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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繼承的日益複雜
現今,數位財產的產業介于財產價值和个人遺產上。 涉及這些財產的產業诉讼是一種最挑戰的產業和信托法, 常常會使家庭同情那些嚴苛的隱私政策科技公司。 建立清晰的法律框架和积极主动的計劃從來就沒有那麼迫切。
數位資產不只是一個專業的問題。 2023年的一项調查發現,網絡一般使用者持有100多個線上帳戶,70%以上的成年人持有某种形式的數位財產,有錢或多愁善感。 随着這些數位數的增長,繼承人、執行人和第三方服務商之間的衝突也越來越大。 人們越來要求法院解决一些爭議,而那些被遺民對數位足跡的指導很少,甚至沒有任何指引,迫使法官們把類比時代法套用到一個基本的數位實際上。
本文探索數位資產诉讼的法律地形, 考察了關注的資產類型、關注存取的關鍵規定、共同爭議、以及減少衝突的实用策略。 無論你是地產計劃律師、信托人, 還是想要保護自己數位遺產的人,
界定數位資產及其在現代地產中的价值
在投訴前, 必須在地產管理中确定何為數位資產。 數位資產大而言, 包括個人有權或利益的電子記錄。 其中包括:
- 金融帳戶和工具:[ 網上銀行、投資帳戶、支付平台(PayPal、Venmo)和加密货币交易所或錢包。
- Facebook、Instagram、Twitter、linkedIn、TikTok、Snapchat、以及WhatsApp或Signal等訊息應用程式。
- 云封儲存和產業服務: Google Drive, Dropbox, iCloud, Microsoft OneDrive, 以及相關文件、照片和影片。
- 數字商業與訂閱:[亞馬遜,埃塞,eBay商店,訂閱服務(Netflix, Spotify, Adobe Creative Cloud),以及忠誠程式.
- 部落格、網站、域名、數位藝術、NFT、以及有版權的內容。
- 電子郵件帳號:[ 通常為其他帳號的關鍵通道和關鍵通訊的寄存器.
數位資產可能代表著一個產業价值的大部份, 尤其對年輕的死者或科技領域的數位資產。 對於法院和诉讼人來說, 許多這些資產都存在于密碼保護牆后面, 以及每個平台的服務條件可能包含對死後存取的限制,
為何數位資產觸發诉讼
數位資產爭議常常會因遺產人沒有提供明确的指令或存取證件而產生。 Heirs可能發現沒有私人金鑰, 或社交媒體公司拒絕在沒有法院命令的情况下放出帳號內容, 這種阻礙會導致法律爭議的持久性, 尤其是當多位受益人要求對同位數位資產有相爭權時。 缺乏全面的數位財產計劃迫使法院從零碎證據來解釋遺產人的意图, 這種程序對家庭來說既貴又耗盡感情。
數位地產诉讼的法律地貌
數位資產在物產訴求中的法律框架在過去10年中已有很大進展,但差距仍然存在。 在美國聯邦,《儲存通信法》最初限制使用電子通信,包括死者的電子通信,而未經明确同意或法院命令。 這給執行者尋求取電子郵件或私人訊息造成了重大障碍。 各州在回應中開始制定立法,以澄清信使的權利。
经修订的《统一投資存取數位資產法》
數位資產的授權權權限是公開的,
- 如果死者使用服務提供的線上工具指定受益人或披露偏好, 方向控制。 [[FLT: 1] 例如, Facebook 允许使用者指定一個遺傳聯絡人, 可以在死後管理他們的帳戶。 如果死者指定了這個人, 服務必須遵循此指示 。
- 死亡者的意志、信任或其他法律文书可能授予受托人權, 以取得數位資產。 法院一般會执行清楚的书面指示, 只要不違反服務的使用條件。
- 如果工具或將不存在, 服務條件協定的缺省規則就适用。 這常常意味受托人可以存取使用者的數位資產, 但可能無法在沒有法院命令的情况下取得電子通信(如私人訊息)的内容。
聯合法委員會的頁面上()全面概述了法案的規定及其各州的通過状况。
司法冲突和国际方面
