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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每個作家、詩人和自由撰稿人, 完成的手稿代表的不只是文稿集。 它是數不盡數小時的研究、起草、編輯和創意能量的產品。 在今天的互聯互通的數位生态系统中, 文学作品比以往更容易被取用, 但更容易被未经授权的再版、 盜竊和直接盜竊。 雖然著作權法的根基在創作時提供了自動保護, 但這個初始的安全網在实际和法律上卻很薄弱, 卻沒有正式的注册。 美國著作權監局等國家著作權監獄正式注册, 使抽象的權利變成了一個具体、法律上可执行的資產。 這篇文章详细研究了為什麼注册是任何認真作家的重要一步, 并提供了一個實際的路线图, 以保障法律的全部利益。
理解著作權基本原理
版权保護的
著作權法保護「以有形的表示媒體固定」的「作者原創作品」。 对于文學作品, 此定型可以放在紙面、電腦硬碟或數位檔案上。 原創性的标准是适度但有意义的: 作品必須由作者獨立創作, 且具有最低程度的創意。 簡單的字母名稱列表可能缺乏此創意, 但短詩、部落格文章或一系列的密碼評論通常會達到阈值。 法律涵盖文學產品的廣泛, 包括小說、短篇故事、文章、散文、詩歌、戲曲、劇本甚至電腦軟體。 這是被保護的理念的具体表现形式, 而不是基本理念本身。
版權的自動性
一個共同的誤解是,著作權需要登記、正式通知或出版。實際上,1976年著作權法(美國)规定,一作品被固定在有形媒體中,著作權就自动地受到保護。當你儲存了Word文件、輸入郵件或打印故事時,你就持有著作權。你擁有了复制作品、制作衍生作品、發表副本、公開表演或展出作品的獨家權。這自動的保護是現代著作權法的一個強大特征,它确保了創作者不因在創作時未遵守手续而失去自己的权利。它提供了一個控制你作品的基线。
為什麼要登記超越自動保護
如果著作權是自動的, 注册的意義是什麼? 答案在于執行。 根据美國法律( 17 U. S. C. § 411) , 著作權人不能因侵犯美國作品而提出诉讼, 直到作品在著作權局注册。 您不能在沒有注册證的情况下將侵犯者提交联邦法院。 這條要求是诉讼的一個强制性前提。 注册不只是證明您的诉求, 而是解開聯邦司法機關的關鍵。 沒有它, 您的權利在技术上是不能在法院强制执行的。 擁有權與能實行權的区别是正式注册的最重要理由。
正式登記的有形优点
登記的好處遠超於提出訴求的能力,
建立公錄和原始證據
登記會建立您著作權要求的公開記錄。 這記錄可以通知可能的使用者您的權利, 並且可以阻止侵犯者。 更重要的是, 如果您在公開5年內登記您的作品, 登記證書就构成著作權有效性的初步證據。 這意味法院會假設您的著作權是有效的, 將負擔轉嫁給被告, 以證明其他的。 對作家來說, 這是個強大的戰略优势, 可以讓您早日做出即決判決。 對於任何法律爭議, 有效的推定都加强了您的地位, 使得您更容易取得有利的解決或法院裁决 。
解鎖法定損失和律師費
這是創作人最實際的一項利益。 著作權法提供兩種形式的經濟補償: 實際的損失和法定的損失。 實際的損失要求您在法庭上證明這項侵害給你帶來了具体的財產損失。 对于未出版的詩人或自由撰稿人,這常常是難於計算和證明的。 法定的損失只可以提供於侵权開始前( 或出版後3個月內) 已登记的作品, 允許法院判給每件侵权的損失的損失750美元至30, 最高可達15万美元。 您不必證明一美元的损失。 此外, 在成功的诉讼中, 法院有裁量權力, 可以判給當局合理的律師費。 這條條款使得收入微薄的作家可以以应急方式聘请律師, 知道如果他們贏了, 侵权者可能得付法律費。 沒有注册, 收回这些费用的可能性就消失了。
阻遏和授權
