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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查和扣押私人財產的訪客權:全面指南
法警敲門時,法律面貌立刻改變了所有內地人。 物業主通常知道他們有第四修正案下的权利,但觀光者 — — 客人、租客、送貨司机、甚至黨內的參加者 — — 可能不知道他們也持有可强制执行的保護。 了解觀光者在搜查和扣押私人財產時所保留的权利,不仅对于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麻煩,而且对于确保宪法保障不被忽略,只是因為某人不是被稱為主人。
指南中包含第四项修正案框架、同意和立場規則、無准搜查例外、觀光者可采取的实际步骤、以及若侵犯這些權利可采取的补救措施。 無論您是朋友家的客人,還是短期租客, 了解這些保護可以讓你在執法時做出正確的反應。
法律框架:第四次修正和常设
美國最高法院在[ Katz诉美國[(1967年)]中确立了這個考驗:一個人肯定真正期望有隱私, 并且期望是社會認同合理的。
觀光客的關鍵問題是, 存在 —— 在法庭上對搜查提出抗議的合法權利。 站立不是自動的;它取决于觀光客與財產的關係和搜查的環境。 住在朋友空間的客人會反對搜查那間房間,而坐在客廳幾小時的隨意觀光客可能要求更弱。 法庭會看望一些因素,如訪光客的時間是否获准,以及訪光人是否在客廳存放任何物品。
何谓"搜捕"和"搜捕"?
搜查,,是指政府行為侵犯某人合理期望的隱私。 这可能包括:在沒有搜查令的情况下,在戶外进入住宅、透過窗戶、用熱成像、甚至分析手機記錄。Aseizure,是指执法部门以武力或权力展示手段占有財產或限制他人的自由。 兩項行動都必須合理,而且在大多数情况下都需要有基于可能原因的搜查令。
觀光客在有理由相信自己不能自由離開時被扣押。 如果警官堵住門口,命令所有人留下,或者使用命令語氣,就發生了扣押事件,而觀光客的第四修正案權被觸發。
站到客人:主人對客人
地產主一般擁有最廣泛的第四修正案權力, 因為他們控制了出入, 并且對家中的隱私有永久的期望。 然而, 訪客可以有不同程度的地位。 最高法院在 minnesota v. Carter [ (1998) 中承認, 過夜客人在主辦人家中有合法私隐的期待, 但商务訪客或短期社交客人可能沒有。 關鍵因素是訪客的性 。 過夜客人可以期望在他們睡的房間裡有隱私, 而送貨人不能在包裹上。
實際上,法院會進行一個全面的「環境測驗 」 。 被邀請到私人區域、留下私人物品或有財產鑰匙的訪客, 很可能會站立起來。 一個只是穿過公寓大樓的普通區域或站在前廊的人, 通常不會合理期待這些區域的隱私。 了解你身處何處,以及你逗留了多久, 就能決定你能否在後來對搜尋提出挑戰。
同意搜索和第三方同意的作用
執法者最常獲得私人財產入股的方式之一是同意。 如果物產主自愿同意搜查, 第四次修正案的搜查令要求就被取消。 但當所有者同意但觀光者不同意時會發生什麼? 答案取决于共同權理[ 共同權力[]的原理。
共同管理局和实际管理局
在美國诉Matlock[]案(1974年)中,最高法院裁定,“对房地或物質有共同权力或其他充分关系的第三方”可以同意搜查。第三方共用房地并有共同出入和控制权,即存在此权力。室友、同居者或住在家中的配偶一般可以同意搜查共同区域。然而,此权力并不延伸到搜查专供他人使用的私人区域。
對於訪客來說,關鍵是物業所有者的同意并不自动取代訪客的私生活權[。 如果訪客住在客房內,門是密闭的,而房主同意搜查整座房子,那么訪客仍然可以合理地期望,在沒有自己的同意或搜查令的情况下,他們房間不會被搜查。 最高法院在[ 喬治亞诉Randolph[(2006年)中直接提到此事:當一位現身的住客明确反對搜查,這項反對就使另一位住客的同意無效。 换句话說,如果房主說“是”但房客在房裡說“不搜查我的包,警察不能只依靠房主的同意。
如果主人不在场呢?
