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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時代的關鍵限制
著作權法旨在保護創作人,赋予他們复制、發行、表演和展示其原著的獨家權。 但那些赋予創作人權的數位科技也讓全球輕而易舉地复制和分享內容。 結果是,在實施這些獨家權和保持網路所讓信息自由流通之間,一直存在緊張。 了解著作權的固有限制,是任何創造、整理或消耗數位內容的人所必不可少的。
網路分享的廣泛性, 數以百計的影片、影像、文章和音樂音軌每天交換, 揭露了著作權技術禁止的與實際上的差異。 社交媒體的素材以再分享、 memes 回收著作權影像、使用者產生的内容平台為主, 都以電影和電視的剪輯為主。 沒有著作權法的局限性, 日常活動在技术上就是非法的。 這些限制不是漏洞或意外。 立法者和法院故意做出政策選擇,平衡創作者在存取、評論、教育及創新方面的權利。
基礎: 真正的版權封面
著作權自動附屬於任何固定在有形的表达媒介上的作者原著,即小說、照片、歌曲錄音、軟體編碼庫或部落格文章。 版權所有者有排他權,可以製作、創作衍生作品、發行、公開表演或展出作品。這些權限不是無限的。 它們都受到明确的法定例外和限制,其中许多都随着網路共享的爆炸而更加重要。
一個共同的誤解是著作權保護思想、事實或系統。 它不保護。 著作權保護一個想法的表達 [[FLT: 0] , 而不是思想本身。 在評估網路上發布的某件東西是否侵犯- 或者是否屬于可允許的用途時, 這區別是關鍵的。 例如, 新聞文章中有关天氣事件的事实信息是不可版权的, 但記者選擇描述的詞是具体的。 相關的, 食譜的原料列表和基本指令一般不受保護, 但烹饪書作者對食譜獨有的評論和介紹可以如此 。
另一重要基礎是著作權要求有最低的創意门槛。 纯粹机械化或缺乏任何創意火花的作品, 如在電話目錄中簡單按字母排列姓名, 根本就沒有資格取得著作權保護。 美國最高法院1991年在 Feist Publications v. Rural Telphone Service[ 的裁判中, 判斷電話目錄的白頁缺乏著作權所需的最低創意, 這項原則對網路資料庫、編譯和自动化內容有重要影響。
著作權也無法保護事實、資料或信息本身。即使特定報告描述的內容如此,科學研究的結果也無法被著作權。 这意味着研究者、教育者和記者可以自由提取和重用著作權所提供實際資料,只要不抄袭原作者獨有的表示。 實際表徵是著作權最重要的限制之一,也是科學進步、新聞報導和公開討論所必不可少的。
形狀數位共享的主要限制
公平使用( 美国法律)
公開使用允許在無權使用權限下限制使用權限的資訊, 以批評、評論、新聞報導、教學、獎學金或研究等為目的。 法院重視四大因素:使用的目的與性格(商業對非營利、轉變對逐字), 著作權的性格, 使用量與整体相關, 以及原作對潜在市場的影响。
例如,一位YouTube評論者使用電影短片批評電影的電影可能會受到公平使用的保护。一個重新刊登整篇新聞文章而沒有評論的网站不是。灰色區域很寬广,所以公平使用常被描述為著作權法中最麻煩的學說。 然而,公平使用已經成了網路上很多最常用活動的缺省性法律理由:嵌入影片、分享截圖、建立memes、在部落格文章中引用段落。
變化用法 學說已變得特别重要。 如果新增了新的事物, 目的或性格不同, 用新的表示、 意義或訊息改變原作, 便會改變。 法庭發現, 建立照片縮圖的搜尋引擎會改變, 因為縮圖的功能與原作不同。 parodies 也常被保護為變化作品, 因為他們會模仿原作來評論。 變化用越多, 越有可能被視為侵犯, 即使整部作品被复制。
然而, 公平使用不是免監卡。 这是一种肯定的辯護, 表示使用者要負起證明使用是公平的責任。 這會造成不确定性, 尤其是對缺乏訴求資源的更小的創作人和獨立出版商。 最佳的行為是在依靠它之前, 做一個善意的公平使用分析, 並記錄您的推理。 美國著作權局對它的[ [FLT: 0] 公平使用索引[[FLT: 1] 提供了有益的指導, 該索引將法院的判斷加以分类, 以說明這些因素是如何被应用的 。
