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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你被拘押的權利,
許多人誤認為, 因為沒有戴著手铐或讀到Miranda權益, 自己就沒有保護。 美國憲法在任何拘留期都提供了強大的保障, 即便當官員形容這場遭遇是「談判」或「協助調查」時,
正式逮捕
被拘留和被逮捕的界限至关重要,因為你的权利在每一阶段都发生了变化。警察以可能的原因拘留你犯罪時,就將你逮捕。然后你被訂下、处理和正式指控。反之,在最高法院一案[之后,被调查拘留的拘留通常称为[Terry诉俄亥俄——是一次临时扣押,一名官员有理由怀疑你参与了犯罪活动,但尚未掌握逮捕的充分证据。
泰瑞停車時,你沒有自由離開,但會面應該是短暫的,而且范围有限。 警官們如果相信你有武器且危險,可以對武器進行搜捕,但他們不能在沒有你同意的情况下全面搜查,搜查令,或者在停車時可能發生的原因。 如果拘留期太長或太過侵扰,那就實際上就成了逮捕,而且全面行使逮捕權,包括Miranda警告。
"自由離開"測試
法庭會問同樣情況下的合理人士是否可以自由離開, 以決定是否被拘留。 如果警察阻擋你的路、 命令你留下、 使用命令語氣、 或阻擋你的車輛, 你很可能會被拘留。 這可能發生在人行道、 停車場、 工作場、 甚至當警察沒有搜查令就進入自己的家。 設定的問題比強迫的要小 。
當被質疑成為監禁時
包括軍官人数、是否拔取武器、身體限制(手銬、放在警車裡)、拘留時間、軍官的語言等。 例如, 軍官搜查你們的車時, 被戴上手铐, 被押入巡警車一個小時, 幾乎肯定就是逮捕,
調查拘留期間的 核心憲法權利
和人們的信念相反,第五、第六和第四修正案一旦被拘留即立即适用,甚至在逮捕之前就已生效。 這些保護的存在恰恰是因為政府不能用它的力量強迫自证其罪或者無故地抓人。
第五修正案:保持沉默的权利
第五修正案保護你不被強迫做不利于自己的證人。 这项权利是您一被拘留就立即被赋予的, 也就是您不能自由離開。 警察開始問一些可能會引發刑事指控的問題。 您不需要被逮捕, 也不必讀到 Miranda 警告, 您就可以申請。 Miranda 警告只是告訴你您已經擁有的權利 。
宣稱這項權利, 你必須明白。 單獨沉默是不够的。 檢察官可能說, 你以回答某些問題而默默地放棄了權利。 正確的說法是:「我正在行使我的沉默權。 」 。 [FLT: 1] 之後, 你不要再回答任何問題, 即使官員們試著說出一些無聊的話。 你別試圖解釋你為什麼沉默, 你所說的都可以用來對待你。
第六修正案:取得律師的权利
第六修正案保障任何拘留審訊中取得律師的權利。 您有權在審訊前及審訊中請律師。 要引用此權, 請明确表明 : [[FLT: 0]] , 「我想和律師說話。 」 [FLT: 1] 一旦您說到這句話, 所有審問必須停止, 直到有律師出庭。 官員們可能會試著說服您, 讓你看起來有罪, 你可以說話"澄清" , 或者律師只會把事情複雜。 不要屈服於這些策略。 請律師是您唯一能為保護您合法利益而采取的最有效措施。
注意 , 指定 律師 的 權限 只在 你 被控 犯罪 、 可能 被 關 了 牢 。 在 控罪 拘留 期 間 、 你 有 權 、 或 被 指定 的 律師 、 若 你 負擔不起 、 且 後 被 起 起 訴 、 也 有 權 得 了 指定 的 律師 。
第四修正案:防止不合理的扣押和搜查
第四修正案禁止不合理的搜查和扣押。 調查性拘留拖得超過必要, 或比情勢所為的更強烈, 也變得不合理。 此外, 任何未经同意的搜查、 搜查令或拘留期的可能原因都可能違反第四修正案。 如果警官要求搜查你的口袋、 袋或車輛, 你有权拒絕。 明确地說:「我不同意任何搜查。 」 [FLT: 1] 不要反抗, 因為這可以引發更多指控, 但口头拒絕會保留你以后的反搜查權 。
確認您權利的实际步骤
知識你的權利只是戰鬥的一半, 你必須在壓力下有效行使權利。 這是一步一步一步的進一步:
- 保持冷靜和禮貌 高聲發言 或用言語 或突然動手 就能使情況升级 給警察逮捕你的理由
- 問您是否可以自由離開。 如果不确定,說: 我是否可以自由離開? 如果答案是否定的,您就被拘留了, 应立即行使你的權利。
- 要求沉默和請律師的權利。 他們說:「我已行使我的權力,
- 不同意任何搜查。 如果某官員要求搜查你的人、車或家,回答:"我不同意搜查。"
- 說謊是美國聯邦軍官的罪過, 而不是「我沒有話可說」。
