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和仲裁在解决伙伴关系争端方面的作用

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联合起来建立企业时,他们很少预料到他们的关系会变得脆弱。 但是,伙伴关系纠纷是公司稳定的最常见和最具破坏性的威胁。 对利润分配的分歧、对战略方向的冲突或对信托义务的违反,都可能使业务瘫痪并耗尽资源。 在这种时候,律师出庭的本能是可以理解的,但这是很少的明智之举。 诉讼费用昂贵、公开和对抗性,往往会使立场更加强硬,并永久切断关系。 这就是为什么越来越多的商业伙伴转向[ 调解 仲裁, 两种替代争议解决方式提供了更快、更便宜、更合作的前进之路。

这些方法不是理论上的优美之处,而是实用工具,一旦一开始就植入伙伴关系协议,就能节省数十万美元和几个月的不确定性。 在这个扩大的指南中,我们探索了调解和仲裁如何在适当的时候发挥作用,如何在每种情况下,如何从法律上细微差别使它们具有约束力或咨询,以及如何采取具体步骤来构建一个保护你企业和你的关系的解决争端框架。 我们还研究了混合方法、跨法域的可执行性以及起草一个发展成果评估条款时必须做出的关键决定。

伙伴关系争端为何不同

伙伴关系纠纷具有独特的挑战性,因为它们既涉及财务层面,也涉及关系层面。 与两个陌生人之间的合同纠纷不同,合作伙伴往往有着合作、共享客户和个人财务交织的历史。 法院的争斗不仅会破坏伙伴关系,而且会损害企业的声誉,并疏远员工、客户和供应商。 调解和仲裁可以让合作伙伴在保持企业中任何价值的同时解决冲突 — — 至少可以更清洁地退出。

理解调解:合作道路

调解是一种便利化的谈判,中立的第三方—调解人—不能决定谁对谁不对。 相反,调解人帮助争议伙伴更有效地沟通,找出基本利益,集思广益,并达成彼此可以接受的协议。 在大多数情况下,调解人无权强加解决方案;各方对结果保持完全控制。

调解如何实际运作

典型的调解会议首先由调解人发表开幕词,然后由各方不间断地提出其观点。然后调解人在单独的“考克斯”房间之间穿梭,探究隐秘的顾虑,并测试潜在的妥协。 这一过程是非正式的、灵活的和保密的。会议可以持续几个小时,或者持续几天,视问题的复杂性而定。如果各方达成协议,协议通常会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当场签署。如果各方选择这样做,协议就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调解本身在合同执行之前是没有约束力的。

调解是自愿的,因此任何一方都可以在任何时候退出。 这听起来可能很弱,但实际上却为真诚谈判创造了强大的动力。 拒绝参与或提出不合理要求的合作伙伴可能会失去调解解决方案的好处 — — 并且最终可能最终在法庭上。 熟练的调解人利用这一杠杆保持对话的生产力。

调解类型

  • 便利调解: 调解人注重改善沟通,引导各方自行解决,这是在持续关系有关系的情况下,如专业服务公司或家庭企业,伙伴关系争端的最常见方式。
  • 评价调解: 调解人对各方的法律立场的优缺点发表意见,这些立场可以促使各方达成妥协。 当伙伴发生纯粹的财务纠纷时,如对离开伙伴的利益进行估值,则更为常见。
  • 变调调解: 目标不仅仅是解决,而是关系的根本改善,这种风格在商业纠纷中很少使用,但对于家庭拥有的伙伴关系来说却具有价值,因为保持信任与底线同样重要。

调解的最佳做法

为使调解发挥作用,合作伙伴应开诚布公地对待调解,并愿意倾听其意见,有助于编写一页的关键问题摘要和理想结果,以及一个“行走”备用职位。选择一个具有伙伴关系法经验和了解你所在行业的调解人。避免选择一个以前为合作伙伴之一工作的调解人,因为所看到的偏见会破坏这一进程。此外,如果技术问题(如知识产权评估)需要专业知识和司法便利,考虑使用一个调解小组。

理解仲裁:私人审判

仲裁比调解更为正式,但远不如法庭正式,当事方向中立的仲裁员(或三人小组)提出证据和论点,后者随后作出几乎总是最终和具有约束力的所谓 " 裁决 " 的决定,这一过程受当事各方在其协议中或由诸如美国仲裁协会或[JAMS等管理机构制定的规则的制约。

