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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警察拘留你,想問問時,他們必須告訴你關於你Miranda的權利。 米拉達的權利包括你保持沉默的权利和在審問中有律師在场的权利。 這些警告的存在是為了保護你不受第五修正案下的自證罪,并确保法律程序的公平。理解這些權利是任何可能與執法者交手的人所必不可少的。
只有在你們被警方拘留和審問時, Miranda 權力才适用。 如果警察在審問前沒讀到這些警告, 你所做的任何供述都可以被法庭壓制為證據。 這項排除性規則是強烈的保護措施, 防止強迫性審問。
該文章解釋了馬琳達的起源、需要警告時、如何行使你的權利、警察侵犯他們的權利時會發生什麼。
米蘭達的權利是什麼?
Miranda權力是警方在進行監禁審訊前必須給予你的一套警告, 來自美國最高法院的標準性案例[]Miranda诉亞利桑那州[(1966),
起源于Miranda诉亚利桑那州
1966年前,很多被警方審問的人不知道他們可以拒絕回答或要求律師。在Miranda诉亞利桑那州[]案中,最高法院裁定,拘留審問的固有强制性要求程序保障。法院制定了明亮的規則:警察在審問任何在押者之前必須给予具体的警告。如果他們不回答,任何取得的口供都推定是非自愿的,在法庭上是不可接受的。
此案本身涉及埃內斯托·米蘭達,他在兩小時的審訊後供認綁架和強姦,但沒有被告知他可以保持沉默或請律師。尽管他的判决最初得到了支持,但最高法院推翻了,确立了目前熟悉的米蘭達警告。你可以讀到對Oyez的完整意見。
核心權利:沉默和律師
Miranda警告一般包括四大元件:
- 你 有 權 不 聲 音 。 你 不 要 回答 任何 問題 、 也 不 可 在 審 判 中 利用 你 的 默 音
- 你所說的都可以在法庭上對付你
- 你有权請律師。 在審問前和審問中,你可以請律師到庭。
- 如果你請不起律師,你將來要為你指定一個律師。。如果你是合资格的,国家必定要提供律師。
警方必須確保嫌犯能理解這些權利, 尤其當有語言障礙、精神障礙或醉酒等情況時,
连接到第五和第六修正案
Miranda的權利根植于兩項宪法修正案。第五修正案 防止被迫自证其罪——任何人“在任何刑事案件中不得被强迫作不利于自己的見證 。第六修正案保障在所有刑事诉讼中得到律師援助的权利。Miranda警告确保這些抽象的宪法原則在警察交談中實際上得到實際的贯彻。
最高法院設計了警告令,讓豁免成為「知情、智慧和自愿 」 。 深入到第五修正案中,請見[]科內爾法學院法律信息研究所[。
什麼時候才能申請Miranda權力?
Miranda權限不是在每次警察交換中都被觸發。 必須满足兩個條件: 您必須在 [[FLT: 0] 監控 [[FLT: 1] 中, 而警方必須在 [[FLT: 2] 審訊 [ 中。 如果缺少任何一個元素, 則不需要 Miranda 警告 。
監護人是什麼?
一個在被正式逮捕或同等限制的自由下不能自由離開的人被關在拘留所。 實際上是:在嫌疑人位置上的合理人會覺得自己不能自由終止相遇和離開嗎? 手銬、被警察車禁閉以及被押到站房都暗示了拘留。 反之,普通的交通停車一般不是拘留,因為相遇是暂时的,司机也不被逮捕。
警方若阻擋某人的出境並開始嚴格審問, 可能甚至會在逮捕前就拘留。 法庭會審查所有情況, 包括警官數量、位置、審問的語氣等。
何谓審訊?
審問不僅僅僅是直接審問, 包括警方所應知的、有合理理由可能會引起罪惡反應的言行。 審問可以包括發表意圖激起反應、玩弄嫌疑人的情感、或利用已知線人在嫌疑人被拘押時發問。
警方在調查中也曾提出過一些問題, 包括姓名、住址、出生日期等, 並不算作審訊, 因為審問目的不是引發犯罪證據,
被幻化的意义
當警察" 強化" 你 們時, 他們必須 以 明確 、 通俗 的方式 背诵 核心 警告 。 警官們 常常 從卡片上讀取 以確保 完整 。 警告可能因司法區而略有不同, 但內容依然一樣。 如果警察沒有给予充分的警告, 例如, 省略 了 指定律師 的權限, 所得到的供述可能會被壓制 。
幻影化 並不意味 你必須回答問題。 它只會告知你的權利, 以便你做出明智的選擇。 你仍然可以選擇說話, 但任何聲明都可以被用於對付你 。
如何啟動你的米蘭達權利
知 道 你 們 的 權 柄 、 只 是 戰 役 的 半 分 . 你 們 也 要 明 白 的 伸 張 。 若 要 默 默 、 就 說 、 我 是 行使 了 默 默 的 權 權 。 [ 法 特:1 ] 若 要 律師 、 就 說 、 [ 法 特: 2 ] 、 我 要 向 律師 說話 。 [ 法 特:3 ] 警察 就 要 停止 一切 審 問 、 等 律師 出 來 。
你 們 不必 說明 理由 。 只需 說明 要求 就 夠了 。 如果你 不 說話 、 官員 可以 繼續 審問 、 因為 單獨 沉默 、 模糊 。 有些 院院 、 都 要求 明確 的 引用 。 為 安全 、 總 要 直說 。 〔 或 作 安全 的 意思 〕
如果你要求律師和警方繼續在沒有律師在场的情况下審問你,你所做的任何供述都可能是非自愿的,不可接受。警方必須等到你的律師到來,或者直到你自愿重新聯絡。
如果你放棄了自己的權利會發生什麼?
