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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适当搜查和扣押程序执法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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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权力与宪法保护的交叉
适当的搜查和扣押程序是美国合法警察工作的基石,警察每天都会做出两秒钟的决定,既要执法又要尊重个人宪法权利。在没有法律理由的情况下搜查、超出逮捕令范围的扣押或没有记录监管链,都可能破解本来可靠的案件。除了证据后果之外,程序上的失误还使机构面临民事责任,侵蚀社区信任,并会请司法监督。这一扩大指南为执法专业人员提供了实际的、有法律依据的搜查和扣押战略,可以经受法院审查。 根据《第四修正案》原则、最高法院先例和实地测试的最佳做法,这些提示是为各级经验的官员设计的。
宪法框架:理解第四修正案的保护
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保障人民在人身、房屋、证件和不合理搜查和扣押方面享有安全的权利,还规定,任何搜查令不得无正当理由签发,并须以宣誓或确认为根据,特别是要说明搜查地点和扣押人员或物品。 该款明确确立了默认立场:无搜查令是推定不合理的。 涉及搜查或扣押的执法行动都必须属于这一规则公认的例外,或需有有效的搜查令作为依据。
可能的原因:基本基础
可能的原因是将合理怀疑和定罪所需的确定性相连接的标准; 当官员知情的全部事实和情况会导致有合理谨慎的人相信犯罪证据将会被发现或犯罪已经发生时,就存在; 最高法院在[]Illinois诉Gates[(1983年] 一案中的裁决确立了全面情况测试,摆脱了严格的信息可靠性规则; 官员应当理解,可能的原因是一个实际的、非技术的概念,要求证据少于主要标准,而不只是怀疑; 编写逮捕证证词时,具体性是关键的; 诸如“可靠信息员”之类的含糊陈述,没有确凿细节,要求举行镇压听证会; 联邦司法中心就授权适用的最佳做法提供指导,强调官员必须阐明事实而不是结论。
准证要求和中立法官
有效的逮捕令需要三个要素:可能的理由、宣誓宣誓宣誓书和中立和独立的治安法官签发的证书。官员必须确保宣誓书能够证明所指控的犯罪活动与搜查地点之间的直接联系。Stale信息削弱了可能的原因;如果观察到的犯罪行为与逮捕证申请之间已经过了相当长的时间,警官应当解释证据可能仍然存在的原因。逮捕令还必须具体说明搜查地点和扣押物品。一般描述,如“所有文件和记录”可作为一般逮捕令删除。司法部刑事资源手册提供了结构合理的宣誓书的详细实例。
要求的关键例外
官员必须掌握对搜查令要求的公认例外,因为这些是最常见的诉讼来源。
- 同意的搜查: 同意必须是自愿的,知道和明智的. 官员不应使用胁迫性战术或暗示如果拒绝同意,将取得搜查令. 个人签署的书面同意表提供了强烈的自愿证据. 同意者必须拥有对房舍或财产的实际或明显的权威. 共同占有的情况需要谨慎处理;如果一个占领者同意和另一个物体,反对方的愿望一般是控制.
- 民意学说: 军官如果在有利地点合法在场,可以不经搜查证扣押证据,物品的罪责性质立即显现,他们有合法的权利接触物品,这种例外不能成为搜查的理由;军官必须已经具备合法的地位才能看到物品.
- 紧急情况: 这一例外包括需要立即采取行动防止毁灭证据、嫌疑人逃跑或伤害人的紧急情况,常见的例子包括听到住所内破坏的声音、追捕逃离的重罪犯或应对医疗紧急情况。
- 搜查事件是为了逮捕: 在合法拘留逮捕后,官员可以搜查被捕者本人和立即到达的地区,以获取武器或证据. 最高法院在Arizona诉Gant[(2009)] 中对这一例外作了限制,认为只有在被捕者在乘客舱内距离内或有理由相信车辆载有逮捕罪的证据时,逮捕车辆搜查事件才有效.
