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對話時,你的法律身份是何等重要

逮捕時您要被關在兩種法律中: 嫌疑人或目擊者。 您的權利、 义务和保护完全取决于哪類。 警方對於嫌疑人和目擊者有不同的待遇, 法律支持這些區別。 理解您所處位置可能意味著保護自己和无意放棄重要權利的區別 。

造成混亂的原因常常是人們假設自己有相同權力,而不管自己扮演什麼角色。這不准确。嫌疑人有權保持沉默,如果自己付不起錢,就有权不付任何费用聘请律師。證人沉默的權力较少,但在作證時不受自責。 法律制度平衡了信息需要和个人自由,知道如何平衡改變,對任何可能接近警方行動的人都至关重要。

每年都有成百上千的美國人與執法者交際。 根据司法統計局的資料, 美國居民约有五分之一的人在某時被警方拉下車, 更多人目睹了逮捕。 然而, 大多數人并不知道他們在那些時刻有哪些特定權利。 這篇文章清晰、有权威性地分解了你們的權利如何改變, 具体看您是嫌疑人還是逮捕時的證人。 它涵盖了憲法保護、實際义务,以及萬一您在遇見中身份變化,該怎麼辦。

法律定義:誰是嫌疑人,誰是目擊者?

法律在嫌疑人和目擊者之間划了一條明確的界限,但實際上,這條界限會模糊。理解這些定義有助于你認清自己在任何特定時刻的合法地位。

疑犯

疑犯是執法者有可能相信犯罪的人。 可能的原因是指, 一個合理的警官, 基于他們所知道的事实和情境, 認為此人對特定罪行负有责任。 這比定罪所需要的證據要低, 但高得足以證明逮捕、搜查或正式審問是正当的。 一旦你被懷疑, 法律制度就规定警方有一定义务保護你的憲法權利, 但這也授予警官在特定的边界內拘留、搜查和審問你的权力。

證人

證人是掌握犯罪資訊但沒有犯罪嫌疑的人。證人可以是旁觀者、受害者或看到或聽到重要消息的人。法律希望證人與執法和法院合作,但也提供了自我指控和报复的保護。證人沒有權力拒絕回答任何疑犯的問題,但他們有權拒絕回答可能指控他們的問題。

狀態如何可以移動

以證人身份開始的人, 如果有新的證據或他們的回答暗示有參與, 就可以成為嫌疑人。 相类似, 合作提供免罪證據的嫌疑人可能會被重新定性為某些程序的證人。 警察不需要告知您目前的身份, 所以假設您只是證人是危險的。 總要像您第五次修正權一樣, 直至您向律師請求。

第五修正案:嫌疑人和目擊者的保护

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保護個人不被強迫為證人,

嫌犯:沉默的充分權力

如果你們是嫌犯, 第5修正案的權利是廣泛的。 在監禁審訊中, 你有权保持沉默。 監禁審訊意味著你被警方拘留, 被問問會引起罪惡反應。 警察必須在審訊開始前, 透過熟悉的 Miranda 警告告知您此權。 如果他們不這樣做, 你所做的任何供述一般都不得在法庭上被接受 。

你 們 若 選擇 默默 不 作 證 、 審判 的 時候 、 也 不 可 用 默默 、 也 不 可 作 見證 . 檢察官 、 不 可 評論 你 們 的 默默 不 作 罪 。 這 保護 是 疑犯 所 有 的 最 能 效法 、 惟有 你 們 明確 的 、 所 以 所 引 起 的 、 所 以 靜默 的 、 可能 都 不夠 . 有 的 院院院 要求 你 們說 、 我 藉 的 、 、 乃是 默默默默默 的 、 或 向 律師 說話 的 、 也 不 可 過 如此