數位資產增加了傳統財產很少面临的司法复杂性。 死者可能住在加州,與紐約的一家机构同住,在新加坡的交易所持有加密货币,并持有受愛爾蘭私生活法管束的社交媒體帳戶(如全球科技公司所言 ) 。 确定哪一個法律适用于每項資產可能要求大量诉讼。 執行者必須在多家法院中尋求命令,每家法院都有不同的數位資產存取規則,导致延遲和費用。
國際上, 情況更加分散。 歐盟的"一般數據保護規定"(GDPR)對個人資料的轉寄,包括那些未被成员国選出已去世的个人的轉寄都规定了嚴格的限制。 這可以阻止使用歐盟伺服器托管的帳戶,即使是法院指定的信托。 相类似,日本和韩国等國家也制定了法律,承認數位資產是可繼承的財產,但執行机制相差很大。
服 事 條 则 的作用
一個反复發生的訴求源是國家遗嘱法和網路平台的服務條件(TOS)的衝突。 大部分的TOS協議都包含禁止帳戶轉帳或授予平台在使用者死亡後终止帳戶的權利的条款。 法院在這些條件是否可對受托人執行的问题上有分歧。 有些判決認為TOS是與使用者死亡的合同, 而另一些判決則是, 以遗嘱表示的被棄者意图可以取代合同限制。 缺乏统一性會造成不确定性, 常常迫使当事方提出直接的爭議。
數位資產訴求中的共同爭議
數位資產官員的官員也都對此有所感興趣。
主人翁權與權限衝突
通常的情況是:一個家族企業有一家電商商店:一個兄弟認為他們應該繼承網路商店, 因為他們幫助建築, 而另一個兄弟则堅持要將它出售, 收益平均分配。 沒有死因的清晰文件, 法院必須依據地產法的一般原则, 地產法可能不會把數據資產完全映射到可以同步操作且沒有實現位置的數據資產上。 相關的地產名稱、網站內容或數位藝術等的爭議, 可能會造成家庭分離, 使遺產期延長多年。
加密貨幣和數位錢包
加密貨幣會帶來特殊的挑战, 因為存取完全依赖于私人金鑰的擁有。 如果被遺產者沒有把金鑰留给一個可信任的人或以被執行者可以使用的方式存放, 硬幣可能會永久失蹤。 这些案件的訴求常常涉及對被遺產者的裝置、 郵件和雲封的法學分析以收回金鑰。 即使找到金鑰, 也可能會有問題, 哪些受益人有權使用數位貨幣, 以及該金幣如何被估量, 以利地產稅。 有些法院下令在決定所有权之前冻结帳戶, 但這并非總是可以使用分散的錢包。 [[FLT: 0]] IRS提供數位資產的稅处理指南[[[FLT: 1] , 這對地產估价有意義, 但不能解決存取爭議。
感性價值與社會媒體爭議
并非所有數位資產訴求都涉及重大金融利益。 社交媒體帳戶、照片庫和个人部落格常常對家庭成员有深刻的情感价值。 可能會在帳戶是否應紀念、刪除或轉至受益人的问题上引起爭議。 有些州颁布了法律,承認被棄權者控制數位身份的处置權,但這些法律是新法,需要解釋。 在一个显著的案例中,父母們爭吵多年,要使用亡兒的Facebook帳戶來保存他的記憶,最终需要法院命令平衡平台的私生活政策,以平衡家庭的情感需求。 這些案件是最難的,因为它们涉及无形的傷害,而且没有明确的法律补救。
保密和贸易秘密
死亡者擁有一間商業時, 數位帳戶可能包含商業秘密、客戶名單或專有軟體。 財產官和托管人必須小心, 在诉讼或地產管理中不要透露敏感信息。 法院可以發佈保護令封存文件或限制某些檔案的存取。 反之, 公司的合創人或繼承人可能認為地產的信托人根本不應有商業秘密, 造成地產管理失業者財產的權利和企業需要保護机密信息之間的衝突。 這些案件往往需要专门的發現程序, 可能涉及中立的科技專家的進言。
避免诉讼的实际步骤
人們在法庭上也應盡力地記錄數位資產, 并明确表達自己的愿望。
建立全面的數位產業計劃
數位財產計劃應該是所有財產計劃的一部分, 無論年齡或財富如何。 計劃中应包括所有數位財產的完整清點, 指出資產的平台、使用者名稱、 以及資產是否具有財產或感性價值。 此清點可以存放在安全的地方, 如保險箱或數位金庫, 并在遺囑或信托中引用。 重要的事情是, 定期更新此清點, 以開立新帳戶, 關閉舊帳戶。 許多財產計劃律師提供樣本清點樣本, 并可以定制以適應個人需求。
使用密碼管理器和數位跳動
