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了解人身伤害法诉讼景观

314. 当某人因另一方的疏忽、鲁莽或故意行为而遭受损害时,赔偿的法律途径一般都属于人身损害法,这一民事诉讼领域是侵权法的一部份,旨在再次使受害方(称为原告)在经济上成为整体,虽然绝大多数的人身伤害索赔是通过与保险公司的和解解决的,但一小部分案件要由法庭进行全面审判。

現代民事審判是一項高度結構的對話程序,受嚴格程序規定的管束,通常在联邦法院或相似的州法典中是《聯邦民事诉讼法》。 根据司法統計局的統計,美國侵权審判數量在过去几十年中大幅下降,在做出裁決前就已解決的案件约有95%到97%。 然而,為審判作准备是推动和解价值的引擎。 一方越是為法庭作好準備,其谈判地位就越強。 這份指南提供了一個全面、一步步走的流程,以了解人身伤害案件如何從最初的傷害中移到審判程序及更遠。

第1步:提起法律诉讼

案件在法庭之前, 必須在預審期的訴求中過后, 正式開始訴訴, 由原告向相關法院提交书面文件,

原告的控诉

任何诉讼的基本文件是 控告,這是一份概述原告對被告的指控的正式法律文件,根据目前的辯論标准(最高法院在[ 贝尔大西洋公司诉Twombly[]和[]Ashcroft诉Iqbal]案中确立的),控告必须包含充分的事实细节,以表明要求“表面可以接受的”补救办法。

一份起草完善的控告通常包括四大部分:

  • 解釋為何這個法院有合法權力審判此案,
  • 關於事故、受的傷以及被告在造成傷害方面的作用的按時述述述。
  • 诉讼原因: 原告所提起的诉讼的具体法律理論。就一場車禍而言,這几乎完全是的罪孽[。对于有缺陷的產品而言,可能 的严格責任[[违反保修[]。
  • 原告正在尋求的具体損失, 如醫療費用、工資損失、疼痛、痛苦、懲罰性損失等。

原告还必须向被告提供一份控告和傳票,這叫做程序服務[,而且它必须严格遵循程序規定,以确保法院对被告有人身管辖权。

被告的答复

被告一旦服完, 被告的回覆時間有限( 通常為21至30天 ) 。 最常见的回覆是 [[FLT: 0]] 回答 [[FLT: 1] , 其中被告承認或否認每項指控。 被告也可以提出 [[FLT: 2] 肯定性辯論 [[[FLT: 3]] , 如相對疏忽( 指原告部分失职) 或承担風險。

被告也可以提出 解散动议(通常為第12(b)(6)条规则的动议),在这项动议中,被告辩称,即使原告所說的一切都是真实的,法律也并未提供补救办法,案件也應被拋棄。如果动议失敗,案件便會进入最激烈的訴求阶段:發現。

第2步:探索阶段

發現是 当事各方 互通資訊的 正式 程序 。 這是 人身伤害 訴 訴 中 、 耗費 最大 的 一個 階段 。 發現 旨在 消除 審判 的 驚訝 、 縮小 爭論 、 保存 證據 。 這個階段 由 寬寬 的 規定 , 允許 当事各方 取得 任何 和 任何 当事方 的 申請 或 辯護 相關 的 非 公權 。

书面發現: 審查與要求製作

相關的問題通常包括基本事實信息, 如證人身份、事故現場描述、以及先前的傷痕清單。 要求製作 要求另一方提供文件、照片、醫療記錄和电子存储信息(ESI )。

要求收押 是用以确定無爭議的事實的策略工具。 例如, 原告可以要求被告承認在事故發生時他們正在駕駛汽車。 如果被告承認了, 事實就被證實了, 並且不應答收押要求, 可能會被預設的視為被收押。

寄存器:最強的發現工具

證詞 指證人 ( 實證人 或 黨 證人 ) 在 庭上 的 記者 面前 作 宣誓 的 庭外 證詞 。 兩方 的 律師 都 在场 、 都 問 問 話 。 存證 人 的 功能 有 幾 個 關鍵 的 功能 。 證人 、 使 人 無法 在 審判 中 改 自己 的 話 。 也 使 律師 審問 、 證人 如何 向 陪審團 作 證 、 豈 喜歡 呢 、 是否 逃避 呢 、 是否 在 壓力 下 破解 呢 。

撤銷被告方是審判前的條件。在人身伤害案中,原告的證詞會涵盖事故的細節、痛苦程度、以及傷害對他們日常生活的影響。被告方會調查原告故事中的不一致之处,尋找原告夸大其傷或先前存在的病情是造成他們痛苦的真正原因的证据。

專家目擊與辨別

复杂的人身伤害案件,如醫療失當、產品責任或有毒侵权索赔等,都重視專家證人[。這些人具有專業知識、技能、訓練或教育,可以提供复杂主题的見證。 專家必須具有資格,其方法必须可靠,在他們所處的领域中也得到普遍接受(称为]Daubert 標準 。 雙方通常都保留醫學專家、事故重建家、經濟學家和职业康复專家,以强化他們的辯論。

要求法官在不經審判的情况下判決案件, 認為「在任何重大事實上沒有真正的爭論」。 如果原告不能拿出證據支持他們的要求中的必要元素, 法官會驳回這個案件。 即決判是強烈的決議, 但當事實被爭議嚴重時, 通常會遭到拒絕, 通常在人身伤害案中。

第3步:审判程序和法庭程序

如果案件在即决判决中未成功,且未能和解(通常在最后的调解會議后),它便會被開审。民事審判可以是庭審(由法官決定)或陪審團審判。第七修正案保障在争议金额超过20美元的联邦民事案件中接受陪審團審判的权利。 人身伤害審判是有條理的、對話性的、以有约束力決決為目的的證據的呈現。