法蘭西亞法院在2014年(Benjalifer ) 中認為, 禁止入境者在場時才适用 Randolph 規定。 如果警察到來時, 游客不在場, 主人的同意( 或另一有共同權威的佔領者的同意) 足以搜索共享區域。 這突出了一個關鍵的策略點: 觀眾若在場, 应立即發出反對聲, 不希望進行搜查。
游客拒絕同意的权利
每個人—— 訪客或所有者—— 都有權拒絕搜查。 警察不能單靠拒絕就合法地搜查某人的人身或財產。 然而,拒捕可能會引起怀疑或导致其他的調查措施,例如搜查令的申请。訪客們應該明白, 同意必须是自愿和明智的。如果警官們聲稱自己沒有搜查令,或者他們威脅逮捕或其他后果,那么在那些条件下给予的任何同意都可能都是无效的。你總可以說, " 我不同意搜查," 即使你不确定自己的法律地位。
無准搜尋: 影響訪客的例外
即便沒有同意或搜查令,執法者也可以在司法上设立的幾個例外下搜查私人財產。 這些例外常常限制游客的權利,因为政府对于警官安全、證物保全或公共安全的利益比私密利益要重要。 游客需要知道這些例外如何适用于他們。
紧急情况
即時威脅生命、證據被摧毀、或追捕逃跑的嫌犯等, 都發生了急迫的情況。 在這些緊急情況下, 警察可以無證進入住宅或其他私人區域。 對於訪客, 這意味著如果警官相信裡面有人有危險或犯罪正在發生, 他們可以衝破門戶和搜查室。 訪客在急迫的進境中幾乎無法反對, 但如果後來有證據顯示是捏造或夸大了急迫性, 任何被查封的證據都可以在法庭上抗議。
平面檢視原理
如果一名警官合法地在他們有權的地方(例如,在被主人收留后站在前廊),而且他們看到违禁品或證據在不出示搜查令的情况下可以扣押,這條規則也适用于從家外從窗戶看到的物品,只要他不擅闖。 訪客們應該知道,把毒品或偷來的貨放在咖啡桌上,看不起私密。 這種觀察的教義可以把簡單的社交訪問轉變成刑事調查。
搜索事件以逮捕
警方可以搜查警察的衣物、檢查口袋、搜查附近任何可以接近的行李或家具。 例外不讓警察任意搜查整座房子; 限制在被捕者直接控制范围内。 警方可以搜查警察的衣物、口袋、或家具。
汽車例外
警方若有可能相信車內有犯罪證據, 便可以無動於車內。 車輛的例外根植於車輛的行動性, 降低私密性期望, 即便車輛停在私家土地上, 也适用。 車內的游客應該知道, 車主的同意或可能的原因可能引发無動於車的搜查, 包括乘客區和車內任何容器。
熱追
如果警察正在追蹤嫌疑人, 嫌疑人跑進私人住宅, 警官可以無證追蹤。 這個熱衣例外适用于嫌疑人进入的任何地方, 包括朋友的公寓或租來的房間。 如果警官需要確保沒有其他威脅, 任何不是嫌疑人的訪客仍會遭到追捕。
搜尋中特定權力訪客可以運動
人們也認為自己有權力保護自己,
保持沉默的权利
根據第五修正案,任何人不得被迫自首。訪客不必回答關於自己身份(在大部分州,除非他們正在駕駛或被捕)、活動或對財產主的知情等問題。你可以禮貌地說:「我正在行使我的權力,保持沉默,我想跟律師說話。」這尤其重要,如果你不是調查的目標,因為無辜的說法會被誤解或用於你。沉默不能在法庭上用作有罪的證據。
休假(如不被拘留)
如果你是訪客,而且你沒有被逮捕或拘留,你一般有權離開財產。你可以問:「我是否可以自由離開?」如果警官說是,你就可以離開。如果警官說不是,你可能會被抓,你應該保持沉默,請律師。但是,如果警官明確下令留下,你不要試著離開,這樣就可能被指控是阻礙。最安全的方法是平靜地要求許可離開,然后遵守你所接到的任何指示,同时注意到以后法律上的挑战。
觀察和記錄權(限制)
几乎所有司法管辖区, 個人都有第一修正案的權力在公共區域記錄執法, 如果訪客合法, 該權力通常會延及私人財產的公有區域。 只要您不插手他們的職責, 您就可以記錄官員的行為。 有些州有監聽法可能限制無意錄音, 但錄音一般會受到保護。 如果官員命令您停止錄音, 您應該遵守, 之後也應該寻求法律建議, 但你也可以說您有權錄音。 在许多情况下, 這些錄音在審訊或民事诉讼中都成為了宝贵的證據。
拒绝同意的权利(再次)
即使物產主同意或出示了搜查令,你仍保留拒絕搜查你私人物品的权利,即你的包、背包或外套。你可以說:「我不同意搜查我的包。 如果警察搜查,你的反對可以支持後來提出的禁止动议。注意,如果他們有搜查令,你的東西就沒有法律效力,但你仍然有發言權。如果只有主人同意,你根据 喬治亞诉蘭道夫案[ 提出的反对,可以使搜查你的物品失效,只要你身在場。
如果執法者侵犯你的權利會發生什麼?
