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調查通常依靠證人身份來將嫌疑人與犯罪联系起来。警方分類和其他身份程序是法警收集證據的常用工具,但有重大的錯誤和偏見。無論你是被請來參與的嫌疑人,還是被召來指认某人的證人,了解你的合法權利都可能會改變公平程序,以及导致不法定罪的程序。這篇文章全面概述了你被分類和身份程序、旨在保護他們的法律保障以及您可以采取的切实措施,以确保公平性。

什么是警察排隊?

警察排隊是把嫌疑人安置在其他人(称为填隊者或分心者)中,并提交到目擊者或受害人看他們能否辨識他們相信犯罪的人。目的是收集身份證,以便在法庭上确定嫌疑人与犯罪之间的联系。 然而,并非所有排隊都是以相同的方式进行的。 通常有几种:

  • 生活排隊:[ 嫌犯和若干填充者站在一間房間里,常常站在一面單向鏡子后面,而目擊者從另一間屋子里看他們.
  • 相片數列 包括嫌疑人和填充器在内的一組照片(一般是六到八) 由目擊者親自或數位顯示。
  • 案發后不久, 通常在現場或附近, 一個嫌犯被帶給證人。

每個類型都有自己的錯認身份的風險, 嫌疑人和目擊者的合法權利依所用格式不同而不同。

法律框架和你的宪法权利

身份證程序受憲法保護, 目的是防止不适当的偏見, 并确保可靠性。

排隊期的律師權

最高法院在[]美國诉Wade(1967年)案中裁定,起诉后分類是控方的一个关键阶段,意思是嫌疑人有請律師出庭的权利。如果分類是在正式指控提出(即起诉或提审之后)之后,那么,不提供律师可导致排除任何由该程序产生的身份證。然而,这项权利有限度:在[Kirby诉伊利諾伊州[](1972年)案中,法院裁定,在提起對抗性司法程序之前,律师的权利不附加。就控告前分類而言,嫌疑人一般不享有宪法上的律师权利,尽管一些国家根据自己的宪法或章程提供了更广泛的保护。 了解你是否处于起诉后阶段,并在适用的情况下,要求你向律師申請。

正当程序和禁止建议程序

最高法院在[ Neil诉Biggers[(1972年)案中确立了兩重考驗,后来在[Manson诉Brathwaite[(1977年)中加以完善:

  1. 身份證程序是不是暗示不周?
  2. 如果有,那么根据所有情形,是否仍然可靠?

警方在調查中會利用一些因素來評估可靠性, 包括證人在犯罪時期觀察嫌疑人的機會、注意力程度、任何前述的精確度、身份證時所顯示的確性程度、以及犯罪與身份證之間的時間。 如果程序既暗示又缺乏可靠性, 身份證可以被壓抑。

法院在复核身份方面的作用

被告對身份認同有疑問時, 審判官會舉行審判( 通常稱為 [FLT: 0] ) , 以決定是否可受理。 被告要表達暗示, 控方必須證明其可靠性。 經驗丰富的辯護律師會審查分類的方方面面, 向證人的指示、填充者的组成以及行政官的行為, 以找出可能違法的行為。

列隊中展開的權限

原文列出四項基本權利,

你有權請律師來

許多司法管辖区都允許嫌犯在沒有律師在场的情况下拒絕參與團隊, 也絕不應讓嫌犯在沒有法律建議的情况下放棄此權。 如果執法部门拒絕律師的介入, 團隊的團隊行動可能會被壓制。 此外, 有些州也制定了法律,要求所有團隊的律師都在场, 不管被检控的阶段如何。

您不需要參與

嫌犯一般不能被強迫加入一組人, 拒絕不是犯罪, 也不能用作犯罪證據。 然而, 拒絕可能會帶來實際后果: 檢察官可以對某些司法管辖区的拒絕審判作出評論( 雖然許多法院禁止如此評論 ) 。 了解當地規則很重要。 如果您被拘押, 執法者會以暴力或威脅手段強迫參與, 应立即通知你的律師, 以寻求法院命令或保護性救助 。

你有权知道排隊的目的

執法者必須解釋為何要分類, 包括被調查的罪案及要求您參與的原因。 資訊有助于您做出是否同意和是否請律師的明智決定。 如果目的未明確, 您有權要求澄清。 在某些情况下, 不提供清楚的解释可能會支持關於程序是强制性的的說法 。

你可以要求排隊的舉止公平而公正

公平要求填充者在年龄、种族、建築、髮色和其他明顯的特征上都和嫌疑人相似。 排隊的排列不应單挑出嫌疑人。 例如, 如果嫌疑人是唯一穿著某種衣服或身高相差很大, 也就是暗示性的。 您或您的律師可以要求選取填充者來符合嫌疑人的描述。 此外, 行政官不能給任何提示, 或非言語, 由於被調查的人。 最好通过一個 " 雙盲 " 程序來完成。 行政官或目擊者都不得知道嫌疑人是誰。

