行为,他们应当尽快提出对质诉讼。
债权人在破产备案前不久从债务人那里收到付款或财产,可能会受到优惠诉讼。 了解90天优惠窗口和一年内幕窗口可以帮助债权人预见潜在的诉讼。 诸如“正常经营过程”辩护(《美国法典》第11篇第547(c)(2)节)等抗辩可以提出,但债权人必须在优惠程序的时间范围内行事。
破产时效法规导航实用提示
- 保留所有关键日期的总日历:债权人会议日期、债权证明的截止日期、对抗程序60天或70天的截止日期以及撤销诉讼的两年窗口。
- 与一位有经验的破产律师[合作,他能够追踪州和联邦的最后期限,并就收费问题提供咨询.
- 迅速调查你在破产案件之前或期间发现的任何可疑转移。受托人的行动时间有限。
- 不依赖法院或当事人口头延长——只有破产法院的书面命令才能延长最后期限。
- 如果有必要,在最后期限到期前提出延长的动议,法院很少批准追溯性延长。
- 记录与受托人和律师的所有通信,以保存任何可能证明有理由延长的收费协议或行为的证据。
结论
时效法规是破产案件中程序公正性的支柱,这些时限确保了在证据新鲜的情况下提出债权,受托人勤勉行事,债务人及时得到解除,无论是寻求重新开始的债务人还是试图收回所欠债务的债权人,了解适用的期限对于维护你的合法权利至关重要。
破产法典、联邦规则和州法律之间的相互作用可能很复杂。 比如,第546(a)节规定的欺诈性转移诉讼的两年时效与州法期限更长的时效相互作用,60天的可执行期限需要立即关注。 缺少一个单一的最后期限可能产生不可逆转的后果。
破产的当事方应当与知识丰富的法律专业人员协商,以确保每个期限都得到遵守,并确保任何可用的收费或延期都得到适当的要求。 通过保持警惕和知情,债务人和债权人都可以自信地在破产系统中航行,因为他们知道自己的权利在法律范围内受到保护。
[ 进一步阅读时,考虑审查正式的联邦破产程序规则()美国法院[]、美国法典第11篇(Cornell LII[)以及IRS关于税务方面的限制法规的准则[。 债务人和债权人还可能认为美国破产研究所关于章节具体程序的资源是有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