仲裁的主要特点

  • [ 约束性仲裁对无约束性仲裁:[ 大多数合伙仲裁具有约束力,意味着裁决可以像判决一样在法院中执行. 无约束性仲裁是罕见的,通常充当调解或诉讼的前奏,使当事人能够对可能的结果进行现实的检查.
  • 有限发现: 仲裁通常限制使诉讼费用如此昂贵的广泛发现(文件请求、证词),当事人交换有关文件和证人名单,但程序简化,但可以通过相互协议或仲裁员认为公平审理所必要的方式扩大发现范围。
  • 信誉: 与法院案例不同,法院案例是公共记录,仲裁听证是非公开的,裁决通常不公布,这保护商业秘密、财务数据和名誉损害——对竞争性行业的伙伴关系至关重要。
  • 上诉权利受到限制:法院很少推翻仲裁裁决,除非明显无视法律、欺诈或仲裁员的不当行为。 这种终局性既是一种好处(快速解决),也是一种风险(错误的小空间 ) 。 合伙人必须能够接受不公正结果的风险。

高低和高低双臂

成熟的伙伴有时会结合两种方法来获得两个世界中最好的。在med ⁇ arb 中,双方同意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失败,中立者成为仲裁人,并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这样可以节省时间和金钱,但可以阻止调解时的坦率(因为调解人以后可能会对你们做出裁决 ) 。 风险较小的变式是arb ⁇ med [],仲裁员在密封信封内发布裁决,然后各当事方试图进行调解;如果他们不能和解,则打开信封。

另一种创造性做法是[]高 低仲裁,双方在开庭前就裁决的下限和上限达成协议。仲裁员听取案件但不能超出这一范围。这样做会减少风险并鼓励和解,因为每一当事方都知道最坏的情况。有些伙伴关系还采用 基准仲裁[,双方提出最后报价,仲裁员选择一个——不允许的妥协。这迫使当事各方都现实,常常推动和解。

管理机构事项

管理机构的选择会大大影响成本和速度. AAA提供标准商业规则,根据争议金额确定收费表. JAMS为复杂案件提供量身定制的规则,并设有一个强大的退休法官小组.对于较小的伙伴关系,金融业监管局为与证券有关的纠纷提供专门仲裁. 国际伙伴关系应考虑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这些规则非常适合跨国界冲突.

调解和仲裁与诉讼的比较

Factor Litigation Mediation Arbitration
Cost Very high ($50,000+ easily) Moderate ($2,000–$10,000) Moderate to high ($10,000–$50,000)
Time 12–24 months (or more) 1–2 days to a few weeks 3–12 months
Confidentiality Public record Confidential by agreement Private, award rarely published
Control over outcome Judge or jury decides Parties decide together Arbitrator decides
Preserves relationships Almost never Often yes Depends on tone of hearing
Appeals Broad appellate rights Not applicable (unless settlement contested) Extremely limited
Flexibility of procedure Rigid court rules Highly flexible Moderately flexible (per contract and institution rules)

法律考虑和最佳做法

起草有效的发展成果评估条款

作为合伙人,你所能做的最重要的事情是在产生纠纷之前将一个精心设计的调解和仲裁条款列入你的合伙协议。 类似“任何纠纷应通过仲裁解决”这样的一般性条款比什么都好,但它留下了太多的空白——当关系已经紧张时,这些空白就成为战场。

  • 哪些纠纷被涵盖? 所有索赔,或仅涉及某些类别(例如估价、解散、违反信托义务)? 考虑为贸易秘密保护规定强制性补救,而这种保护可能需要法院采取行动。
  • 强制调解首先? 许多条款要求调解作为仲裁或诉讼的先决条件,这迫使合作伙伴在升级前尝试合作解决方案。 指定一个时限(例如, " 在调解人任命后60天内 " ) 。
  • 仲裁员人数和选择方法: 一名仲裁员费用较低;三名仲裁员更为彻底,条款应指定指定机构(AAA或JAMS),在合伙人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选择中立人。提供一种缺省机制:“如果各方当事人在15天内不能就一名仲裁员达成协议,则AAA应当指定一名仲裁员。”
  • 管辖规则:[ 《美国仲裁院商事仲裁规则》或《美国仲裁院综合仲裁规则》是常见的选择,以提及方式纳入这些规则会更加明确,你还可以调整规则,例如,将发现仅限于文件制作。
  • 定位和语言:[ 如果伙伴位于不同的州或国家,请指定一个中立的地点(例如“纽约,纽约,美国”)和语言(例如“英语”),这样可以避免在论坛问题上进行代价高昂的争斗。
  • 发现限制:一些条款限制文件请求的数量(例如,“每一方只能满足20份生产请求”)或限制沉降(例如,“未经仲裁员批准不得沉降”)。
  • 费用分配: 条款可以规定,双方各自支付法律费用,并分付仲裁员的费用,或者败诉方支付。 谨慎的收费转移可以阻止更弱的债权,但也可以使合法债权寒冷。 常见的中间立场是“每一方承担自己的费用,仲裁员可以自行决定分配管理费 。 ”
  • 裁决的时限: 您可以要求仲裁员在最后审理后90天内作出裁决。

