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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和资产转让的法律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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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和资产转让:法律框架
解决破产程序和资产转移的交叉问题需要明确了解相关法规、司法先例和诉讼的实际现实。 个人和企业都必须认识到破产法不是在真空中运作的;它与财产法、合同法和预防欺诈理论相互作用。 破产前或破产期间资产转移的失误可能导致转移的逆转、货币处罚、拒绝解除债务甚至刑事责任。 本条审查这些问题的法律背景,讨论共同的陷阱,并提供有权威来源支持的实际指导。 利害关系重大,知情决策是防止代价高昂后果的最有力的辩护。
理解破产的核心目的
破产是一种旨在为诚实的债务人提供新的开端,同时确保债权人的公平待遇的法律程序。虽然各法域的具体规定各不相同,但大多数破产制度都具有核心目标:解除某些债务、公平分配非免责资产和保护债务人不受债权人骚扰。在美国,《破产法》(美国法典第11章)规定了若干章,每一章都有不同的资产转移规则。第七章涉及清算,受托人收取和出售非免责财产以偿付债权人。第11章允许企业(和一些个人)在继续经营期间重组债务。第13章为有固定收入的个人规定了偿还计划。理解债务人档案的章节至关重要,因为每项资产转移的处理方式各不相同。
例如,在第七章中,破产受托人拥有广泛的权力,可以避免(不执行)在申报前的某一特定期限内的某些转让。第十一章债务人保留对资产的控制,但仍须采取撤销诉讼。自动中止一旦申报即生效,停止了大多数的收取诉讼,并阻止债权人未经法院许可而追索资产。但中止并不保护在申请日期之前不当转让的资产。转移的时间和类型决定了破产财产能否收回价值,法院也适用严格的审查。
资产转移和破产:重大法律问题
破产案件之前或期间转移资产引起两个主要法律问题:欺诈性转移(也称为欺诈性转移)和优惠转移。这两个概念都旨在防止债务人不适当地保护资产不受债权人的伤害或偏袒一个债权人而不是其他债权人。 法院仔细审查在某些回望期内转移的时机、价值和意图。 举证责任往往由受托人或有挑战性的债权人承担,但一旦显示某些征象,债务人或受让人必须提供证明无罪的证据。
欺诈行为
欺诈性转让是指债务人转移财产,其实际意图是妨碍、拖延或欺骗债权人,或转让使债务人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而其交换价值却低于合理等值。根据美国《破产法》,受托人可在符合这些标准的申请日期前两年内避免任何转让。许多国家还制定了单独的欺诈性转让法律,例如《统一可变交易法》(前《统一可变交易法》),该法往往将回望期延长至四年或更长。实际欺诈性意图可以通过被称为“欺诈的缺陷”的旁证加以证明,例如向内人转移、转移几乎所有资产,或在债务人面临诉讼威胁时进行转让。法院通常会考虑所有情况,包括债务人是否保留对所转让财产的控制权或是否从事了一系列可疑交易。
建设性欺诈并不要求意图证明,而是侧重于经济后果:如果债务人没有获得合理等值的转让,而且当时已破产或因转让而破产,那么转让就可能无效,如果价值与资产不相称,甚至可以对转让给家庭成员或朋友的部分付款提出质疑,欺诈性转让的后果可包括将资产归还破产财产,对受让人作出金钱判决,在极端情况下拒绝债务人解除债务。 此外,受让人即使善意行事,也应对资产的价值负责,除非他们给予价值,而且不知道欺诈。
优惠转让(优惠)