- 自动机动例外: 如果官员有正当理由相信车辆载有违禁品或证据,他们可以无证搜查整个车辆,包括封闭的集装箱,这一例外是基于减少对车辆隐私和车辆机动性的期待。
- 库存搜查: 对被扣押车辆进行标准化的非调查性搜查,以保护财产、库存内容和避免官员提出虚假指控。 这些搜查必须遵循部门政策,不能被用作调查的借口。
康奈尔法律信息研究所的第四修正案概述仍然是对这些例外进行持续研究的权威参考。
预搜索规划:通过准备减少风险
最成功的搜索是事先计划进行的搜索,彻底的准备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法律曝光和业务混乱,官员们应该采取核对表思维,以确保不忽略关键步骤。
许可证审查和核查
执行前,必须审查搜查令的准确性,常见的错误包括地址不正确、财产描述过时或没有列出要扣押的具体物品、官员应核实搜查令已经由地方法官签署并附有宣誓书、如果搜查令的地址有印刷错误,如果错误是重大的,法院可以压制从正确地点扣押的证据、监督官员应进行任务前审查,以证实搜查令和宣誓书是否充分。
团队简报和角色分配
任务前的情况介绍应包括以下内容:
- 搜索的具体地点,包括入境点和已知的危害。
- 所要扣押的物品,因此军官们认识到在范围之内的是什么。
- 搜查的法律授权,包括可能适用的任何例外。
- 每位小组成员的作用和责任,包括谁将记录搜索情况。
- 处理居住者的程序,包括拘留是否得到批准。
- 通讯规程和意外发展的应急计划。
通报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国际反贪局关于执行逮捕令的示范政策强调在进入之前必须明确作用和进行法律通报。
敲门和宣布要求
普通法的敲门原则要求官员在进入住宅前必须宣布他们的存在和目的,这一规则有助于保护占用隐私,减少暴力的可能性,并防止不必要的财产损失。官员必须在宣布后合理等待一段时间,然后才能强行进入,除非紧急情况证明必须立即进入。最高法院在[Hudson诉密歇根州[(2006年)] 中认为,违反敲门规则并不自动要求压制证据,但官员们仍应服从以避免民事责任和内部纪律。如果计划进入无孔卡,那么申请令书应说明说明理由的具体事实,如住户持有武器的证据或证据有可能被摧毁。
执行搜索:维持法律边界
搜查一旦进入,必须保持在搜查令或例外授权的范围之内,超越这一范围是镇压的最常见理由之一。
范围限制和常见错误
搜查令授权搜查上述房地和所列物品,除非在搜查令中指明了这些个人的姓名,或有独立可能的理由或同意,否则不得搜查这些房地内的人,同样,只有在可以合理存放搜查令所述物品时,才可搜查这些房地内的集装箱,例如,对被盗电视的搜查令不会授权打开一个小珠宝盒。
- 搜查所有住户,没有个别理由。
- 开放没有单独依据的未在搜查令中列出的锁箱.
- 发现所列物品后继续搜查.
- 以搜查为借口寻找无关的证据.
如果在执行过程中搜查范围扩大,警官应暂停并重新评估,必须记录扩大搜查的理由。
证据处理和文件
妥善处理证据可以维护可采性,保持廉正。
- 戴手套,对每件物品使用清洁包装,防止交叉污染.
- 在移动前,在原位置拍摄每件物品。
- 记录项目的状况和搜索过程中的任何可观察到的改变。
- 保持详细的有时间戳、处理者姓名和说明的证据记录。
- 使用篡改性不明显的封条,收集后立即安全储存.
国家司法研究所的证据管理准则为包装、标签和储存物证提供了全面标准。
执行期间尊重居住者权利
即使在合法搜查期间,警官也必须以专业态度对待占领者。 过度武力、贬低语言或不必要的财产破坏也会造成法律曝光,破坏社区信任。
- 向占用人提供搜查令副本和扣押财产收据。
- 如果拘留,允许居住者在交通前穿衣服。
- 尽量减少侵入与搜索无关的个人物品。
- 避免不必要的武力表现,例如向守法者举枪。
第四修正案的合理性标准适用于执行方式,而不仅仅是搜查决定,法院已经压制了官员在本来合法的搜查中过度使用武力的证据。
扣押和保管链:保护证据的廉正
扣押财产的法律标准反映了搜查的可能理由或有效搜查令,如果搜查令所列物品的定罪性质立即明显,而且警官合法在场,则可根据普通观点予以扣押。
适当扣押议定书
每一被扣押的物品必须根据其独特性处理,药物证据要求有可空气渗透的包装以避免退化,必须卸下和保管火器,数字设备需要特殊处理以防止数据改变,官员在包装异常物品之前应与证据技术人员或法医专家协商,保管链从扣押之时开始,并经过审判。
维持保管链
每一证据的移交都必须记录在案。
- 案件编号和项目识别符。
- 每次移交的日期和时间。
- 处理证据者的姓名和代理。
- 转让的目的(例如测试、储存、法庭陈述)。
- 储存地点和安全措施。
监管链的中断为辩护律师质疑证据的真实性创造了机会。 坦佩尔-不言自明的封条、安全存储室和适当的转移文件将这一风险降到最低。 联邦调查局的证据管理标准强调审计线索和定期盘点的重要性。
数字证据:导航新疆域
智能手机、计算机、云存储和智能家用设备的激增改变了搜索和扣押做法,数字证据提出了独特的法律和技术挑战,需要专门的知识。
数字设备的准令要求
最高法院在Riley诉加利福尼亚州(2014)]一案的裁决从根本上改变了数字搜索做法,要求搜查手机事件的授权令予以逮捕,法院承认现代手机包含大量个人数据,不能模拟到物理容器,这一推理延伸到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和其他数字设备. 数字搜索的授权令必须具体列明要搜索的设备和所寻求的数据类型. 允许搜索"所有数据"的广义语言,关于作为一般授权令令被击落的设备的风险. 官员应当与检察官合作,制定授权令,明确目标数据,时间框架,以及要搜索的应用程序或账户.