裁决的可执行性

《联邦仲裁法》(美国法典第9章第1节及其后各节)规定的仲裁裁决在任何联邦法院或州法院都具有可执行性,撤销裁决的理由极为狭窄:腐败、欺诈、明显的偏袒、不当行为或超越权力;各国通过了《统一仲裁法》版本,进一步加强了可执行性;调解解决,如果被减为书面合同,也可作为普通合同执行,并可作为额外打法的同意判决记录在案。

跨国界伙伴关系争端得益于《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纽约公约》规定的仲裁可携带性,该公约有170多个签署国,这意味着在一成员国作出的裁决可以在另一成员国执行,相对容易——这对与国际行动的伙伴关系来说是一个关键优势。贸易法委员会示范法[提供了许多国家已经采用的统一的法律框架,进一步平稳地进行跨国界执行。

当调解失败时: 了解您的选项

调解不是魔杖。 有些伙伴太固执,或者一方是恶意行事。 如果调解失败,你有三条途径:诉诸仲裁(如果你的协议需要的话),上法庭,或者另找一个调停人。 通常,与新调停人第二次尝试 — — 或者转向评价调解 — — 能够打破僵局。关键是设定一个“死”日期,在日期之前,合伙人必须做出合理的调解努力;如果无事可做,默认程序就会自动启动。

值得指出的是,即使调解不能达成完全协议,调解也可以取得成功。 部分协议——例如,解决估价问题,而不是解除条款——可以缩小以后仲裁或诉讼的范围,节省时间和金钱。 一些伙伴关系使用“有限度的调解 ” , 即调解人鼓励各方在转入其他问题之前就几个关键问题达成协议。

选择中立: 具有重要性的特性

无论是选择调解人还是仲裁人,中立人的专门知识和行为都会直接影响到结果。 对于调解,寻找一个耐心的倾听者、创造性的,最好是合伙法或你行业(如技术、医疗、房地产)的课题专家。 对于仲裁,选择在所涉法律问题上有丰富背景的人 — — 最好是退休法官或有公平和效率声誉的老练诉讼代理人。

总是检查利益冲突。 AAA和JAMS 要求中立人披露与双方或其律师过去或现在的任何关系。您也可以快速进行谷歌搜索,或向与中立人合作的其他律师查询。考虑使用“打击和排位”名单:双方排名3位拟议中立人,选择了最高综合排名。这可以建立对进程的信心。

贫贱中立者的代价

选择错误的中立性会浪费整个发展成果评估过程。 缺乏技术专长的调解人可能错过关键的和解机会;一个缓慢或组织混乱的仲裁员会推动成本上升和拖延解决。 对于高额的争议,许多合伙企业选择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小组,双方选择一名,而这两人选择第三名。 这增加了成本,但提高了程序所认为的公正性和彻底性。

执行调解和仲裁的实际步骤

  1. 审查你现有的合伙协议。 如果您没有ADR条款,请考虑修改。如果有,请审计其中的漏洞(例如不提及调解,或模糊的仲裁条款 ) 。 具有合伙法经验的律师可以帮助找出弱点。
  2. 教育所有伙伴。 确保每个人都了解调解和仲裁是如何运作的。希望“出庭日”的伙伴可以拒绝ADR,除非他们看到成本效益。分享来自AAA或JAMS等机构的案例研究或录像。
  3. 预选一个供应商。 而不是等到争端爆发时再研究当地调解员和仲裁员。有些伙伴关系在协议中保留了三个事先商定的中立者名单。这样可以避免选择中危机的瘫痪状态。
  4. 举办模拟会。 对于更大的伙伴关系,进行一个简短的角色 游戏可以解密进程并构建买 in。许多ADR提供者提供方便的模拟会。
  5. 与诉讼相比,成本微不足道。 例如,与首席调解人的两天调解可能耗资5 000美元至10 000美元,而法院一个月的发现可能耗资5万美元。 与诉讼相比,仲裁费用比起诉讼成本微不足道。
  6. 不要让情绪蒙蔽判断。 即使争议感到个人问题,也把它当作一个商业问题。 调解和仲裁是高效解决这一问题的工具。 必要时聘请独立的律师来保持客观性。
  7. 包含生存条款. 确保ADR条款在合伙协议终止后继续存在. 争议经常在解散后发生,你需要一个明确的机制来解决.

结论

合作纠纷是不可避免的,但不一定是商业灾难。 调解和仲裁为合作伙伴提供了一种解决自身条件的冲突的方法,既保护资本,又保护共同性。 通过起草明确的发展成果评估条款、选择合格的中立人,以及用解决问题的心态来处理纠纷,你就可以将潜在的危机转化为可管理的进程。 从长远来看,投资这些方法的合作伙伴是保持企业繁荣的合作伙伴 — — 即使出现分歧。 替代的 — — 代价高昂的公开诉讼 — — 往往让双方处境更糟糕,关系破裂,资源枯竭。 现在,为保护伙伴关系的未来作出战略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