优惠转让或优惠,是指在破产备案前90天内(或如果债权人是内部人,则在一年内)向债权人作出的付款或其他转让,允许该债权人得到比第7章清算中更多的款项,优惠法的目的是防止债务人在破产前夕“玩弄喜好”并确保在处境相似的债权人之间公平分配,如果转让是在债务人破产期间进行的,而债权人在不进行转让的情况下得到的比第7章假设清算时要多的,受托人可以避免这种优惠,在90天期间内推定破产,将推翻这一推定的责任转移给债权人。
债权人在正常经营过程中收到转账或以新价值换取,例如,供应商通过信贷运输货物并在正常条件下收到付款,可以成功地抵御优惠诉讼,但是,对过去到期债务的现金支付或积极收取债务的努力,可以引发优惠风险,债务人和债权人都应该了解回望期,并保持所有付款和转账的详细记录,“正常经营过程”的抗辩要求表明付款是根据当事人之间的正常业务条款进行的,并且符合行业标准。
时间和回头看周期
了解回视期至关重要,对于《破产法》规定的欺诈性转移,回视期为两年,国家法律根据《统一可变交易法》可将回视期延长至四年或更长,对于优惠,回视期为普通债权人90天,对内幕者一年,但有些法院对隐瞒案件适用公平收费。债务人不能假定旧的转移是安全的;如果转移是具有实际欺诈意图的,那么在发现欺诈行为之前,时效不得开始。从业人员应在适用期限内对所有转移进行审查,并对每个转移进行可能的撤销风险评估。
破产受托人的作用
破产受托人是监管资产转移的核心人物,第7章指定受托人负责收集和清算非免责资产,调查金融事务,提起撤销诉讼,受托人有权传票文件,审查债务人宣誓,对受让人提起诉讼,受托人通常按一定比例的收回资产得到补偿,为进行可疑的转移创造强烈的动力,第11章规定,占有的债务人作为受托人,必须寻求法院批准重大资产出售,美国受托人方案监督这些案件,并在怀疑存在管理不善或欺诈时可以指定审查人或受托人,债权人还可以提出动议,迫使受托人采取行动。
国家法律的变动和豁免
破产法将州法纳入若干关键领域。 免除——债务人可以不参与破产财产的财产——各州普遍适用。有些州允许债务人在州和联邦豁免之间作出选择,但另一些州则只要求州豁免。 在转移资产之前,债务人应探索合法的豁免规划。例如,在破产前将非免责现金转换为免责退休账户或房产股本,如果在没有欺诈意图的情况下完成的话,则可能允许这样做。然而,法院对最后一刻的转换进行了审查。如果认为转换是为了阻碍债权人,那么可以质疑为欺诈性转移。合法豁免规划和不当的资产保护之间的界限是薄弱的;法律指导至关重要。
优先行动中的辩护
获得优惠期内付款的债权人可以主张若干辩护。正常的商业辩护过程要求付款是按照普通商业条件进行的,并且符合当事人的历史惯例。当货物或服务的支付和交付基本同时进行时,即时的交换辩护适用。新的价值辩护保护付款,以换取付款后提供的新货物或服务。债权人必须彻底记录所有交易,以支持这些辩护。受托人的优惠诉讼可以通过证明其中任何一项抗辩而避免,但举证责任由债权人承担。在复杂案件中,可能需要有关行业规范的专家证词。
不当转让的常见陷阱和后果
即便善意的资产转让也可能违反破产法,一个经常发生的错误是将房地产或车辆转让给配偶或子女,以便“保护”资产不受债权人的侵犯,如果不获得公平的市场价值,这种转让很可能被质疑为欺诈性转让,另一个陷阱是在申报前不久从家庭成员那里偿还个人贷款——如果家庭成员被当作内幕者处理,这就可以避免,同样,向商业伙伴出售低于市场价值的资产可能会引发欺诈性转让和优惠债权。
债务人的后果可能很严重,法院如果发现债务人隐藏资产或宣誓作虚假陈述,可以拒绝解除所有债务,在第7章中,受托人可以收回被转移的资产或其价值,减少破产准备提供的新的开端,对于接受可撤销的转移的债权人,他们可能被迫将资金或财产归还给破产财产,常常失去交易的利益,在故意欺诈的情况下,可以对破产欺诈进行刑事起诉,并处以罚款和监禁。
此外,律师和会计师等专业人员必须谨慎,如为客户提供资产转移建议,如果他们协助欺诈性转移,他们可能面临渎职索赔或制裁,法院认定律师不得故意无视欺诈意图的迹象,主管责任包括了解任何资产转移建议所涉的破产问题。
竞争性资产转让的最佳做法
无论是考虑破产的债务人还是关注偿付的债权人,遵循最佳做法都能够降低法律风险。 以下准则从法律权威和实践经验中提炼出来。