法医最佳做法
数字法证检查应遵循既定规程,以维护数据完整性并避免篡改指控。
- 创建设备的位元法证图像,并从复制,而不是原版中工作.
- 使用写屏蔽器防止原设备的意外修改.
- 记录法证过程的每一个步骤,包括所使用的工具和取得的成果。
- 将搜索限制在与调查相关的数据,以避免第四修正案过度负担的挑战.
- 与经认证的数字法证审查员就涉及加密或云存储的复杂案件进行协商。
上诉法院对数字搜索进行了详细审查,以了解具体性和范围。 官员应跟上正在发展的案例法,包括就牢房地点信息、云数据存取和智能家用设备作出的决定。 [ Carpenter诉美国[(2018年]裁决要求签发手机位置数据历史授权令,这说明了法律格局的演变。
培训和政策制定:建立遵纪守法文化
搜查和扣押法通过法院裁决、法定修改和机构政策不断演变。 定期培训对保持法律合规和减少责任至关重要。
有效的培训办法
培训应当结合法律教育与实际应用。
- 每季度更新一次关于最高法院和上诉判决的法律。
- 以情景为基础的模拟,即警官在进行模拟时说明可能的原因、执行逮捕令和处理例外。
- 介绍常见错误和具体部门政策的唱名表决。
- 对导致压制或诉讼的搜查和扣押进行事后审查。
国际警察局长协会为遵守《第四修正案》提供示范政策和培训资源,包括基于情景的学习单元。
政策制订和审查
各机构应维持反映现行法律和当地法院期望的搜查和扣押书面政策。
- 准证申请程序和审批环节.
- 同意搜索协议,包括非英语者的语言访问.
- 数字设备搜索和法证检查程序.
- 证据处理和监管链标准。
- 在搜查和扣押时使用尸体摄影机。
政策应每年审查,并在法院作出重大决定后予以更新,警察执行研究论坛为执法机构提供循证政策制定指导。
程序错误的法律后果
不遵守行为事关重大,法院已针对违反《第四修正案》的行为制定了多种补救办法,每一种都会产生重大专业后果。
有毒树的排他规则和水果
排除规则禁止政府使用通过不合理的搜查或审判时扣押获得的证据,这一补救办法不仅适用于直接获得的证据,也适用于根据毒树学说从非法搜查中获取的证据,例如,如果官员通过非法搜查中获得的信息找到证人,则证人的证词可以被压制,最高法院承认排除规则的例外情况,包括善意例外,该例外适用于官员合理依赖后来证明有缺陷的逮捕令,但如果逮捕证的宣誓书含有故意的歪曲或鲁莽的遗漏,则善意例外不适用。
1983年《民事责任法》
违反宪法权利的官员可能会面临《美国法典》第42编第1983条下的民事诉讼。 成功的原告可以要求补偿性赔偿、惩罚性赔偿和律师费。 个别官员如果根据明确确立的法律不合理地行事,则可能要承担个人责任。 有条件的豁免保护在新形势下诚信行事的官员,但不能掩盖蓄意违反既定宪法规则的行为。 如果培训或政策不足,机构也可能面临违反宪法行为模式的市政责任。
刑事后果
在极端情况下,出于恶意进行无证搜查或提交虚假宣誓证词的官员可能会因法律色彩下的权利被剥夺而面临联邦刑事指控,这些起诉很少,但突出显示蓄意违反《第四修正案》的严重性,司法部公民权利司调查和起诉涉及故意不当行为的案件。
结论:通过遵守法律实现职业道德
适当的搜查和扣押程序不是官僚主义的障碍;它们是有效执法的基本工具。 当警察遵守法律时,他们保护个人权利,确保证据的可采性,并展示赢得社区信任的专业精神。 每次搜查都是建立宪法警察模式的机会。 通过投资培训、遵守法律标准以及保存完整的文件,执法专业人员可以履行公共安全使命,而不损害他们宣誓保护的宪法价值观。 成功的搜查的最终措施不仅仅是找到的证据,而是这一过程是否经受住了法院的检查以及公众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