證人和嫌疑人提示

無論您被要求查看排隊或您是排隊的目標, 以下的實際建議可以幫助保護您的權利和身份認證过程的完整性。

供目擊者使用

  • 保持冷靜和合作。 [[FLT: 1] 你的情感狀態會影響你回憶細節的能力。 深呼吸, 專心工作 。
  • [ [FLT: 0] 注意指令。 [FLT: 1] 管理者應該告訴你, 嫌疑人可能或可能不在, 以及你不需要做身份證。 注意, 不要做任何猜測 。
  • [FLT: 0] 慢慢來。 [FLT: 1] 不需要急著。 請盡快研究每個人或照片。 不要感到壓力, 以便快速選擇 。
  • 記住細節。 [[FLT: 1] 當您看到排隊時, 注意任何显著的特性, 但不要猜測。 如果您認出某人, 提醒您在犯罪中觀察到的具体特性會有幫助 。
  • [ [FLT: 0] 切勿讓外界影響您的決定。 [[FLT: 1] 在您證人之前, 避免與其他目擊者討論排隊或觀察媒體報導。 管理者應確保訪問是獨立的 。
  • 找個律師,如果你不確定。 證人通常在證人身份時沒有宪法上的法律權,但你有权自己去請律師。如果你感到壓力或困惑,請在開庭前與律師談話。

嫌疑人

  • 保持冷靜,不要反抗。 爭吵或攻擊可能導致更多指控或造成負面印象。 尊重並遵守合法命令。
  • 行使你保持沉默的權利。 [[FLT: 0] 你不必回答關于排隊或犯罪的问题。 如果被審問, 請說您想和您的律師談話。
  • 立即請求律師。 即使你沒有受到正式指控,也請求法律代理。除非有律師在场或另有建議,不要參與任何程序。
  • [ [FLT: 0] 記下程序。 [[FLT: 1] 精神上記錄排隊的進行情况 。 有多少填充者、他們的外表、 官員的評論、 是否被告知你必須參與。 和你的律師分享這些細節 。
  • 切莫試圖掩飾或改變你的外表。 [[FLT: 1] 排隊要自然進行。 任何隱藏你特征的試圖都可能被誤解為愧疚的意識 。
  • 如果你覺得你的權利被侵犯, 請尋求法律建議。 程序結束後, 請聯繫律師, 評估分類是否不正確 。

公平程序要求和最佳做法

美國司法部已發行目擊證人身份程序推荐指南[

雙筒管理

指揮排隊的官員不該知道嫌犯是誰。 這可以防止可能影響證人的非故意暗示,如肢体語言或聲效。 如果雙盲程序不可行,官員應該使用「盲」技術,例如讓嫌犯的照片不見影,直到證人作出選擇。

序列演示文稿( 或受控序列)

相關排隊中, 證人一次看到一個人或照片, 必須先決定「 是 」 或「 否 」 。 這會降低自然的比對和選擇最像作案人的人的倾向。 研究顯示相關排隊比起同時的排隊來, 減少假認錯 。

填充器選擇

填充者應該和目擊者描述的嫌疑人相匹配,而不是嫌疑人的現實外表。 如果目擊者描述的是一個高大、瘦瘦的頭髮深色的人,那么所有的填充者都應該高大、瘦瘦、黑發。 嫌疑人就不該出名。 建議至少5名填充者做活排,6名做照片排。

指示目擊者

監控人必須告知證人, 疑犯可能不在, 也不必感到必須選擇, 調查將繼續, 無論他們決定如何。 這些指示有助于防止證人感到認出某人的壓力 。

信任声明文件

證人應該立即表示對自己所言的信任, 并用字片來記錄。 這段聲明對後來法庭審判很有價值, 因為信任可能隨時會被充氣。 行政官不該提供如「好工作」或「你挑對人」等回應。

許多司法管辖区現在都以立法或法院規定授權這些最佳做法。

如果您的權利被侵犯,怎麼辦?

法律策略包括:

  • 要求壓抑身份證。 你的律師可以提出预审动议, 認為程序不必要暗示, 身份證不可靠。 如果允許, 證人不能在審判中作證。
  • 在法庭上的辨認中爭取。 即使排除了排隊辨認, 控方仍可以要求證人在法庭上辨認被告。 如果庭內辨認被不适当的程序玷污, 被告可以反對, 但要證明獨立可能很困難。
  • 許多法庭上, 您可以召喚專家證人解釋證人身份認證的錯誤性、暗示的危險性、 以及降低可靠性的因素。 這幫助陪審團批判性評估證據。
  • 要求定罪。 如果認證證據被不适当地接受, 並且促成有罪的判決, 定罪可能會在上诉中被推翻。 然而, 審判的標準很高, 所以在審判中提出問題是關鍵的。

也有可能向警方內務部提出控告, 或是要求公民權利申請,

結 论

警方分類和身份识别程序是司法的有力工具,但也容易出錯。 法律提供了保護嫌疑人和目擊者不受不公平、暗示性做法的侵害的權利, 从而可以导致不法定罪。 了解這些權利, 當需要律師時, 如何申請, 以及什么是公平程序, 使你有能力在保障程序的完整性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無論你是嫌疑人還是目擊者, 最重要的一步是和一位能指引你了解你處境和所管法律的合格律師磋商。 對於进一步讀取,美國律师协会的 證人身份認證的刑事司法标准[ 提供了详细建議, 康奈爾法學院的法律信息研究所 提供了相关案例法的簡介。 知情是反不公正的第一線防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