放棄權必須是知情、聰明、自愿的。 警方常常要求您簽署豁免表, 但即使沒有簽署, 也有可能在聽到警告後開始說話, 法院會發現豁免。 然而, 如果你是被壓迫、 被騙或被逼, 任何豁免都可能無效 。
記住:你可以隨時改變主意。如果你最初放棄權利,
Miranda要求的例外
許多法庭都設計了一些例外,
公共安全例外
在 New York诉Quarles[(1984年)案中,最高法院设定了“公共安全”例外。 如果警察有合理把握,即存在对公共安全的即時威胁,例如隐藏的武器或附近共犯,他們可以不需米兰達警告地提出問題,以化解危險。 依此例外取得的口供可以在法庭上使用,即使之前沒有警告。
這種例外被狭义地理解,它不适用于一般調查性審問,只适用于緊急的安全問題。
例行訂書問題
關於您姓名、住址、出生日期及其他基本身份資訊的問題, 都不构成審訊。 警察可以不需Miranda警告就問這些問題,
地下官員和線人
警方或監獄線人若不提出問題, 便不會提出, 但只有嫌犯不知道自己正在跟執法者說話,
3月28日至3月5日
當警方侵犯您的Miranda權力時, 首要的补救办法是強制證據。 在拘留審訊中做出的任何陈述, 都無法被控方主控。 這叫做對Miranda的排除性規矩。
可否受理和供述
如果警方不將你迷惑成這樣, 你所做出的陈述就無法證明你的罪惡。 然而, 有一些微小的分別。 如果您在審判中作證, 無畏的供述可能仍會被彈劾。 此外, 根據 美國诉帕坦案 [ (2004年] ) 所調整的 " 毒樹果子 " 的說法,即使這些供述本身被壓抑, 也仍然可以接受。
如果警方故意違反Miranda的招供,法院也可以排除衍生物證據作为威慑。
自愿自愿声明
反之,第5修正案要求所有供述都是自愿的。 如果警方使用威脅、暴力、长期隔离或心理胁迫,任何供述都是非自愿的,不能用于任何目的 — — 甚至不能彈劾。 無意供述總是不可接受,不管 Miranda 警告如何。
使用權力可以保護自己不被無意間的供述。 如果你明确說想要律師或保持沉默, 繼續審問是被推定的強迫性。 法庭會仔细審查在引用後做出的任何供述是否是真正自愿的。
法律代理和刑事辩护
找律師是你們最強大的保護措施,防止警察過份介入和不法定罪。 您的律師可以對米蘭達違法行為提出質疑,提出壓抑證據的动议,并建議你們如何通緝刑事司法系統。
要求律師
如果你們被逮捕或被帶入審問, 您可以隨時請律師。 一旦您說您需要律師, 審問必須停止, 直到您的律師到來。 即使您已經開始回答問題, 也應得此權。 您可以停止中途訪問, 說:「我要律師, 我不再回答任何問題。 」 [[FLT: 1]]
警察必須尊重這要求 如果他們繼續質疑 你的答案可能就被排除了 為了安全 等你的律師再繼續發言
刑事辩护律师的作用
刑事辯護律師的行為遠不止在法庭上談判。他們審查證據、查明違宪行為、與檢察官商議。如果你的米蘭達權利被侵犯, 你的律師會提出壓制的动议。 如果警方非法搜查或強迫供認, 你的律師會反對。 他們也會在辯護談判和審判策略中向你提供建議。
從 起 、 律師 、 可以 阻止 你 無 意 的 放棄 重要 的 權益 。 很多人 都 以為 他 們能 說話 、 免得 懷疑 、 只 說 罪 。 沉默 最好 、 時候 也 得 口 、 也 得 了 。 〔 或 作 律師 〕 、 免得 你 們 沉默 、 免得 你 們 的 罪 。 〔 或 作 作 罪 〕 人 的 罪 罪 罪 。 〔 或 作 或 作 罪 〕 、 〔 或 作 罪 〕 免 免 了 你 們 的 罪 罪 、 免 、 免得 你 們 失意 、 免得 、 人 、 免得 、 人 、 、 也 不 免得 、 免得 、 得 、 得 、 人 、 、 也 得 、 免得 、 得 、 免
执法与法律顾问
警察 必須 尊重 你 的 律師 權 。 你 若 援引 了 、 在 你 的 律師 面前 、 不得 審問 你 . 這條 律例 、 無論 犯罪 的 嚴重 程度 如何 、 都 可 适用 。 你 若 因 重罪 被捕 、 要求 律師 、 即刻 停止 審問
如果警察不理會你的請求, 並且質疑你所做的任何聲明都是很可疑的。 法庭可能會壓抑他們, 你的律師可能會控告那些不忠的警察。
更多信息
也希望這些經典消息:
最后想法
了解 Miranda 權力 使 你 們在警察 交接 中 保護自己 。 警告 不僅 是 一种 形式 , 也 是 宪法 的 保障 , 有助于 防止 逼供 、 確保 公平 待遇 。 如果您在 監禁 中 、 應當 明確 、 毫不猶豫 、 應當 行使 自己 的 權力 。 請問 律師 。 這幾句話 都 能 使 你 的 案件 結局 不同 。
記住: Miranda 權力只在監禁審訊時才适用, 但即使非監禁時遇, 你也不需要回答問題, 你總是可以禮貌地拒絕說話和離開。 今天知道法律可以保護明天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