證人: 證詞中不自证其罪的权利

證人沒有一般的權力在警方審問或傳票下作證時保持沉默, 然而, 如果答案會將他們歸罪於他們, 證人有權拒絕回答一個特定問題, 這叫做「搶走第五個」。 證人拒絕回答一個會讓他們受到刑事責任的問題, 無法受到懲罰。

關鍵的區別是證人必須誠實地回答所有無罪問題。 疑犯可以完全保持沉默, 證人只能拒絕回答真正會將他們定罪的問題。 如果證人拒絕回答無罪問題, 它們可以被視為藐视法庭, 或者面临其他法律后果。

證人有時認為自己可以完全避免證詞, 要求第五修正案, 但這不正確。 第五修正案保護自己不受罪惡, 而不是不方便作證。 證人必須回答每個不合理引發自責的問題。

法律顧問

第六修正案保障刑事诉讼中取得律師的權利,此權在嫌疑人和目擊者的不同時點上都具有此權.

嫌犯: 自動向自由參議員介面

如果你們是嫌疑人,而且你們在被監禁中,你們在被審問前和審問中,都有权获得律師。如果你請不起律師,就由公費為你們指定。此權在 Gideon诉Wainwright[ (1963年)中确立,并适用于所有州和聯邦的檢舉。一旦你們要求律師,警方就必須停止審問你們,直到你們律師到來。任何在你們要求律師之后繼續審問你們的試驗的試驗,都是侵犯你們權利的,任何聲明都可以被壓制。

逮捕時此權不是自動的, 一旦正式指控或拘留審訊開始, 即開始使用。 在此之前, 您仍有權要求律師, 但警方不必告知您, 除非您被拘押或受審。

證人: 沒有自動自由參議權

證人沒有被指派律師的權利, 因為他們不是刑事被告。如果你是證人, 你可以雇私人律師來給你建議, 但政府不必付錢。 這是個重大的差別。 很多證人認為他們和嫌疑人一樣, 都能得到免费的法律援助, 但事實并非如此。

儘管如此, 向律師請求作證常常是明智的。 律師可以幫助你了解哪些問題可能會控告你, 以及如何正确申請第五修正案的權利。 有些檢察官提供豁免給證人, 以換取證詞。 如果提供豁免, 律師可以商議條件, 并确保交易能保護你不受基于證詞的起诉。

一個普通的情況是,一名目擊者可能會受到一些刑事責任的影響。 例如,目擊毒品交易但也有吸毒的人本身可能會面临自己吸毒的罪惡問題。在这种情况下,目擊者需要法律建議,但可能因為沒有正式指控而不符合公開辯護人的资格。 聘用私人律師是唯一可靠的選擇。

与执法者合作的义务

警方與警方合作的程度是刑事诉讼中最令人困惑的一個方面,

嫌疑人:合作的有限义务

如果你們是嫌疑人, 你通常除了提供基本的身份信息之外, 不必回答問題。 在大部份州, 若在合法拘留期間被問到, 你必須提供您的姓名、出生日期和住址。 您不必回答關於您活動、 同伴或被指控犯罪等問題。 您可以拒絕您本人、 車輛或家的搜查, 但警方可能仍會進行搜查, 如果有原因或搜查令的話。

必須 遵守 合法 的 人身 命令 。 警官 若 吩咐 你 背後 、 或者 留在 特定 地方 、 就 當 遵守 避開 逮捕 的 指控 。 遵守 人身 命令 、 也 不 放棄 保持沉默 的 權 。 你 可以 提供 人身 合作 、 卻 口头 拒絕 回答 問題 。

證人: 提供資訊的更大義務

證人 有 更 的 合作 义务 。 如果證人 拒絕 提供 不 指責 他 們 的 信息 、 便 可能 面临 法律 后果 。 警察 可以 拘留 證人 一段 合理 的 時間 、 以 取得 身份 和 聯絡 信息 。 如果 證人 被 傳召 出庭 、 必須 出庭 、 誠實 回答 問題 、 但须 遵守 第五 修正案 的 限制 。