公平交易(共同法律国家)
美國以外的許多司法管辖区都使用公平交易,而這個例外更僵硬。 加拿大、英國、澳大利亞和紐西蘭等國家列出特定可許目的 — — 研究、私人研究、批判、審查、新聞報導,以及有時的低俗或教育。 公平交易与公平使用不限期限的平衡考驗不同,公平交易需要被使用到上述的类别中。 公平交易的范围因國家而异,法院仍然會考慮到使用的数量和它對原始的影響等因素。
例如,在加拿大,最高法院對公平交易采取了相对宽泛的處置方式,對像"研究"和"私密研究"等類別的解釋自由,以包括像老師抄寫學生材料等活動。在英國,公平交易以批判和審查是被允許的,但使用時必須充分承認原作。澳洲的公平交易条款包括了對嘲弄和讽刺的特定津贴,而紐西蘭也一樣允许公平交易以批判、審查和新聞報導。 尽管有這些不同,但共同的線索是公平交易比公平使用要窄。公平交易司法管辖区的使用者必须注意找出哪些特定例外适用于他們的活動。
某些國家開始探索改革,以引入更灵活的用法。 例如,新加坡最近采用了更開放的公平使用模式,澳洲也爭論過相似的變化。 全球趋势可能是更加协调,但目前跨界的內容分享仍需要當地法律的關注。
公共域: 版權到期時
著作權不是永恒的。在美國,1978年以后創作的作品一般會持续到作者的一生加上70年。1978年之前出版的作品有不同名詞,依更新和注册狀態而定。一旦著作權到期,作品便進入公有领域[],任何人都可以無限制地复制、分享、改编或出售。公有领域作品是網路共享的巨資源,從莎士比亞的戲劇到早期迪士尼的卡通(如Steamboat Willie)到基礎科學文件。
公有领域是對著作權的極限。它确保了所有創意作品最终成為共同文化公域的一部分,供任何人利用。 2019年,自1923年起的作品首次進入美國公有领域,是1998年著作權期限展期法將作品封鎖20年之后。這是教育家、藝術家和歷史學家的重大事件,他們可以自由地將該時代的材料數位化、重新混合和分享。
網路也加速了公共領域材料的存取, 例如Project Gutenberg[、 互联网档案馆和Wikimedia Communications。 這些平台讓人們更容易找到和使用公有領域的文本、影像、录音和影片。 然而, 公有領域也受到一些威脅, 可能因為要进一步扩大著作權条款或要求公共領域作品數位化版本的著作權。 例如, 一些博物館和圖書館都聲稱公共領域藝術的高清掃的著作權, 这种做法在法律上值得懷疑, 但依然很普遍。 確保此作品真正在公有領域的最好方式是, 參考像 的威基媒體 Communs 等权威來源, 仔细記錄出處和著作權權狀態。
創意共同與其他開放許可權
想要先進地允許某些類型分享的創作者可以使用 [[FLT: 0]] 創作共同權限[CC] 。 這些標準化的授權樣本讓作者可以放棄一些權利, 而保留其他權限。 例如, 攝影師可能會使用 CC BY- NC , 允許任何人分享圖像與屬性, 但不能用于商业目的。 這個法律框架並沒有造成新的版权限制, 而是由著作權人提前授權。
CC0授權是完全放棄所有著作權的公有领域。 CC授權共享於Flickr、維基百科和Mident等平台。 開放授權對網路合作文化至关重要, 能夠重新混合、教育再利用、以及大量數據集結, 以培訓CC授權影像的AI模型。
除了創意共同權, 其他的開放授權框架包括軟體通用公共授權(GPL), 資料開放數據庫授權(ODbL), 藝術作品自由藝術授權(Free Art License)。 這些授權框架都建立在相同的原理之上: 創意者保留著作權, 但會在特定条件下獲得广泛的再使用許可。 對於那些在仍然被認同於作品的同时, 仍想為共享數位公權作出贡献的内容創意者, 開放授權是一個強大的工具 。
延展界限的 互联网 特定挑戰
在無邊界媒體中執行