一個可搜尋的著作權注册是向世界發出一個明確的訊號,表明您會认真看待您的知识产权。 希望為您工作發行授權的出版商、編輯和電影製作人會把已注册的著作權看成是專業的標誌和一個清晰的標準。 它會简化授權程序, 并加强您的商業地位。 當您提出一項已注册的作品時, 您會受到更大的尊重, 並且可以獲得更高的預覽或版權。 因為保護他們投資的法律框架已經到位。 登記是一種企業杠杆工具。
海关和边防
如果你們的作品被盜版並從海外匯入, 就可以在美國海關和邊境保護局(CBP)上記錄美國的著作權注册。 CBP 保持了這些記錄的資料庫, 可以扣押入境的侵权書或其他文學材料。 這個行政补救办法是防止國際侵犯的有用工具。 它在邊境上充当了一個檢查站, 防止侵权的拷贝在最初時進入美國市場, 通常不需要訴求。
《您寫作工作登記实用指南》
美國著作權局已精简了登記程序, 讓各作者都能使用,
确定資格和工作類型
文學作品中, 您會在應用程式上使用「 文工」 的類別。 這包括虛構、 非虛構、 詩歌、 文章、 散文、 目錄、 編譯、 計目錄、 電腦程式。 選擇最能描述您工作的正確類別很重要。 應用程式會要求您辨別作品的性別, 如文字、 電腦程式或編譯。 精確的確確確確將您的作品編目和保护正確 。
正在准备您的應用程式( 表格、 存檔、 費用)
標準且最有效的方法就是通过电子著作權辦公室(eCO)进行網路登記。您需要在 U.S.著作權辦公室網站[上建立帳號。
- 作品的標題.
- 作者姓名及國籍.
- 工程完成的那一年。
- 作品是否已出版 。
- 著作權申請者(通常是作者)的名字。
您必須提交「 存檔副本 」 。 對於網路應用程式, 需要一份完整的數位檔案( PDF 是標準的 ) 。 單位作者基本網路注册的檔案費通常為 45 至 65 美元 。 這個低廉的費用可以提供 全部 的 保護 。
網路登記程序(eCO)
eCO 系統指引您逐個表單。 您可以保存您的草稿, 并在需要時回覆。 在完成申請並上傳您的手稿後, 您會用信用卡或電子支票支付費用。 您會收到郵件證收據。 注册的生效日期是著作權局收到您完整的申請、 存款和以可接受的形式收費的日期。 這是合法目的的算數日期, 所以在线提交可以确保一個清晰而快速的生效日期 。
處理時機與快速選項
文學作品的標準處理可能要數月。 等待此憑證會感到很慢, 但法律效益會追溯到應用程式收到之日。 如果您有急迫需要, 如待決的訴求, 著作權局會提供快速處理服務, 費用會大增。 對於計劃或待決的侵犯事件, 這種特殊處理方式是可用的。 對於大多作家來說, 標準處理時間已經足夠, 但明智的是, 提前計劃並在公開前早登記您的作品。
文学創作者的特殊考量
了解著作權注册的微妙性可以省下時間、錢和合法頭痛。
未出版的作品与已出版的作品
您可以在完成的那天登記您的手稿, 即使它從來沒有被顯示給任何人。 登記未出版的作品是明智的积极主动的一步。 當您在之後出版時, 您可以登記已出版的版本。 法律允許您登記未出版的作品、 已出版的作品和作品群。 共同的策略是先登記未出版的手稿, 再將已出版的版本分別登記。 此雙重登記可以提供更早的初始内容生效日期, 同时保護特定已出版的版本 。
集体作品和捐款(《人类学》、《期刊》)
雜誌或書刊出版商通常會在雜誌或剪輯集的一章上刊登短篇小說, 雜誌或書刊出版商通常會登記「集體工作」。 這項登記包括整部作品, 即文章或章节的編譯。 然而, 可能不能完全登記您的个人贡献。 如果您想要您特定文章或章节的登記全部利益, 您自己應該登記。 有些定期出版商在一年內為一系列問題單一登記。 知道你的贡献是否包含在您的許可權與執法權中。
雇工的作品對獨立創作
工作是正常著作權所有制的一大例外。 如果作家是工作范围内的文學作品的創作員, 雇主就被視為作者和著作權所有者。 獨立的承包商和自由职业者一般是他們所创作作品的著作權所有者, 除非他們簽署了一份书面協議, 認為作品是一份供租作品或他們正在分配他們的權利。 註冊會澄清這一系列所有权, 這對授權與執行至关重要。 。 。 。 。 。 。 。
登記衍生作品