證人若無合法合法理由而拒絕合作, 便會被控妨害司法、藐视法庭、或未在有此法律的辖区中報案。 責任程度依情节而定。 重重罪的證人通常比轻罪的證人更有法律上的合作壓力。

向警察或法庭撒謊總是犯罪, 不管你是嫌疑人還是目擊者。提供假證詞的證人可以被以作假罪起诉。 告訴真相的壓力是絕對的, 但第五修正案給了你一個選擇:你可以拒絕回答而不是說謊。

拘留和逮捕

拘留人的法定權力因人而异,理解這些界限有助于你知道你被合法拘留的時間和你的權利被侵犯的時間。

嫌疑人:因可能的原因被逮捕

警方可以逮捕嫌犯, 如果有可能的理由相信嫌犯犯罪。 全面逮捕涉及拘留此人, 并帶他到警察局訂房。 逮捕后, 嫌犯有權被告知指控、 被迅速審訊、 以及取得律師聯繫。 逮捕本身必須基于特定事實; 普遍懷疑是不够的。

在正式逮捕之前, 如果警方有理由怀疑此人涉嫌犯罪, 警方可以采取泰瑞停車。 泰瑞停車是暫時拘留, 讓警察可以問問問題並拍拍武器。 在泰瑞停車時, 此人不是被逮捕, 而是不能自由離開。 如果合理的怀疑演变成可能的原因, 則停車就成了逮捕。

拘留

警方可以拘留證人, 以提出問題和取得資訊, 但不能只因為是證人而逮捕證人。 拘留證人不合理, 無可能犯罪的理由, 可能違反第四修正案。 最高法院認為, 拘留證人必須合理與取得資訊的目的相關, 且不得過長。

警方可能有权拘留他們, 直到根據州法確認身份。 有些州有「截停與認證」的法规,

實際假想:當目擊者成為嫌疑人時

現實世界的情況很少明確。 一個普通的情景可以說明證人能有多快成為嫌疑人,

想像一下,當附近發生爭吵時,你站在街角。警察來了,問每個看見了什麼就留下來,並且供述的人。你所看到的,你所描述的,你所說的,是你認識的一個参与者,並在之前和他們說過話。警官要求你們更詳細地了解你們和那個人之間的關係。你回答的時候,你明白,你們和那個参与者的談話,可以被理解為是計劃爭吵。

此刻, 你的身份從證人轉至疑犯。 警官可能不再把你當作合作證人, 開始讀你的 Miranda 權利。 如果警官不讀你的權利, 卻繼續質疑你的潛在參與, 你所做的任何聲明都可能會被後來質疑。 然而, 你無法依靠警官來認出或宣布他的位置。 您必須自己認出它 。

任何警察遇見最安全的方法是提供身份信息,然後說:「我想在回答更多問題之前跟我的律師談一下。 」這保護你, 不管你是嫌疑人還是證人, 因為它引用了你第五修正案的權利,

關鍵差异概要

警方與嫌犯之間最重要的差別,

  • 疑犯有權保持沉默: 嫌犯有權保持沉默,可以拒絕回答所有問題。證人只能拒絕回答會指控他們的問題;他們必須如實回答所有其他問題。
  • 被拘的嫌犯若付不起律師的錢, 便有請法院指派的律師。 證人雖然可以雇私人律師, 但沒有請自由律師的權利。
  • 警方在審訊前必須告知疑犯他們的米蘭達權利。
  • 嫌犯可以因可能的理由被逮捕, 并被扣押以訂票。 證人可以被短暫拘留以辨認和審問, 但不能在沒有可能的犯罪原因的情况下被逮捕。
  • 嫌犯不能被迫作不利于自己的证词。
  • 警方對疑犯和目擊者都加以保護, 以免警方的報復或強迫, 但目擊者有特別的保護,
  • 證人不能因為是證人而被推定有罪, 雖然他們的信誉可以被質疑。