網路不尊重國家邊界。 德國的一個伺服器、巴西的一個使用者和日本的一個著作權持有者制造了一個司法權的纠結。 即使是明顯的侵犯著作權, 上傳到流動網站的完整電影也常常需要航行多個法系。 在美國,數位千年著作權法[DMCA]提供了一個通知和取用系統,但它只适用于有美國存在的平台。 许多境外網站完全忽略了這些要求。
也有人認為此系統不相称地偏重大權屬於個人使用者。 電子邊界基金會記錄了許多DMCA的拆卸方式, 以压制批判或移除污穢內容,
歐盟著作權指令引入了第十七条, 要求平台主动过滤著作權內容。 這種方法一直有爭議, 反對者認為它會導致過份的过滤和冷落合法言論。 随着網路共享的持續發展, 找到尊重著作權和自由發言的均衡的執行模式仍然是數位政策最迫切的挑戰之一。
孤儿工作
一個 的無主作品 , 無法辨別或找到其著作權所有者。 網路上到處是孤兒作品, 舊照片、未出版的手稿、被遺忘的公司文件。 因為著作權仍然存在( 即使所有者身份不明), 潜在使用者如果再製或改编作品, 也將面临法律上的風險。 這會使數位化和分享珍貴的文學材料感到寒冷。 许多圖書館、檔案和博物館收藏了大量孤兒作品,即使作品具有重要的歷史或文化价值,但他們也無法合法地將它們數化。
英國的國家也引入了孤兒工作例外,以解決這個問題。歐盟的"孤兒工作指令"讓文化机构在某些条件下可以數位化和提供孤兒作品,只要他們對著作權所有者進行了勤勉的搜索。英國也有类似的方案,由英國知识产权局管理。然而,美國沒有通過全面的孤兒作品立法。著作權局建議了一個有限的孤兒作品框架,但國會沒有采取行动。實際上,美國的机构常常依靠公平的使用理由來為孤兒作品數位化提供理由,而這個策略有一定的法律風險。
孤兒作品的問題可能隨著網路的老化而增加。 每天都有數百萬的部落格文章、論壇評論和使用者製作的影片被建立起來, 通常沒有明确的著作權所有者資訊。 數十年後,很多作品將成為孤兒, 令後世人難以再利用或保存。 有些支持者提出强制性的著作權注册或更短的著作權條款作為解決方案,但这些想法仍然有政治爭議。
變化使用與重混文化
轉換用法的概念[——當新作品重新使用原創目的或性格不同的東西時——在網路時代已經成為公平用法分析的中心。 重混影片、meme、GIF或mashup歌曲都符合轉換性。 法庭認為,如果新作品是轉換性作品(例如搜索引擎缩略圖),即使复制整部作品(如照片)也是公平的。 然而,這段線仍然模糊不清,很多創作者在灰色區內操作,希望作品被公平使用或依靠低的被控告的可能性。
反應影片、影片文章和YouTube等平台的评论頻道的崛起,更进一步推動了轉變用途的界限。 這些創作者常常包含大量著作權的作品,以分析、批評或嘲弄。雖然其中很多用途可以被當作公平用途,但法律上的不确定性卻造成了一種冷漠效果。有些創作者自審以避免被拆掉,而另一些人推動信封和風險诉讼。 2015年的 Lenz v. Universal Music Corp. 案,其中一位母親在王子的歌曲上發表了她的幼稚舞的影片,确立了著作權屬者在發送下載通知前必須考慮公平用途。這是公平使用的重大勝利,但执法仍然不一成定局。
Memes 和 GIFs 是另一個常被使用變化的區域。 使用電影中的靜態來建立新的喜劇或諷刺訊息的meme可能會是變化的, 尤其是當它對原作的評論或批評。 然而, 并非所有的memes 都建立得平等。 簡單的重播一個沒有新增表示的有著作權的影像不太可能被稱為公平使用。 關鍵的問題是新作品是否與原作有不同的目的, 以及它是否新增了什麼新東西 。
使用者產生的內容平台的崛起
網路上和網路上都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問題。 網路上和推特上都存在一些不合理的问题。 YouTube、TikTok、Instagram和Twitter等平台从根本上改變了著作權內容的創建、共享和货币化。 使用者生成的内容(UGC)平台依靠大量第三方材料 — — 音樂剪辑、電影片段、影像和文字 — — 以刺激其發展。 管理此活動的法律框架是安全港位条款、許可協議和自動實施系統的複雜搭配。
