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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民事诉讼中的发现纠纷
發現爭議是民事诉讼中例行但常有争议性的一面。 它們是當一当事方認為對方不履行發現义务時产生的 — — 不管是拒绝出示文件、不充分回答询问、阻挠证词或提出不适当的反對。 常见的焦點包括關切性範圍的爭議、繁琐的要求、要求特权或工作產品保护以及電子存储信息(ESI)的問題。 承認每場爭議的特殊性是有效解決的第一步。
發現爭議大致可分为三类: 發現範圍的爭議 (例如, 要求是否与案件需要相称)、 形式或時間[ 的爭議 [ (例如, ESI 是否必须以本地格式或某一日期制作)、 保留或修改[[] (例如, 特权紀錄太模糊或锅炉板反对) 的爭議。 每种類別都要求有有针对性的策略。 例如, 相称性反對常常需要現實地表明負重與利益, 而特权紀錄的爭議可能要取决于是否充分。
有效的發現爭議管理早在提出动议之前就已經開始了。 聯邦民事诉讼法(FRCP)和大部分州規都规定了在寻求法院介入前要秉承善意的承諾。 這項「滿足並授權」的要求不僅是形式上的,而且是缩小問題、交换立场和有可能在沒有司法介入的情况下解决爭議的關鍵機會。
交談要求
提出強制要求前, 移動方必須證明自己已做出真诚努力, 解決與反對方律師的爭議。 这一要求已编入 [[FLT: 0]] FRCP 37(a)(1) [[[FLT: 1] , 并被许多国家的程序規定所照應。 成功會議可以节省大量時間和成本, 避免不必要的动议行為受到制裁。
有效的交談策略包括:
- 預備 : [[FLT: 1] 重審發現要求、 回覆、 反對和任何相關信件。 找出爭議中的具体項目, 并說明要求的發現是關切和比例的 。
- 使用一個书面的議題: 在會議前, 發送一份爭議問題的簡介摘要。 這會集中討論, 并建立文件追蹤, 如果法庭介入, 可在稍後使用 。
- 或接受其他製作格式。 即使部分的出让也可以解決核心爭議, 而不花動機的費用。
- 以「FLT:0」為例, 記錄對話: 在會議和會議之後, 發出一封確認的郵件或信件, 概述討論的內容、所达成的任何協議以及尚未解答的問題。 如果法院後來問及各方的努力, 這份文件是無價的。
如果交談者未能解決爭議, 移案方可以提出強制的議題。 然而, 法院會審查双方当事人是否真正努力在沒有司法介入的情况下解決此事。 不如此, 可能會造成拒絕动议, 甚至會造成 FRCP 37(a)(5) [[FLT: 1] 制裁。
手術強制動態到compel
強迫性要求是正式要求法院命令對方提供發現回覆或提供文件。要有效,要求必须清楚、简明,并以适用的規定和判例法为依据。
概述
開始要簡略地概述爭議中的發現要求、收到的回覆、以及為在會議中解決爭議而作的努力。 包括特定的日期和信件參考。 法庭應該能理解爭議的進展, 而不必審查整份記錄。 附上一些相關的證據, 如發現要求、回覆和電子郵件鏈。
FRCP 26(b)(1)项下的法律论据
根據FRCP 26(b)(1),可以就任何与任何当事方的要求或辯護相關且与案件需要相称的非特权性事项进行發現。 移動方必須辯論要求的發現符合此标准,而对立方的反對(例如过于宽泛、过于繁琐或特权)则不足。 相关案例法 — — 特别是同一聯邦區域或巡回區的判例法 — — 支持你的地位。 使用威斯特瓦法或类似服務的頭條來尋找有说服力的權力。
處理共同反對
反對方常常提出「過大、過重、過重、過大」或「沒有合理計算得出可接受的證據 」 ( 2015年FRCP 26修正案中以相称性取代了此标准 ) 等反對。 在动议中,預測這些反對,並用特定證據反驳。 例如,如果另一方声称產生ESI會太貴,那么就表明成本是成比例的,或者存在較不重的替代方案(例如,使用搜索條件、日期範圍或有针对性的保管人 ) 。 法醫专家或当事人的IT主管的聲明可能很強大。
