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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服以往违反或驱逐移民行为的法律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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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的违反移民规定或驱逐令给在新国家寻求合法地位的个人造成了重大障碍,无论是与家人团聚、获得就业还是仅仅获得无被遣送之虞的生活权利,过去的违法行为并不一定会阻碍前进的道路。 法律环境提供了几种精心界定的补救办法,但成功与否取决于了解具体的侵权行为类型、适用的不可接纳理由以及放弃、救济方案的战略使用和程序挑战。 本条审查了克服先前的违反移民规定或驱逐出境行为的现有最常见战略,为申请人及其法律代表提供了路线图。
了解违反和驱逐移民行为
移民法将侵权行为分为广泛的类别:非法居留、未经授权的就业、未经检查入境、欺诈或歪曲事实以及刑事理由。根据《移民和国籍法》,每一类都触发不同的禁止入境的条条;驱逐出境——正式称为驱逐出境——是政府命令非公民离境的正式程序。驱逐令的根本原因是导致驱逐出境的同一行为可能是今后禁止入境的条条依据。
例如,签证过期而后被置于驱逐程序的人,如果自愿离开,视非法逗留时间长短而定,可被处以3年或10年的禁止出境令,如果被正式取消,则该禁止出境令甚至更长。 此外,根据《移民归化法》第212(a)(9)(A)条,在多次驱逐或加重重罪判决时,事先的驱逐令会触发单独的5年禁止入境(一次驱逐)或20年禁止入境。 理解这些限制是关键的第一步,因为现有法律战略取决于这一问题是否在边境上不可受理、是否在美国境内不可受理或是否恢复了驱逐令。
此外,“先前的违反行为”不仅包括最初的非法行为,还包括递解出境之后的任何随后的再入境行为,根据《美国法典》第8编第1326条,这是一种刑事犯罪,这进一步使问题复杂化,因为非法再入境可能在没有具体放弃的情况下引起刑事处罚和永久的禁止受理。
克服过去侵权行为的法律战略
1. 申请放弃不予受理
克服先前侵权行为的最常见方式是通过放弃。 放弃是一种法律例外,允许政府放弃不可受理的具体理由,允许进入或调整地位。 不同不可受理的理由存在不同的放弃。
I-601 放弃(放弃不予受理的理由的申请)
拒绝入境将给符合资格的美国公民或合法永久居留配偶或父母带来[极端困难,比单纯的经济或情感困难要高;它要求证明存在、教育、财政或社会后果重大;如果某人在美国境外,通过领事手续申请移民签证,则通常会使用这种豁免。
I-212 放弃(申请重新申请入学许可)
对于以前被除名,并且根据《移民归化法》第212(a)(9)(A)条受到五年或二十年限制的个人,)]I-212豁免是适当的形式,这项豁免要求允许在律师协会期满前重新申请入境,它不免除基本除名,而是允许申请人寻求新的签证或身份调整,如果当事人还有非法居留或欺诈问题,则通常需要I-212豁免与I-601一并办理。为了批准I-212,官员会考虑如下因素:除名的时间长短、在美国的家庭关系、康复的证据以及申请人需要支持美国公民亲属。
暂时非法留置(I-601A)
I-601A豁免是专门针对美国公民直系亲属和在国外办理移民签证的个人的非法居留障碍,允许申请人在离开美国前申请豁免,接受领事面谈,从而减少长期分居的风险,标准与I-601相同:申请人必须证明对符合条件的美国公民配偶或父母极为困难,但I-601A不包括犯罪历史或欺诈等其他不可接受的理由。
2. 取消合法永久居民的驱逐
对于已经在驱逐程序中的某些非公民,[取消驱逐提供了永久停止驱逐和获得合法永久居留的途径,主要有两种形式:取消合法永久居民和取消非永久居民。
依据《移民归化法》第240A(a)条,如果合法获得永久居留至少五年,在入境后在美国连续居住七年,而且没有被判重罪,则《移民归化法》的取消基本上消除了污点,允许个人保留其绿卡,但这是一种自由裁量的补救办法;移民法官必须权衡不利因素(犯罪历史、移民违法行为之后再成为《移民劳工条例》)的积极因素(家庭关系、就业、社区服务)。
对于非永久居民,根据《移民归化法》第240A(b)条,可以取消那些能够显示连续10年身体状况、良好道德品质、美国公民或美国人民代表大会配偶、父母或子女的特殊和极端困难以及没有取消刑事定罪资格的人。 这是一个更难达到的标准,全国每年4000笔补助金的上限使得其竞争非常激烈。
3. 调整放弃地位
先前违反规定后在美国居留的一些个人,如果有直系亲属申请人(美国公民配偶、父母或21岁以上子女),可能有资格申请调整身份,即获得绿卡而不离开该国,对于未经检查进入或累积非法居留者,可能需要根据《移民归化法》第245(i)节给予豁免或临时非法居留豁免,但2001年4月30日之后进入的人,一般不经过检查就可申请调整,除非他们是第245(i)节中规定(祖父)规定的受益人。
1972年1月1日之前进入美国的长期居民也可以享受登记法中最近的一项选择,并能够表现出良好的道德品质。 登记处颁发绿卡而无需离开美国,这有效地解释了先前的非法入境。
4. 推迟行动和检察官的裁断
在某些情况下,政府可以行使起诉裁量权,就驱逐问题采取行动[,有效给予临时救济,不给予永久地位,但推迟的行动不能免除侵权行为,但允许当事人在等待更永久的补救时继续居留并可能获得工作许可。] 儿童抵达行动(DACA)是最著名的方案,涵盖作为儿童被带到美国并符合具体的教育和犯罪背景要求的个人,同样, 基于个案,出于人道主义原因或重要的社区联系,可通过向美国移民和海关执法局(ICE)提出请求。
此外,Parole in Pace允许美国军人或退伍军人的某些家庭成员尽管事先非法入境但仍可以暂时合法地到场. 虽然假释并不能补救根本的不可受理性,但可以促进后来地位的调整.