保護自己的实际步骤

知 道 律 法 的 分 分 是 有 價 值 的 、 但 知 道 所 當 作 的 事 是 甚 麼 、 也 是 至 於 甚 麼 . 你 們 信 道 是 疑 犯 是 見 證 人 、 都 要 照 著 下述 的 道 路 子 去 行 、 都 是 甚 麼 事 。 〔 或 作 見 見 證 的 道 路 路 路 、 或 照 路 路 路 、 直 行 路 、 都 是 甚 麼 事 、 都 是 甚 甚 麼 必要 的 事 、 也 是 甚 甚 麼 、 甚 甚 甚 麼 麼 、 也 是 甚 甚 麼 麼 、 也 是 甚 甚 甚 甚 麼 麼 麼 麼 、 也 是 甚 麼 麼 、 也 是 甚 甚

〔 弗 特 〔 文 文 : 0 〕 〕 保持 冷靜 、 評估 你 的 境界 。 〔 文 文 文 文 : 1 〕 不可 假 認 你 的 合法 身份 。 官員 或 是 疑犯 、 或 是 證人 、 或 是 模棱 的 、 或 是 模棱 。 你 所 知 的 、 或 是 明 的 、 你 有 權 保持沉默 、 或 被 監禁 的 、 或 有 律師 權 。

〔 弗 特 〔 文 文 作 人 〕 應 當 明 然 的 聲 音 。 〕 你 若 想 默 默 、 就 高 聲 說 、 我 已 經 呼 求 默 默 、 且 要 向 律師 說 話 。 不 要 單 倚 倚 單 的 聲 音 . 在 某些 法 界 、 人 直 然 、 直 然 的 聲 音 、 或 可 以 免 了 。 你 若 後 回答 問 、 、 或 可 以 單 默 、 直 直 指 的 意 、 或 或 或 或 或 默 或 或 或 或 或 或 或 或 或 或 或 、 或 或 或 或 或 或 或 或 、 或 或 或 或 或 或 或 或 或 或 、 或 或 或 或

假證詞可以引發阻礙、假證或偽證指控。 假證詞可能會引發阻礙、假證或假證。

寫下發生的事 。 [FLT: 0] 安全了 , 請寫下你對會面的記憶, 包括時間、 位置、 已知的官員姓名、 以及所說的話。 這張紀錄對你的律師有價值, 並且可以幫助保護你, 如果你的權利被侵犯 。

聯繫律師。 如果你被拘留、被審問或被逮捕, 請盡快與合格的刑事辯護律師談判。 律師可以建議你是否權利遭到侵犯, 以及你有哪些法律選擇。

更多信息

關於您在警方交談時的權利的更多指導, 請考慮征求权威的來源。 美國律師協會 提供了律師權的详细解釋。 科內爾法律資訊研究所[ 提供了米兰達權利和監禁審問的清晰定義。 ACLU 知道你的權利指導[ 是警方截停辦時所言與所言的实用資源。這些組織提供可靠、無党派的法律資訊,可以幫助您為任何交談作好準備。

最后想法

疑犯和目擊者之間的區別在目前並非明顯, 但法律后果是重大的。 疑犯有有力的宪法保護, 包括保持沉默的权利和自由律師。 證人有更少的保護, 但依然持有不被自證其罪的关键權利。 誤解你的身分會使你放棄你不知道的權利, 或因在有義務時不合作而造成法律麻煩。

知識 是 你 最強大 的 辯護 . 你 在 需要 的 時候 、 要 明了 、 要 在 壓力 下 豫備 作 明理 的 判斷 . 你 被 攔截 、 審問 、 逮捕 、 或 傳召 、 都 不 是 自 成的 、 都 要求 你 伸張 . 你 的 身份 、 知 道 、 權力 、 等 事 需要 、 求 律師 、 也 不 拘束 的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