救援和制裁
說明您希望法院下令什么。 這可能包括命令要求出示文件、回答審問、出庭或提供特權紀錄。 如果對方的立场沒有实质性的理由, 也考慮要求支付提出动议所需的费用和律師費。 FRCP 37(a)(5) 规定,法院在給予申請機會后,必須要求輸失方支付合理的开支,除非此立场有实质性的理由或者其他情形使裁决不公。
支援證據
附上發現要求、回覆、交談和交談信件以及任何其它相關文件的复制件,作為物證。 如果爭議涉及技術問題(例如ESI格式、搜尋方法或數據保存), 考慮由法醫專家或當事一方的監護人來宣佈。 法院大量依靠事實呈文來估量負擔和相称性。
應答對compel 的動態
反對者必須有相同的準備。
- 保存此記錄: 確保您的反對是及时和正確的。 逾期或已放棄的反對往往會致命。 請檢查回應時間表和任何商定的展期 。
- 提供符合要求的成本、時間或中断的具体證據。使用客戶或IT 人员的聲明或宣誓。一般的擔憂要求不足;法院需要具体的資料。
- argue 缺乏相关性或相称性 : 顯示要求的發現与任何要求或辯方無關, 或負擔大于利益。 選取比例的判例法, 特别是同一個司法管辖区的。 例如, 如果爭議量小, 大规模ESI 發現可能不相称 。
- 要求法院下令禁止、要求限制范围、時間或發現方法(例如,只有在就决定性动议作出裁决后才能制作,或限制诉讼使用)。
- 許多法院都鼓勵在提出議題後繼續協商。 使用反對黨作為平台, 提出合理的中間基礎, 例如文件采样、 交錯製作、 或使用特殊主題等。
也得命令輸家支付主力的合理的費用(包括律師費), 除非輸家的地位有重大理由, 或是其他情況使判決不公。
保护令的战略使用
保護令是管理發現爭議的有力工具。 認為發現是滥用或不相称的一方可以要求按照FRCP 26(c)[ 的保護令。 要求必須表明有好的理由,通常要表明所寻求的發現太過宽泛、过于繁琐或寻求达到不适当目的。 共同的保護令包括:
- 限制發現的範圍 以某些議題或時間為主題
- 指定只為"只為律師看"而製造某些文件,
- 尤其是在司法權或極限法律問題有爭議的情況下。
- 要求以特定格式制作ESI,或使用商定的搜索條件以降低成本。
保護令可以由各方商議,然后提交法院。很多法院都有用作起始點的模擬保護令。 早期的保護令協議可以防止幾個月來在保密指定和制作格式上爭吵。
电子存储信息的特殊性
資訊與資訊分析(ESI)在發現爭議中會遇到獨特的挑戰。 數據量、格式、收集和審查成本等, 都常常引起爭議。 要有效處理ESI爭議, 訴方應:
- 人們應該討論ESI的認同、保存、格式與搜尋方法。 法院日益期待合作; 不早點討論ESI會受到制裁。
- 使用技術協助的檢視 也称为預測編碼, TAR 可以減低大文件集的審查負擔。 如果一方堅持手動審查數百萬份文件, 強制更有效率的方法的動議可能很適合。 法庭已經批准 TAR 的確信且比例相称 。
- 搜尋條件上的搜尋(Agree) : 搜尋條件的爭議很普遍。 各方應商議一份符合要求和辯方的术语清單, 并考慮測試與驗證。 如果協議不可能, 可以指定一位特殊的專家來设计和驗證搜尋 。
- 新增中繼資料和本地格式 : [[FLT: 1]] 许多ESI爭議集中在文件是必須以本地格式(元数据完整)还是以静態影像(TIFF或PDF)來製造。 要求方可能需要中繼資料來驗證真伪, 或是在法醫分析中使用。 製作方可能認為本地製作有意外的披露特权中繼資料的風險或過重。 除非製作方顯示有好的理由可以另樣格式, 法庭通常要求本地製作 。