如果你寫了你的小說续集, 劇本改編, 或是翻譯, 這新作品是衍生作品。 衍生作品的版權只包含新增的原始作品。 您可以( 也應該) 分別登記衍生作品, 以保護新作品。 例如, 如果您的原作小說已經登記, 並且您之後會以此为基础寫劇本, 登記劇本會保護您為改編而新增的特定對話、 景景色和結構。 它不延伸原作的版權, 但會使您對新版的可执行性 。
常见的误解和陷阱
許多持續的神話可能導致作家無法確保正常的保護。
無足輕重的"可憐的人的著作權"
使用註冊信(或發送信封給自己)來建立創作日期的想法是廣泛流傳的神話。美國著作權法並未承認此為簽署的替代物。它沒有公共記錄,也無法取得法定的損失或律師費。自封信封不是聯邦法律补救办法。 理论上,它可能有助于在一些小的訴求爭議中建立創作日期, 但對於聯邦法院對侵犯者强制执行著作權是毫無價值的。 依靠此神話可能是個危險的錯誤。
忽略登記到入侵
一個危險且成本高昂的錯誤是等待您發現違法事件才能登記。 如果您在違法事件開始後登記, 您就沒有資格要求法定的損失和律師費用。 您唯一的补救办法是實際的損失, 這很難證明, 使得您的案件對律師的吸引力更低。 一旦違法事件開始, 資格的窗口就會關閉。 任何違法事件發生前的先動登記是保持所有补救办法的可用性的唯一方式。 注册成本與這些合法權利的損失相比是微不足道的。
使用著作權與商标或专利相混淆
這些是不同的知识产权领域。 著作權保護文學作品的藝術表现形式。 商标保護您的著作系列或作者品牌( 如 Harry Potter) 。 專利保護發明而非著作。 出版業可能依賴所有三個方面來運作。 混淆這些作品會造成錯誤。 例如, 您的書名一般不受著作權保護, 但是如果在商業中被用於辨識您的品牌, 就可以受商标法保護。
不行動的代价
單份晚餐的費用( 45 - 65美元) , 作家可以取得一個注册, 提供每項違法行為最高15万美元的法定損失。 不注册的成本在法律上是灾难性的, 如果違法行為發生的話。 考慮一下侵权者抄寫已登记的詩作並在集內出售。 作者可以控告法定損失, 而不必證明一次失銷。 如果作品沒有被注册, 作者必須證明他們因違法行為而損失了多少錢, 這常常是投机性的, 且極為難于做到。 风险- 報酬分析是很清楚的。 低额的、 超前的注册投資是一種保險, 以抵更嚴重的侵权的潜在損失。
国际保护和
文學作品的保護並非止於美國邊境,
伯爾尼公约和民族待遇
美國是伯爾尼保護文学和藝術作品公约的簽署者。這個由世界知识产权組織[[WIPO] 管理的協議确立了"國際待遇"的原則。這意味著美國建立的任何作品都有资格在180個其他國家得到與那些國家向本国国民提供的一樣的著作權保護,而不需要在每一國家分別登记。美國的著作權登记是國際诉讼中有效的著作權申請的有力證據。伯爾尼公约确保你們在全球的著作權與你們一起旅行。
海外的美國登記
美國的注册受到國際尊重, 實施外国的判決需要通航本地法律和法院系統。 如果您有一份在海外廣泛流傳的宝贵作品, 明智的办法是與這些司法管辖区的知识产权律師商洽。 产权組織提供資源和纠纷解決服務, 可能有所助益。 有些國家有自己的注册系統, 可能提供更多利益。 然而,對大多作家來說,強大的美國注册是國際實施權利的主要和最有效的工具, 特别是在處理跨越邊境的數位盜版時。
結 论
任何想建立可持久生涯的作家, 著作權注册不是可選擇的附加項目。 這是一個基本商業流程。 它將固有、自動的著作權法保護轉變成一套有全聯邦司法權重的權力、可執行的權利。 您要迅速為您最重要的文學作品登記, 不只是保護手稿; 您正在保護您的創意未來與生活。 这一过程是簡單、 负担得起、 方便的。 審查您的文學資產, 並且將注册作为优先事项。 和他們提供的法律保障相比, 低廉的費和微短的時間投資是微不足道的。 今日您要控制您的知识产权, 并确保您的作品在明天得到充分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