根據 DMCA , UGC 平台若能迅速回應下載通知, 便不為使用者侵犯著作權而負責。 這個安全港對YouTube等平台的發展至关重要, 但也產生了反常的刺激。 平台在移除邊上常常會錯誤, 以保護安全港位, 即使使用是明顯的公平。 內容ID系統, 其自動用權限作品的數據庫掃描上載內容, 可以標示假陽性, 並將合法內容拿下, 而不需要人權審查。 創者們必須經常通過旁遮視的追尋程序, 以恢復他們的影片 。
歐洲的著作權指令第17條對UGC平台引入了更嚴格的責任制度。 目前,平台需要取得使用者發布的著作權內容的執照或面對侵权的責任。這引發了對過量过滤和压制合法內容的關注。 歐洲委員會發佈了指南,强调第十七条不应导致以公平使用或公平交易例外方式保護的内容的自動封鎖,但各成员国的執行不一。
導引版權在线的实用提示
- 假設預設是"所有權限保留"。 除非您看到明確的許可或可靠指示, 該作品在公有领域, 視為著作權。 絕不在沒有許可或明确的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复制和重印。 這是任何網路活動最安全的起始點 。
- 使用公開授權的素材。 資源如 CC 搜尋 , Unsplash , 以及 Pixabay 提供数百万圖象、影片和音樂的许可。 永遠遵守授權條件, 例如提供归属或限制非商业性用途。 請確定讀取每部作品的具体授權條件, 隨其不同而變化 。
- 只有在仔细分析后才公平使用。 如果您依靠公平使用, 請記錄您的推理, 特别是使用的目的和量。 避免在部分用完時使用全部作品。 如果使用是商业性的, 風險增加。 請參考 斯坦福著作權與公平使用中心[ , 以提供详细的指導和示例 。
- 檢查公有领域狀態。 [[FLT: 1] 1924年前(美國)出版的作品絕對是公有领域。 对于後來作品, 請檢查是否重新展開了著作權, 或是該作品是沒有發行著作權通知而出版的( 对于需要經過正式手续的舊作品)。 Wikimedia Communitys 是公有领域媒體的可靠來源, 其中繼資料來自 。
- 尊重拆卸通知。 如果您收到DMCA或类似的拆卸通知, 請不要忽略它。 如果您相信材料被移除有錯, 您可以提交反通知, 但請遵循法律建議。 迅速而正確地回應可以保護您免受进一步的負擔, 如果拆卸不合理, 幫助您恢復內容 。
- 即使不需要也屬性。 [[FLT: 1] 良好屬性是最佳做法, 即使執照不严格要求它。 它尊重原始創作者, 幫助他人找到源頭, 并與觀眾建立信任。 在许多情况下, 屬性也可以藉由表達善意而强化公平使用論辯 。
- 了解著作權因國家而异。 如果你經營或分享內容, 就要知道著作權的例外在世界各地是不同的。 在美國公平使用可能不是在英國公平交易。 在有疑問時, 請問當地法律資源或尋求專業建議。
結論: 平衡保護與進度
著作權限制不是要利用的漏洞;而是有意地平衡創作者的動因和社會的存取、批判、教育及創新需求的政策工具。 網路既放大了分享利益,也放大了侵权的風險。 随着AI、流傳和社交媒體的不断发展,公平使用、公平交易和公共領域的界限將反复被考驗。 了解這些限制是负责任地分享、尊重原始創作者、避免成本高昂的法律錯誤的最佳方式。
數位時代著作權的未來可能會涉及目前關於公平使用的范围、孤兒作品的處理、平台的責任和著作權條件的長長度等爭議。 新兴的科技如源源性AI,它能從著作權材料的數據集中學習創作新作品,這將更进一步地推進這些法律界限。 例如,目前,在幾起大眾的案例中,正在爭論如何訓練一個使用著作權的AI模型是否公平。 这些案件的結局對創作者、使用者和技术公司都有深远的影響。
網路上所有通訊權的最有效的策略是保持教育,有意了解你分享的内容,並使用工具來保護自己的作品,同时尊重他人的權利。 著作權法不是静止的,而法院、立法机构和數以百萬計的使用者共同使用網路的生機勃勃的分享文化的局限性也一直在形成。 理解這些限制不只是法律上的必要,也是全球數位社群中一個負責的参与者的关键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