- 保護ESI的責任在合理預期的訴求中產生。 關於政治爭議的爭議會導致嚴刑, 包括不利的推論指令或撤銷。 当事国應迅速提出訴求, 并記錄保護工作。
更深的潛水,請參考聯邦司法中心ESI發現模式令[,很多地区法院都采用或改編了此命令。
手動有效的特權紀錄
私密紀錄是發現爭議的常見來源。根據[FRCP 26(b)(5)[],以特权或工作產品保護为由不提供可發現信息的一方,必須以讓另一方能评估要求的方式描述被扣留的材料。
- 每個文件的獨有身份號碼 。
- 文件日期。
- 作者、收件人和任何收件人(有足夠的細節以辨別其作用和關係)。
- 文件的類型(例如,電子郵件、備忘錄、草稿) 。
- 內容或簡介,
- 要求的具体特權(例如律師-客戶特權、工作產品保護)
造成爭議的常见問題包括:
- 以讓對方了解特權為何适用的方式描述這個議題。
- 某些人記錄每份包括律師的通訊, 即使通訊不是為法律建議。
- 更新失敗 : 如果在審查中找到其他文件, 便应立即补充特權紀錄 。
提供详细、組織完善的紀錄可以完全避免運動的實驗。 人們在對付時,
制裁发现不当行为
發現爭議可能導致法院的懲罰,包括處罰、證據排除,甚至極端案件解雇。FRCP 37规定了一系列制裁,以對不履行發現命令、不保ESI或不合作發現做出制裁。法院也可以制裁提出無意义的命令或提出無端反對的一方。為避免制裁,各方应当:
- 及时完整地回應發現
- 等诉讼被合理預期后, 立即保留相關ESI和文件。
- 立即遵守法庭命令,不得逃避。
- 保持與反對方律師的善意交流
審判制裁時,法院會采用多因素考驗,包括不守法的意志、對另一方的偏见以及更低制裁的效果。 在ESI的謀殺中,法院可以考慮該黨的罪惡性以及失蹤信息的相关性。 全面分析,参见FRCP 37(e) 和相伴的咨詢委員會的注解。
避免发现争端的最佳做法
贏得發現爭議的最佳方式是完全避免。 积极主动的措施可以防止許多分歧的擴大。 考慮以下:
- 精确的發現要求草案 : [ 模糊或過大的要求會招致反對。 定義术语、指定時間框架、以及指定ESI的保管人或系統。 例如, 不再要求對一個主题的「所有通信 」 , 限定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A護士和B護士之間的電子郵件和即時訊息,包含以下關鍵字 。 ”
- 早期使用ESI协议: 在訴求開始時,與反對的律師商定一個探查計劃,涉及ESI格式,搜索方法,保管人,以及保全义务。很多法院都提供了ESI协议范本,作为出发点。
- 提供完整權限紀錄 : [[FLT: 1] 許多爭議來自於模糊權限紀錄。 一個精心編譯的紀錄包括文件描述, 讓對方可以不诉诸於动议而評估權限申請 。
- 許多法官要求或鼓勵定期的狀態會議。 利用這些會議來解決新發起的問題, 以免他們成為全面爭議。 法院介入常常會促使各方妥协。
- 利息比例性論辯:[ 如果你相信要求不相称,最好在會議或發現會議中尽早提出,以避免提出动议。提供具体的成本估算或负担分析可以使要求方說服要求方缩小。
- 使用科技來精简: 預測編碼、自動文件審查以及合作平台等工具可以降低發現的成本和負擔, 使不爭議地遵守要求更容易。
結 论
有效的發現纠纷管理以及精心設計的驅逐动议是任何诉讼人的基本技能。 律师了解程序要求、进行有意义的交談、向法庭提出明确、支持的辯論,就能在保護客戶利益的同时高效地處理發現爭議。 积极主动的策略 — — 如精确的起草、早期ESI协议和详尽的特权紀錄 — — 大大降低了纠纷的發生可能性。 如有争议,纪律严明、专业的方法就能产生最佳效果,不管是在法院介入下解决,还是成功提出强制动议。 永遠守住比例和合作规则,并記住法院是解决僵局的資源,而不是日常分歧的第一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