- 不可為法律爭論 。 你 們不能 辯論 逮捕 的 方式 。 如果 官員 定意 拘留 你 們, 法律 辯論 也 不會 改變 。 求 你 們為 公開 辯論 保留 法理 。
何不做
許多人不慎以回答問題或提供同意的方式放棄權利。
- 回答「只是幫助」問題,
- 警方可能會發現與你無關的物質, 或是他們可能利用搜查來為更長的拘留提供理由。
- 解釋你的行為,
- 也將這場相遇事件當作證據。
特定情形:當你被關起來接受質疑時
交通停止
在普通交通停靠期中, 您必須提供駕照、 登記證和保險證明。 但是, 您不必回答關於您要往哪兒去、 去哪里、 或者是否喝酒的問題。 如果警察要求搜查您的車輛, 您可以拒絕。 如果警察在需要的時間內扣留您, 則可能會成為不合理的扣押 。
街上野外审讯
警方若有理由懷疑您有犯罪活動, 您可以在街上阻止您。 除了用「 停止與認證」 法規來辨認您自己之外, 您不必回答任何問題。 如果您身處需要認證的狀態, 請提供您的姓名, 但不要其他任何身份。 如果您不需要認證, 您可以說:「 [FLT: 0] 。 我選擇不認證自己 。 [FLT: 1]
被叫來"來車站聊天"
如果警察要求你自愿陪他們去警察局,你有权拒絕。如果你自愿去,你不是被拘留,而且可以隨時離開。但是,一旦你到了,警察可能會試著把交情轉至看守所,告訴你你不是自由的。當時,你被拘留,應該行使你的权利。不要被"你隨時可以自由離開"等話所愚弄,如果門鎖了或者警察堵住了你的出口,你就不是自由的。
未成年人的询问
未成年人和成年人一樣有第五和第六修正案的權利,但還有其他的保護。在很多州,警察不能不通知父母或监护人,不讓未成年人有機會向律師請求。如果你是未成年人,請說:「我要我的父母或监护人,我要律師。」 在你父母和律師到來之前,不要回答任何問題。
侵犯你權利的后果
如果警方在拘留期侵犯你的宪法權利,首要的补救办法是排除性規定。任何由侵犯直接取得的证据,如你行使沉默權後的供述,或非法搜查中發現的毒品,都可以在審判中被壓制(排除),从而可以解除指控或更有利的申請。
包括假逮捕、過份武力或強迫性審訊策略。 您可以控告警察個人, 有時也可以控告警察局。
保留您的聲明
- 寫下警官的姓名和警徽號 巡邏車號 時間、位置 所說 、 任何身體接触 、 以及任何證人 。 當他們是新來的時, 記錄其細節 。
- 社會媒體、文字及電子郵件均可被傳喚並使用來控告你。
- 盡快聯繫刑事辯護律師。 即使你沒有受到指控,律師也可以建議你如何提出控告或保全民事诉讼。
- 向警察局內務司或平民監督委員會正式申訴。 這會建立官方記錄,
州 區 變化和附加保護
聯邦憲法權提供了一個基准,但許多州提供更广泛的保護。 例如,有些州要求警察對Miranda發出警告,即使他不是被拘押的審問嫌疑人。另一些州則把Terry停車的時間限制在一定的分鐘內。有些州,如俄勒冈州和華盛頓州,都有法律禁止警察在停車時询问移民身份。請檢查全州立法會對[]的概述,以了解你的職責。
最高法院認為,在泰瑞停車時要求身份是一般的,但延长停車時間以進行搜查令檢查或呼叫K-9分隊,需要合理怀疑犯罪。 如果拘留被拖延,在拘留后取得的任何證據都可以被查禁。
常被問到的問題
如果我沒被捕,我必須回答問題嗎?
不, 你從來都不必回答可能會起訴你的問題, 不管你是否被逮捕。 你可以選擇保持沉默。 在有些州, 如果在合法停留中被問到, 你必須提供你的名字, 但你可以拒絕回答更多問題。
如果警官說"你不是嫌犯,只是證人"?
證人 可以 自由 離開 . 你 若 不 能 自由 離開 、 就 是 可疑 的 . 不 要 被 標籤 所 误导 . 你 若 覺得 不 能 離開 、 就 當 稱呼 你 的 權力
我能錄下相遇嗎?
在大多數州,只要不干擾警察的工作,你們就有權在公共場所錄制警察。但有些州有兩方同意的錄音法。如果你在這種狀態下,請在錄音前先請見律師。一般情况下,在安全距离上站立,並用錄影帶拍攝。
如果我拒絕認出自己會怎樣?
在那些有禁止和認同法律的州,拒絕可能是一种不義之處。在沒有這種法律的州,你無法因拒絕而受懲罰。如果你因不認同而被捕,你可以在以后向逮捕提出抗議。提供你的名字,然后就其他一切保持沉默,通常會更安全。
結論:知識是你的盾牌
被不逮捕就拘留審問是法律上灰色的區域,但你們的权利是明确的。憲法不允許警察強迫你們自首或無故拘留你們。你們要了解拘留和逮捕的區別,要明确自己的權利,要拒絕搜查,就要把你們置于最強的法律位置。遇見之後,要尋求法律建議,要記錄一切事情。你們在那些關鍵的時刻中所作的選擇,可以決定整個案件的結局。你們要保持知情,要保持冷靜,不要放棄你們的基本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