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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欺诈行为时质疑破产解除的法律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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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破产欺诈及其影响
美国的破产法建立在为诚实的债务人提供新开端的原则之上。 解除破产解除债务使债务人免除了对大多数预告债务的个人责任,有效地消除了债务的污点。 然而,这种强有力的补救办法需要完全透明的严格要求。 《破产法》,特别是[11《美国法典》第727[],赋予法院在债务人从事欺诈行为时拒绝或撤销解除债务的权力。 破产欺诈损害整个系统的完整性,伤害依赖准确披露收回所欠债务的债权人。 认识到欺诈的迹象和了解质疑解除债务的法律途径对债权人、受托人和美国受托人办公室至关重要。
常见的破产欺诈类型
破产中的欺诈可以采取多种形式。
- 资产藏匿:在申报前不久将财产转让给家庭成员、朋友或空壳实体;未在破产时间表上列出不动产、车辆或投资账户等贵重资产。
- 虚假宣誓或声明:在破产申请、时间表或341债权人会议期间,明知故犯地提供关于收入、债务或最近金融交易的虚假信息。
- 破坏或隐瞒记录:删除财务文件、删除电子记录或移动资产,以防止受托人发现这些记录。
- 贿赂或回扣:向受托人、债权人或法院官员提供金钱或其他利益,以影响案件的结果。
- 滥用自动中止:恶意提交连续破产申请,以拖延取消赎回权、收回或驱逐。
每一种欺诈形式都具有不同的举证责任,成功质疑要求的不仅仅是怀疑;转移方必须提出明确和令人信服的故意不当行为证据;联邦法院一贯认为,根据第727条,过失或不知情不构成欺诈,例如,见,关于Chalik,748 F.2d 616(1984年《第11届法院》)。
质疑破产解除的法律步骤
质疑退职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动议;它是一个正式的对抗程序,根据《联邦破产程序规则》(第七部分)。 这一过程包括提出申诉、进行发现、以及可能向破产法官提起诉讼。 以下是关键阶段,经过实际指导,得到了扩展。
1. 向破产法院提出申诉
该文件必须说明[11]《美国法典》第727(a)(2)-(7)条关于完全拒绝或[第727(d)条]关于撤销已准予的解除合同的具体法定理由,申诉必须包括支持欺诈指控的详细事实陈述;结论性指控不够充分;规则严格涉及时间安排;根据《联邦破产程序规则》第4004(a),反对解除合同的申诉必须在规定债权人会议首次日期后60天内提出;关于撤销合同的申诉,11《美国法典》第727(e)条对在加入合同后发现欺诈的解除合同规定了一年的最后期限;未遵守这些期限,放弃了对诉讼的权利。
使用法院的电子档案系统或破产法院书记官办公室的档案,档案费由司法会议规定,许多法院还要求向债务人和任何其他利益方送达传票和申诉。
2. 收集证据以证明欺诈
证据是任何欺诈质疑的基石,原告必须证明债务人明知故犯地、怀有欺诈意图地行事[——这是一条高条。
- 银行和财务报表,显示在提交前向隐蔽账户转移或异常枯竭模式.
- 真实财产记录反映法定回望期内(通常根据第727(a)(2)节为两年)向家庭成员或信托的转移。
- 与破产时间表中报告的收入或资产相矛盾的税回.
- 观察债务人财务活动的前配偶、商业伙伴、雇员或邻居的证人[。
- 追踪未披露收入或识别缺失资产的林业会计报告。
- 数字证据:显示附表中省略的资产披露的电子邮件,社交媒体帖子,或元数据.
