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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刑事定罪对移民身份的影响
刑事定罪對非美國公民的入境、居留或調整身份造成了复杂且常常是嚴重的后果。 移民法规定了严格的不入境和可递解出境的理由,以刑事犯罪為根据。 其严重程度取决于犯罪的性质、判刑、定罪日期和申请人的移民身份。 本文研究了犯罪記錄如何影响移民申请,并概述了减轻这些风险的切实策略。
刑事定罪如何影响移民申请
美國移民法把刑事定罪视为确定簽證、绿卡和公民身份资格的核心因素。 定罪可引起INA§212(a)(2)或INA§237(a)(2)的可撤銷性。即使轻微犯罪如果符合道德败坏或受管制物质违法行为的定性,也可阻止其入境。 定罪的時間:最高刑期不到一年的单一CIMT,实际判处的刑期为6個月或不到6個月的刑期,如果犯罪是在申请前5年以上(或合法永久居民15年)实施,则可能不會引起不受理。 但任何管制物质犯罪定罪,不管严重程度如何,几乎都会导致不受理。
對於已經在美國境内的非公民,定罪可以提起驅逐程序。 移民法官會評估罪行是否属于可驅逐罪的法定类别。 證據的擔任依程序的不同階段而改變。 政府必須以清楚而令人信服的證據來證明可驅逐,但非公民要承担證明其是否有资格得到救助的責任。
刑事犯罪的种类及其影响
涉及道德犯罪(CIMT)
一個「道德污辱罪」是根植於普通法的概念。法院將CIMT定义为涉及不誠、舞弊、惡意或精神失常的罪。通常的例子包括偷竊、诈骗、造假、故意造成严重伤害的攻擊和涉及未成年人的性犯罪。移民上诉委员会 [BIA] 認為,單純攻擊的定罪不一定是CIMT,而使用致命武器的攻击通常就是CIMT。如果要件包括永久剥夺所有者财产的意圖,那么小盗窃可能就是CIMT。移民律師必须分析定罪的具体法规,侧重于犯罪要素而不是基本事實。
重罪
移民法中「加重重罪」一词是錯誤的, 它不只包括嚴重的暴力犯罪, 也包括某些盗窃罪、诈骗罪、毒品走私罪和暴力罪, 刑期至少一年。 重罪的定罪具有毁灭性后果: 禁止多种形式的寬限, 包括取消驅逐、庇护和自愿离境。 它使非公民無资格享受大部分豁免, 并引發了在驅逐前的强制拘留。 即使是州級犯罪,如果符合聯邦定義, 也有可能被归类為加重重罪。 例如, 判決持有管制物质,意图分配,而所判的刑期至少一年, 也是一种加重重罪,不管州級的分類。
受管制的致命性物质
任何涉及管制物质的定罪(只有30克或以下大麻供个人使用)都使非公民不能入境和被驅逐,包括单纯的持有、持有、意图分配和共谋贩运。 即使根据国家康复法规被撤销或驳回的定罪,如果符合联邦定罪的定义,仍然可以算作移民罪:法院正式定罪,或者法院已施加某种形式的惩罚或限制的认罪或不服。 避免毒品定罪的移民后果的唯一方式是确保根据联邦法律,认罪不构成定罪,例如,在不判定有罪的情况下,推迟判决,如果不判以有罪,那么以后不判以解雇,就可能不定罪。
多重犯罪
依据《移民归化法》第237(a)(2)(A)(二)条,如果非公民被判犯有两项或更多项涉及道德败坏的罪行,则被驱逐出境,而并非由单一的不端刑事方案所造成,而不论是否监禁; 贩毒定罪也不论数量如何,都被驱逐出境; 此外,多重定罪可能使酌情补救的理由落空,因为移民法官或官员权衡不利因素,如犯罪记录的性质和合理性,如家庭关系、居住期限和康复等; 犯罪行为模式,即使是轻微罪行,也大大削弱了取消遣送或放弃不予受理的要求。
轻微的侵犯和交通
并非所有法律都會引起不良的移民后果。 簡單的交通违法行为,如超速或開紅燈, 都不是移民目的的“罪行 ” , 因為它通常是一种民事违法行为,而不是刑事犯罪。 然而,在各州,在影响下駕駛(DUI)都是刑事犯罪。 單一的DUI定罪一般不构成CIMT或重罪, 但如果被當作暴力犯罪或被州視為重罪, 多重DUI定罪就可导致遣返。 例如,在很多州,第三次DUI定罪都包含重罪指控,然后根据移民法的“武力条款”可被归类为暴力犯罪。 非公民不应假定轻微犯罪無效, 總是會找一位經驗過的律師。
不可受理的理由与可递解出境性
理解不可入境和可递解出境的区别至关重要。不可入境适用于边境,或申请入境或调整身份。可递解出境适用于入境后犯下某些行为的已合法入境的非公民。可定罪既可引起:犯有贩毒罪的合法永久居民,如果在国外旅行并寻求重新入境,即不可入境,而且他们也从美国境内被驅逐出境。后果重叠,但可提供的豁免不同。例如,根据《移民归化法》第212(h)款的豁免可以免除某些CIMT定罪的不可入境性,但只有非公民申请调整身份或入境,才可免除。在移送程序中已入境的非公民不得享有这种豁免,他们必须依靠取消驱逐或其他减免。
减少风险的战略