使用包含數位遺產功能的密碼管理器是最簡單的確可使用的方法之一。 服務如 1Password、 LastPass 和 Bitwarden 等, 使用者可以指定一個緊急聯絡人, 在不行動期或提交死亡證時要求存取金庫。 這可以确保執行者可以不需猜測密碼或破解加密而取回證件。 相關的, Everplans 或 SecureSafe 等數位金庫服務可以提供包括數位資產清單在内的地產計劃文件的安全儲存。 [[FLT: 0]] Everplans 提供了數位地產計劃的有用指南[[FLT: 1] , 概述組織和保有線帳號的具体步骤。
在 Will 中起草清除指令
意向或信任應包含特定語言, 授权受托人存取數位資產, 并授權管理、 轉移或刪除帳戶。 博伊萊普拉特語言只給執行人「 所有財產的權力」可能不足以克服平台服務條件或國家私密法。 许多律師建議加入一個单独的數位資產增编, 明确指定執行人、 列出資產、 以及列出解密人對各項目的願望。 有些州有法定表格, 但自訂的增编可以提供更大的灵活性。 也明智的是, 指定一個具有科技學位的候补執行人, 尤其是如果主要執行人不適合於網絡上游玩平台。
和神像和傳說家交流
直接通過提前將地產計劃傳送給家人,可以避免一些令人驚訝的爭議。 當繼承人了解存在什麼數位資產以及誰要繼承這些資產時, 他們就更不可能對此意見或互相爭吵。 和地產計劃律師的家事會議可以澄清被遺產者的意图, 并在他們升格為官司前解決任何問題。 這對受益人在地產管理之前可能不知道的地下資產和其他資產尤为重要。
執行者和托派者不断变化的作用
數位資產越來越流行, 執行者的角色越來越超越了傳統的職責。 執行者現在必須做好處理技術挑戰的準備, 包括從加密裝置中回收資料, 航海平台特定政策, 以及和那些可能沒有多少經驗的資產公司协调。 许多檢驗法院現在允許執行者以數位法醫學專家的代價來協助資產回收, 有些法院也發佈了常年命令, 简化了要求帳戶存取的程序。
投資人應該知道,如果數位資產被處理不当, 可能會有個人責任。 例如, 如果執行人不慎刪除了一個有价值的社交媒體帳戶, 或者沒有取得一個加密的錢包, 它們會為損失負責。 專業的執行人和信托公司正在提供數位資產管理服務, 但執行人應考慮在對複雜的帳戶采取行动前, 征求律師或技術專家的意见。
信托人忠誠和公正的义务适用于數位資產, 和對有形财产一樣。 这意味着執行人必須公平对待所有受益人, 避免利益冲突, 并保持所有數位資產交易的准确記錄。 法院认为數位資產的衡算責任包括提供線上帳戶的详细清點及其價值, 即使這只是多愁善感的價值。 不如此, 執行人或附加費就可能被移除 。
展望未来:數位資產法的未來
州立立法繼續完善數位資產的處理方式,聯邦立法可能最终提供一個统一的標準。 現象是認同數位財產是固有可繼承的, 以遺產的意圖為主要指南。 与此同时, 科技公司也正在研發自己的數位帳戶管理工具, 如Google的不動帳戶管理員和蘋果的數位遺產程序。 這些工具減少了诉讼需求,但只有使用者积极設置這些工具才能有效。
人工智能和區塊鏈科技可能使地貌更加複雜。 由AI經營的自主代理商可以在某人死後持有資產或執行交易, 引起對控制人和權力的疑問。 區塊鏈網路上的智能合同可以自動將數位財產轉嫁給指定的繼承人, 但這些机制可能不符合现有的檢驗法。 將會越来越多地要求法院解釋法典的法律效力,而传统的法律訓練可能不足以完成这项任务。
地產計劃律師必須知道這些發展, 才能有效地向客戶提供建議。 繼續教育數位資產法是現實的需要, 很多律師協會提供專業的程式。 對於個人來說, 信息是明确的: 現時是計劃的時刻, 危机讓計劃不可能。 今天數位資產計劃的微小投資可以拯救家庭免受明天诉讼的費用和心痛。
結 论
數位資產和線上帳戶的地產诉讼是現代證詞法中最有活力和最具挑戰性的一個领域。 快速發展的科技、复杂的私生活規則和傳統的物業原理交集,為衝突提供了很多機會。 然而,解決的路程往往在于準備清楚的記錄數位資產,使用可用的工具指定受益人,以及制定准确的法律指示,个人可以大大降低數位腳印成為诉讼源的可能性。對信使者和律師而言,理解法律框架,尤其是UFADA及其实施,是有效解決這些爭議所必不可少的。 随着數位資產價值和重要性的不断增长,法律制度會有所調整,但最好的成果總是那些尊重受損者意愿,而把留下者的負擔之重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