侵犯訪客第四修正案的權利並不必然意味案件會被撤銷,但法律上仍有几种补救办法。 任何認為被非法搜查或扣押的訪客,理解這些补救办法都至关重要。
排除规则
排除性規則是违反第四修正案的首要补救办法,它阻止政府使用在刑事審判中非法搜查或扣押取得的证据。對訪客來說,这意味着如果警方非法搜查你的包或非法扣押你的人身,那么任何由此而找到的毒品或武器都可以排除在證據之外。但是,排除性規則有例外。例如,如果警官善意地依靠一個后来被證明為無效的搜查令,那么證據仍然可以接受。 同样,如果非法行为和證據之间的联系被減輕,可以接受證據。
毒樹的水果
這種教義與排除性規則密切相关, 認為非法搜查或扣押所得的證據也污穢了, 通常是不可接受的。 例如, 如果警方非法逮捕一名訪客, 并在逮捕時發現偷來的貨物, 货物是「有毒樹果」, 並且可以被壓制。 這個教義也可以适用于非法搜查所發現的目擊者。 對於權利遭到侵犯的訪客, 也是一种有力的工具。
1983年民事法律案
參觀者也可以在42 U.S.C.§1983下控告執法者民事損失,如果他們是依法行事,並侵犯了他們的宪法權利。 成功的§1983 诉求可以造成金钱損失、律師费和禁忌性减免。 然而,參觀者通常有權免費,除非他們侵犯明确规定的權利,否则可以免費。 參觀者應該記錄相遇的每一個細節 — — 姓名、警徽號、巡邏車號以及任何目擊者 — — 以加强可能的诉讼。
訪客在搜尋中實際的步調
人們在網路上發表了對抗,
- 攻擊常常會引發其他指控, 如拒捕或阻礙。
- [ [FLT: 0] 問您是否可以自由離開。 [FLT: 1] 如果警官同意, 請立即離開, 不再有評論。 如果警官拒絕, 您就被拘留了, 不要跑 。
- 」 必要时再重复一遍, 特别是如果警方開始搜查您的私人物品。
- 」 」「我正在行使保持沉默的權利, 我想跟律師說話。
- 不要說謊 騙聯邦官員是犯罪 而不是說謊
- 記錄了安全時的相遇。 [[FLT: 1] 如果您可以不介入, 請在您的手機上開始錄影或錄音。 通知警官您正在錄音 。
- 注意細節 注意那些警官的言語、 身體描述 和任何搜查令 等會兒 、 這對你的律師有幫助
- 盡快找律師來 不要再跟律師談這件事了
州法差异
美國的宪法也规定了更严格的私生活条款,州法院也曾解釋在聯邦法律允許無證搜查的情况下要求搜查令。 例如,一些州不遵循联邦善意例外排除法則,指即使警察有诚信行事,通过有缺陷的搜查令获取的證據也可能被压制。 另一些州要求警察在入境前敲門并宣布其存在,即使在急迫的情况下,也要求第三方同意。
探員應該知道他們所在的州的法律。 根據州法律, 合法的搜查可能仍然是非法的, 州法院可能以此为由排除證據。 這突出了在您涉及搜查時, 向當地刑事辯護人咨询的重要性。
結論: 在門開前知道您的權利
私人地產上的訪客并非沒有法律保护。 第四修正案的守護者不遭受不合理的搜查和扣押,最高法院也一再申明,客人可以有合理的私生活期望 — — 特别是在過夜或使用私人地區時。 理解同意、共同權限、無權例外和可提供的补救办法的微妙性,不只是学术性的;它可以造成被壓迫的證據和監禁的區別。
實際上的外賣是直接的:如果你是訪客,而執法者會到來,就保持冷靜,明确而恭敬地伸張你的權利,避免同意或回答問題。 不要依靠物業主的行為來保護你的隱私,你還有你必須积极引用的一套權利。 如果這些權利被侵犯,請記住,排除法則、民事诉讼和州法律保護可以追究執法者的责任。
參考Cornell法律資訊研究所的第四修正案概述[, 審查最高法院的關鍵案例, 如[ 喬治亞诉Randolph和] 明尼蘇達诉卡特, 并參考ACLU的《了解你的权利》頁[, 以了解實際指南。 知識是防止政府違宪入侵的最強的盾牌, 用以保護自己和你的隱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