- 咨询破产事务律师Early。 在可能破产之前几个月或几年进行的资产转移仍可加以审查。 一位在破产法方面有经验的律师可以就时间和结构提出建议,以尽量减少风险。
- 确保所有转让均以公平市场价值进行。 以低于估价价值出售资产,将引发诉讼。获得对房地产、企业和独特资产的独立评估。以书面方式记录交易,并附上一份销售单和付款证明。
- 未经适当考虑而避免向内幕者转移。 向家庭成员、商业伙伴或关联者的转移是高度可疑的。如果必须向内幕者转移资产,请记录合法商业目的和交换的确切价值。
- 保存准确的金融记录。 保存所有与资产转移有关的收据、合同、银行对账单和信件。没有文件往往被用作欺诈意图的证据。
- 在破产前夕不要支付优惠付款。 在备案后90天内(或内幕者一年)向债权人支付逾期到期款项是脆弱的。如果必须支付,请考虑债权人是否可以使用普通的路由抗辩,或者推迟支付,直到备案后。
- 仔细考虑豁免资产。 许多国家允许债务人免除某些资产(房产、退休账户等)的破产资产,而不是将非豁免资产转移给债权人,而是请律师在法律上使用豁免。如果出于欺诈意图,将非豁免资产转换为豁免资产的不当转让仍然可以受到质疑。
- 将所有转移都公布在破产附表上。 未能列出最近的转移是实质性的遗漏,可导致拒绝解除义务。诚实和充分披露是最佳的辩护。
国际和跨界考虑因素
在日益全球化的世界中,资产转移往往跨越国界,债务人可以向一个法律较为宽松的外国实体或法域转移资金或财产,这种转移并不自动安全,许多国家已经根据《贸易法委员会跨国界破产示范法》颁布了法律,允许法院跨国界合作并承认外国破产程序,在美国,《破产法》第15章管辖跨国界案件,规定了避免涉及外国要素的转移的机制,外国受托人可以寻求追回转移给美国的资产,反之亦然,债务人应当认识到,将资产移到境外并不能保证保护,并可能导致更多的欺诈指控。
法律专业人员必须考虑《中间人代持证券所涉某些权利的法律适用海牙公约》和其他条约,转让的时间和地点可能使其受多个法域管辖,作为最佳做法,拥有国际资产的债务人应当征求在本国和资产所在地均合格的律师的意见,当债务人保留对资产的控制权或从资产中受益时,法院越来越愿意打穿外国信托和公司结构。
债权人保护其利益的实际步骤
债权人怀疑债务人转移资产有不当之处,必须迅速采取行动。 他们可以在破产法院提起对抗程序,以防止或推翻转移。 《统一可变交易法》提供了一种州法补救办法,甚至在破产之外也是如此。 债权人应该监督债务人的财务行为 — — 突然出售资产、向亲属转移或所有权结构的改变可以成为警告标志。 如果提出破产申请,受托人(而不是个别债权人)一般会采取撤销诉讼,但债权人可以要求受托人进行调查或向法院申请代表破产财产起诉。 债权人应该保存证据,咨询熟悉优惠和欺诈性转移诉讼的律师。
最近的案例法发展
法院继续完善欺诈和优惠转移法的界限。 一个显著的趋势是加强了对加密货币和数字资产转移的审查。 破产受托人成功地避免了在提交申请前不久转移比特币和其他虚拟货币,将其作为与传统财产相同的资产处理。另一个发展领域是适用“善意”抗辩受让人。 2022年BFP诉Volution Trust Corp. 案件行仍然有影响力,但下级法院在赎回权出售是否可作为合理等值的问题上存在分歧。从业人员必须坚持其管辖范围内的决定。为了全面概述,康奈尔法律信息学院的破产网页和美国的破产基本指南是极好的起点。 统一法委员会的网站提供了统一可变交易法和官方评注的全文。
结论
破产和资产转移是相互交织的法律问题。 无论你是一个寻求重新开始的债务人还是一个试图收取债务的债权人,了解有关欺诈和优惠转移的规则至关重要。法律侧重于公平对待所有各方意味着没有足够价值或意图不当的任何转移都是不会受损的。通过咨询有经验的法律顾问、透彻记录交易并诚信行事,个人和企业可以以降低的风险来引导这一区域。为了进一步阅读,请探索美国法院破产基本知识指南[、 康奈尔法律信息研究所对优惠的解释 和 统一法律委员会关于统一可变交易法的网址。 记住:透明度和合规性是你们最强大的盟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