許多人認為, 移民是「不論是何種原因,
立即寻求合格的法律顾问
最重要的一步是請一位既了解刑法又了解移民法的移民律師。很多辩护律师只注重辯求的刑事后果,而忽略移民方面。一位在移民后果方面沒有經驗的刑事辯護律師可能无意中建議提出可导致自动驱逐出境的辯求。 美國移民律師協會 保持一份專門研究移民和刑事问题的律師的目錄。磋商可以找出定罪是否可以消失,以及存在哪些救治方案。
定罪后的救治: 休庭或減少定罪
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完全撤销定罪或将其降格为不引起移民禁令的较轻罪行。 定罪后的补救可能包括:(1) 如果辩护律师未就移民后果提出咨询意见,基于律师的协助无效而提出的撤职动议;(2) 如果存在程序缺陷,则撤销抗辩的动议;或(3) 根据国家法律,降低到非CIMT罪。例如,检察官可以同意修改盗窃罪的定罪,改判为轻微的盗窃罪(如果要件不变,则可能仍为CIMT)或非刑事违法行为。關鍵是,修改后的定罪必须移除使其构成CIMT或受控物质罪的要素。 联邦法院 裁定,取消已撤销的定罪,即是无效的initio(如果它不存在),可以消除移民后果。但出于康复或赦免等理由的“撤职”不一定取消移民目的的定罪,除非取消有罪的判定。
申請移民豁免
國會設立了幾項豁免條例, 讓移民官可以忽略某些刑事定罪。
- 禁止入境的I-601: 可用于CIMT定罪、控制物质(大麻单一犯罪30克或以下)和其他理由。
- 〔〕I-212 免予:〔〕 非公民因事先的驱逐令而不予受理;不是直接因刑事定罪而免予入境,但往往在递解出境后需要。
- 對於某些難民或因犯罪理由而不被接纳的被收容者,
- 非法的常住居民若已合法获准永久居留、至少已保持7年的连续居住且未被判重罪,可申请豁免。
非LPR和LPR的移除取消
取消驱逐是非公民在遣返程序中可以任意采取的补救办法,除了重罪和某些暴力犯罪之外,可以免除大部分刑事理由。非公民代表必须展示10年的连续身体存在、良好的道德品德(如果被判定犯有《移民归化法》第212(a)(2)或第237(a)(2)条之下的罪行,以及美国公民或公民代表亲属的特殊和非常特殊困难。 公民代表必须至少持有5年的合法永久居留身份,在入境后在美国连续居住7年,而且未被判犯有加重重罪。 要求非常高;要求迁移的难度不足。
恢复文件
要求免予或取消遣送出境, 康复的證據至关重要。 其中包括:雇主、社區成員或宗教領袖的信件; 戒毒或酒精治疗方案的完成證件; 穩定就业的證據; 支付罚款和赔偿; 以及承担罪责的个人聲明。 对于轻微罪行, 時間本身可以有說服力 —— 15年前的定罪,而以后再沒有任何犯罪活动, 其重點比最近的逮捕要重。 移民官和法官會考慮所有情形,包括對社區的积极贡献。 然而,任何康复的金额都無法克服重重罪或引起強迫性拒絕的罪行的定罪。
完全披露和誠實
非公民必須披露所有移民申請的刑事歷史。 隱瞞定罪, 甚至被揭穿或封存的定罪, 也可能导致《美國移民法》第212(a)(6)(C)(一)节下认定舞弊或不实。 假稱美國公民身份或实质性不实, 使得某人永久不予受理, 但非常小的例外。 更妙的是, 披露定罪,然后試圖放棄, 而不是隱藏, 後來又面临永久的禁忌。 此外, 如果被要求, 仍必须向美國公民和移民服务局(USCIS) 披露" 已失業" 。 除非法律将少年法庭记录封存, 且沒有定罪, 也成為聯邦移民法的一個問題。
合法永久居民的特殊考量
最高法院在Padilla诉肯塔基州[ 案中承认,许多被判犯有贩毒或暴力罪的非公民几乎可以被驱逐出境。如果在国外旅行的LPR被定罪,如果他們不能入境,那么他們可能被拒绝重新入境。即使他們避免了遣返程序,他們在申请入籍時可能面临問題。 公民身份的“良好道德”要求要求要求申请人在法定期限(通常5年)內未被判犯有某些罪行,而且未被监禁180天以上。
涉及有犯罪記錄的非公民的实际步骤
- 對於國內的確認, 對於國內的確認,
- 要求避免因移民而定罪, 例如延遲判決, 免予懲罰。
- 保存所有法院文件。 任何移民文件都必需有判决书、案卷和判刑命令的核正副本。
- 地物字元參考和康复證據[ 盡快, 即使你目前沒有被審判。
- 使用合格的移民律師[——而不是不能提供法律建議的公证人或律師助理。
結 论
刑事定罪並不必然意味移民案件的結束,但這需要慎重的法律策略。 州刑法和聯邦移民法的相互作用是复杂的。 很多非公民成功得到了免罪、取消遣返或定罪後的补救,从而消除了不良后果。 關鍵是迅速行動、誠實、與一個理解兩種制度的律師合作。 結果永遠得不到保障,但积极主动的缓解和全面的法律宣傳可以改變遣返和留在美國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