陪審團選擇( Voir Dire)

審判的開始是 voir scrap ,即選定公正的陪審團的程序。 雙方的律師都質疑可能存在的陪審團,以揭露可能使其失去公平性的偏見。例如,一名陪審團在車禍嚴重中,感到保險公司不公平地对待他們,因此有两种挑戰:[] 撤銷陪審團 (無限]]和[] 空審團 (有限,通常在聯邦民事案件中每方3人)。 空審團不能用於基于种族或性别的歧視(Batson诉肯塔基)。

文 件

審判 的 人 、 審判 的 人 、 開 了 、 以 〔 FLT: 0 〕 開 口 、 以 〔 FLT: 1 〕 。 原告 、 這不是 辯論 、 而是 地圖 。 律師 將 證據 所 顯示 的 、 概述 重要 的 證人 、 作 具 具 性 的 述說 、 被告 或 保留 、 直 到 開 案 。 強烈 的 開口 、 定 了 整 審 的 基調 。

原告的总案件

原告承擔的举证责任[。在民事人身伤害案中,這是"證據的先行性,意思是陪審團必須相信被告有更可能的责任。原告通过證人證詞和提供物證提供證據。

每個證人都經歷了三部分的過程:

  • 原告律師提出非領導問題以引發目擊者的故事。
  • 辯方律師提出引導問題, 攻擊證人的信誉、揭露偏見或突出矛盾。
  • 原告的律師想修复交叉審問中造成的任何損失。

被告方在原告的證詞結束時可以提出 指令性判決的請求[(也稱判決為法律事務),認為原告未能提出法律上充足的證據,但此动议很少被批准,因为法院不愿把案件從陪審團中取走。

被告的首席案件

被告方可能會召被告出庭作证,提供專家證人反驳原告的損失索赔,或者引入證據暗示原告有相對的錯誤。 被告方必須避免只重复原告的證據;他們必須對事件提供不同的描述或替代解釋。

關閉辯論與陪審團指令

兩方休庭後, 律師們 提出 [ [FLT: 0] 結論 [[FLT: 1] 。 這是說服陪審團的最后機會。 律師們 总结證據、 辯論 法律 為何偏袒 被告 、 向 陪審團 求取 特定 判決 。 原告先 、 被告 回答 、 原告 被 簡短 的 辯論 。

法官會讀到「不小心」, 也就是合理审慎的人在相似情況下會使用「小心」。 陪審團會把這些指示帶入審判室。

第4步:审议、判决和损害

陪審團退伍到私人審判室,在聯邦制度下,判決通常必須是一致的,意味著所有陪審團都必須同意。 在一些州法院,超多数(例如12分之10)足以做出民事判決。 法官的權力是,在法官的權力下,法官的權力是,法官的權力是,法官的權力是,法官的權力是,法官的權力是,法官的權力是,而法官的權力是,法官的權力是,法官的權力是,而法官的權力是,法官的權力是,而法官的權力是,法官的權力是,而法官的權力是,而法官的權力是,法官的權力是,而法官的權力是,而法官的權力是,而法官的權力是,而法官是,而法官的權力是,

损害的判定和类型

如果陪審團為原告找到,它必须确定 损害的金额[

  • 包括過去和未來的醫療費用、工資损失、收入能力损失、自付費用。
  • 包括痛苦、精神痛苦、失去享受生命、失去團體(失去婚姻親戚和陪伴)等。

對於令人发指的行為,如醉酒駕駛或故意有害行為,陪審團也可以判給 懲罰性赔偿[,這不是要對原告作出赔偿,而是要懲罰被告,阻止其他人采取类似行为,很多州都规定了懲罰性赔偿的上限,而且受宪法在正当程序方面的严格限制。

第5步:庭外动议和上诉

判決後, 審判就不一定結束。 輸家在決議成為終極及可執行前,

挑戰判決

輸失方提出審判後的訴求時間有限(通常為28天 ) 。 最常見的是 以法律事由(JMOL) 要求重新審判 。 一個JMOL要求法官推翻陪審團的審判,因为沒有法律上充足的證據依据。 新審判的訴求認為,法律錯誤(例如不正確的陪審團指令或不适当的證據的承認)會影響結果,或者损害判決是過量或不足的。

如果審判後的請求被拒絕, 輸失方可以向更高級法院( 上诉法院) 提出[ [FLT: 0] 上诉 [[FLT: 1] 。 关键是, 上诉不是新的審判。 上诉法院不聽新的證據或證人證詞。 反之, 当事方會提交书面案情摘要, 認為審判法官犯了法律錯誤。 審判的標準是: 審判事實結果是"明顯錯誤" , 而法律結論是重新審判 [[FLT: 2]] (從開始, 不尊重審判法官)。 上诉法院可以肯定判決, 推翻判決, 或者將案件发回審判法院, 重新審判或按照判的進程。

收集判决书

贏得判決是勝利,但收錢是另外的挑戰。 如果被告(或他們的保险公司)不自愿支付,原告必須采取措施执行判決。 這可能涉及扣押被告的薪水、扣押銀行帳戶、扣押财产或征收私人资产。 一些被告缺乏足够的資產支付判決,而這叫做「判決證明 ” 。 在這些案件中,法律勝利可能很大程度上是象征性的,因为沒有保險,收取实际赔偿就變得極為困难。

結論: 引導民事诉讼的复杂性

由於最初提出控告和全面交流發現, 至於陪審團審判的劇情和終止的審判, 每一步都需要精心準備, 深究法律原則。 據统计, 偏好解決的概率, 但審判的可能性會左右著每一個協商的進程。 對於任何面临這項複雜制度的人, 經驗的律師不只是奢侈品, 也是保護自己權利和盡最大可能得到公平回報的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