5. 质疑恢复驱逐令
如果某人被驱逐,然后被非法重新入境,政府通常会恢复《移民归化法》第241(a)(5)节规定的先前的驱逐令。恢复原令意味着在未重新开庭的情况下,重新恢复原令,并再次将其遣返。法律选择有限:如果当事人能够证明]在遣返国可能遭受迫害或酷刑[,从而导致仅进行扣留听证或根据《禁止酷刑公约》提出保护请求,或者,如果最初的驱逐令是违反正当程序而下达的,例如,没有给予此人适当的通知或机会听取其意见,他们就能够通过重新审理动议重新提起原诉讼,从而导致新的补救。
必须指出,恢复不能通过简单的放弃来克服;停止恢复的唯一办法是质疑其合法性或申请恢复规约所不排除的某种补救。 暂时非法居留的放弃不适用于恢复命令。 因此,在被解除后非法重新进入的个人面临极其困难的前进道路,通常需要政府联合动议或独特的人道主义情况。
6. 重新展开司法复审和动议
即使最后驱逐令已经下达,也有可能重新审理此案。重新审理的动议必须在最后命令下达后90天内(或缺席命令的180天)向移民法院或移民上诉委员会提出(BIA):该动议必须得到原始听证时没有的新的实质性证据的支持,例如与美国公民的新婚姻或国家条件改变的证据。如果动议成功,案件将重新审理,并寻求新的补救,如地位调整。
此外,如果投资管理局的裁决是任意的、反复无常的或违反法律的,联邦上诉法院可以进行 司法复审。 但是,复审的范围有限,而且大多数移民决定都带有相当大的尊重性。 复审申请必须在投资管理局裁决的30天内提出。
与移民法律专家协商
移民法的复杂性,再加上哪怕是一次失误的严重后果,使得专业法律顾问对于任何先前有违反或驱逐出境行为的人来说都是不可或缺的,有经验的移民律师可以分析不可受理的确切理由,确定哪些放弃或救济办法适用,并编写所需的大量文件,例如极端困难或非常和异常困难的证据。
此外,许多策略需要谨慎的时机。 比如,在出发去领事馆之前申请临时非法居留豁免可以避免多年的离职,但是提交过早或没有充分困难的证据会导致拒绝。 同样,重新提出动议必须在严格的期限内提出,而不这样做可能放弃今后的资格。 律师也可以确定可能存在的不立即明显的酒吧,例如以公开指控为由或基于先前签证逾期停留而不予受理,而未披露。
对于无力负担私人律师费用的人,法律援助组织和法学院诊所往往提供无偿援助,特别是在涉及庇护或家庭团聚的案件中. 美国公民和移民服务局(USCIS)还保留了一份可以提供帮助的经认可的代表和得到承认的组织的名单.
结论
克服以往的违反移民规定或驱逐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但并非不可能。 法律制度提供了多种工具:放弃非法居留、欺诈和刑事理由;取消长期居民的驱逐;调整身份,放弃艰苦条件;推迟人道主义案件的行动;程序挑战,如重新提出动议。 每个工具都有严格的资格要求,需要强有力的证据支持。 关键是确定违法行为的确切性质,然后与正确的补救措施相匹配。
鉴于重返家园的利害关系很大,包括长期禁闭和非法重返家园的潜在刑事责任,个人绝不应试图在没有合格法律代表的情况下穿越这一地区,在正确的战略和有经验的移民律师的指导下,许多人尽管过去有过麻烦,但还是可以重建移民身份,获得合法的永久居留权或公民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