根据《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第9016条和第7030条,债权人或受托人可以发出传票,要求根据《破产规则》第45条和第30条提供文件和证词,所有证据必须在发现时予以保存和披露,法院将审查债务人的行为是否是故意的,而不仅仅是疏忽或记录保存不良的结果,在 de Beaubouef[,966 F.2d 174(1992年12月5日)中,法院认为债务人未能列出一项重要资产,再加上可疑的转移,支持了对欺诈意图的认定。
3. 证明法院中的欺诈行为
在审判(或如果不存在实质性事实的真正问题,即决判决)中,原告承担举证责任[. 大多数巡回审判适用证据标准的主要部分,尽管有些巡回审判需要明确和令人信服的证据,才能根据第727(d)节予以撤销. 破产法官评价证人的可信度并权衡书面证据。
- 第727(a)(2)节所述阻碍、拖延或欺诈债权人[的实际意图,这需要表明债务人的行动目的是为了防止债权人达到资产。
- 根据第727(a)(4)节明知故犯地进行虚假宣誓或陈述[,虚假陈述必须是实质性的;即使轻微的遗漏如果影响破产财产的管理,也可能是实质性的。
- 债务人不能对资产大量耗竭作出令人满意的解释的,法院可以推定存在欺诈意图。
如果法院认定债务人实施了欺诈,则可以完全[拒绝对所有债务解除债务,或者取消已经给予的解除债务。 部分拒绝根据第523条(例如,通过实际欺诈获得的债务)的具体债务是可能的,但完全的欺诈通常会导致全球拒绝,法院还可以根据联邦破产程序规则9011对恶意诉讼施加制裁。
4. 判决后程序和上诉
任何一方均可就破产法院的决定向地区法院或破产上诉小组提出上诉,上诉的依据是法律错误或明显错误的事实结论。上诉时间是判决的14天。上诉不会自动中止命令;上诉人必须提出暂停上诉的动议,并按要求交存保证金。胜诉的债权人还可以根据11《美国法典》第523(d)节的某些案件或根据关于无意义辩护的第9011条要求要求偿还费用和律师费。
5. 命令的执行
一旦法院下达了拒绝或撤销解除债务的命令,债权人必须采取步骤执行,如果解除债务已经进入,办事员必须退出,然后债权人或受托人可以继续就所有本可解除的债务向债务人收取费用,如果债务人转移,命令也可以在其他地区登记。
时效的时间安排和规约
时限是不可原谅的。
- 预先解除异议:申诉必须在第341条规定的债权人会议第一次确定日期之后60天内提出,很少批准延期,必须在截止日期结束前提出延期请求。
- 撤销债务后:如果基于解除债务后发现的欺诈,必须在解除债务后一年内提出控告。 如果基于债务人未遵守法院或未能妥善管理破产财产,截止日期是一年的后期或结案日期。
对于第7章的案件,解除义务一般是在341次会议之后60-90天,对于第11章,解除义务是在确认计划之后,始终核实当地规则,因为法院可能规定额外的最后期限。美国法院网站提供了详细的时间表。
批注 :如果怀疑有舞弊行为,请不要拖延。即使超过最后期限一天,也可以丧失提出异议的权利。在立案后立即标出您的日历 。
破产受托人和债权人的作用
破产受托人根据11《美国法典》第704条,有调查债务人财务的法定义务,如果受托人发现欺诈的证据,他们可以代表所有债权人提出申诉,但受托人资源有限,不能追查所有案件,特别是资产集中规模较小的案件。债权人可以独立提出控诉。在第七章中,如果案件仍在审理之中,但解雇或解除合同后,无需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计划必须在解除合同前得到确认;欺诈可作为计划反对或单独的对抗程序提出。
债权人应该与美国受托人办公室(UST)协调,后者负责监督破产诚信。 UST可以启动撤销行动,并将刑事欺诈案件提交联邦调查局或美国检察官办公室。 美国受托人方案网站[为举报不当行为提供了指导。
债务人可用的辩护
面对欺诈指控的债务人可以提出若干辩护理由:
- 意图的缺失[:遗漏或错误是无意的,不是欺诈性的。 法院将考虑债务人的解释和任何善意证据。
- 依赖专业建议:债务人在编制时间表时,真诚依赖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人员的建议。
- 限制法规:申诉是在法定期限之后提出的;案件可以程序理由驳回。
- 证据不足[:原告未能履行举证责任,如果不存在实质性事实的真正争议,债务人可以提出即决判决的动议。
- 放弃或禁止反悔:债权人知道所指控的欺诈行为,但未能及时采取行动,从而放弃质疑权。
债务人应聘请有经验的破产辩护律师,如果申诉未能提出可以给予救济的求偿,律师可以根据联邦破产规则程序7012提出驳回动议。
破产欺诈的刑事后果
破产欺诈是联邦犯罪,根据18 U.S.C.§152)和相关的法规,例如《美国法典》第18卷第157条(银行欺诈计划),处以的刑事处罚可包括每起罪状最高可判处5年徒刑、巨额罚款和赔偿受害者。美国检察官办公室独立于民事诉讼起诉这些案件。重要的是,刑事定罪不会自动取消破产解除,但可以在民事对抗程序中用作有力的证据。反之,民事欺诈的认定可能会引发刑事调查。怀疑严重欺诈的债权人应当考虑向联邦调查局或美国受托人报告。《美国法典》第18卷第152条全文载于Cornell LII]。
债权人或受托人的实际步骤
怀疑有舞弊行为,即时采取有组织的行动:
- 保存所有通信、检查、发票和记录,显示债务人在申报前后的财务活动。 创建可疑事件的时间表 。
- 动作快 :在日历上标注60天窗口(退约前)或一年窗口(退约后),不要等待受托人的行为.
- 聘请律师:破产欺诈诉讼复杂且耗费大量事实。
- 与受托人联系:与案件受托人分享你的证据,他们可以带头或加入你的申诉。
- 考虑临时救济:如果资产有消失的危险,则紧急提出周转、会计或冻结账户的请求,等待解决。
- 保存电子证据:数字记录,电子邮件,社交媒体,电话元数据可能披露隐藏资产或虚假陈述. 考虑使用法证专家.
欺诈不包括什么
并非所有不一致之处都上升到欺诈的程度。 债务人的善意错误——例如由于记帐不慎而意外省略了小资产或低估了收入——都支持撤销。法律要求有意识和故意的行为是为了欺骗法院和债权人。同样,收到解除债务和后来继承资金的债务人并不在进行欺诈;该资产属于破产财产,受托人可以重新审理案件。在中,简单错误和故意隐瞒之间的区别至关重要。在,105 B.R.172(1989年银行家家)中,法院拒绝撤销债务人的疏忽是疏忽而不是欺诈。
完全解除债务的替代办法
在某些情况下,债权人可能倾向于仅对特定债务提出质疑,认为不可根据11《美国法典》第523[条予以免除,这比拒绝全部清偿还不严重,而且可能更容易证明。
- ]因实际欺诈或虚假的假象[而发生的债务(第523(a)(2)节)。
- 故意和恶意伤害(第523(a)(6)节)。
- 以信托身份行事的欺诈或解禁(第523(a)(4)条)。
- 国内支持义务(第523(a)(5)节)——虽然不是欺诈,但往往相关。
债权人必须在前341次会议后60天内提出对质投诉。 完整的例外清单见Cornell LII的11 U.S.C.§523。 成功的§523行动保留了收取该具体债务的权利,同时使剩余债务解除完好无损。
结论
以欺诈为由质疑破产解除是需要迅速行动、严格证据和熟练代表的高昂法律程序。 债权人、受托人和美国受托人为维护破产制度的完整性发挥了重要的守门职能。 通过理解法律框架、收集令人信服的证据并遵守严格的程序时限,当事人可以有效地质疑欺诈解除。 破产法旨在帮助诚实的债务人,而不是保护那些滥用系统的人。 如果你怀疑欺诈,立即与合格的破产律师 磋商。拖延甚至几天都可能丧失你的权利。 法律奖励的是警惕者,而不是被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