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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法在合并和收购中的作用
兼并和收购(M&A)代表了企业生命周期中一些最有改革性的事件。 公司是否在寻求扩大其市場份额、获取新技术或取得操作效率,這些交易的法律框架是复杂而多面的。 公司法、证券条例和反托拉斯的考量常常在談話中占主导地位,但合伙法也发挥着同等重要的作用 — — 尤其是在所涉实体被组织成合伙企业或交易结构涉及合伙利益的情况下。 了解合伙法如何与M&A相互作用,对于企業領袖、公司内部的顾问以及希望平稳地處理這些交易并避免代价高昂的陷阱的投資者而言,是不可或缺的。
合伙企业法规定了合伙人的權利、义务和責任,它规定了合伙企业的成立、运作和解散。在M&A背景下,當合伙企业合并、合伙企业取得另一家企业、或公司取得合伙企业時,这些原则就直接相关。合法地处理合伙企业的利益、需要合伙人的同意以及责任分配只是合伙企业法决定交易结果的少数领域。這篇文章提供了合伙企业法在兼并和收购中作用的权威性探索,为那些高额交易的專家提供了實際的洞察力和可操作的指南。
了解M&A中的合伙法
在探索M&A 期間的合伙法的具体功能之前, 建立對合伙法的關注及其适用方式的清晰理解是有用的。 美國合伙法主要源自各州的法规,最著名的是大多州以不同形式通过的《统一合伙法》和《经修订的统一合伙法》。 这些法律确立了合伙治理的缺省規則,但合伙人一般可以自由使用书面合伙协议修改這些規則。 法律违约和合同条款的相互作用使得合伙法在M&A 背景下既灵活又複雜。
与并购和amp;A 有关的伙伴关系类型
并非所有的合夥人都是一樣的,而M&A交易中涉及的合夥人類型也大大地影響了法律分析。最常用的三种形式是普通合夥人(GPs ) 、 有限合夥人(LPs ) 和有限責任合夥人(LLPs ) 。 每种公司都有不同的特性,都影響了合併和收购的架构和执行。
- 一般合伙: 在一般合伙中,所有合伙人都平等分担管理责任,并亲自承担合伙的債務和义务。這無限制的責任可能是M&A中的一大关切问题,因为除非采取步骤限制暴露,否则收购者可能承繼这些責任。一般合伙在大型的M&A交易中由于責任風險而不太常见,但是在小的交易中和某些行业中仍然出現,例如地產和专业服務。
- 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至少包括一個普通合伙人(管理企业且有无限的責任)和一個或更多有限合伙人(提供資本但有有限责任且有有限管理角色)。在M&A交易中,一般需要一般合伙人的同意,如果交易改變了自己的经济利益或合伙公司的目的,有限合伙人可能具有批准權。LP的结构使得他們受投資基金、风险資本和不动产合成的青睐。
- 有限责任合伙公司:有限责任合伙公司向所有合伙人提供保护,使其免于因其他合伙人的債務和不当行为而承担个人责任,从而使其成为诸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咨询公司等专业服务公司的首选结构。
了解涉及哪類合伙,以及交易目標本身是合伙企业還是持有合伙权益的公司实体,是將合伙法应用于M&A流程的第一步。
合伙法在合并和收购中的作用
合伙企业法以几种重要方式影響M&A交易。 公司法管辖股票出售、資產购买和公司法定兼并的機理,而合伙企业法则规定了涉及合伙企业的交易的规则,包括买方、卖方或目標。 以下是合伙企业法在M&A中扮演的关键作用。
负债管理
任何并购和amp;A交易中最值得关注的问题之一是如何对待负债。在一般合伙公司中,每個合伙人都承担所有合伙义务的连带责任。这意味着,购买一般合伙公司的资产的收购公司可能暴露于合伙公司的過去的債務、未决诉讼和其他或有负债——即使购买协议试图排除这些债务。合伙公司法提供了管理此風險的机制,例如要求债权人同意或将交易架构为合伙利益的购买而不是资产。
有限合伙和有限责任公司更能控制赔偿责任,但取得方仍必须彻底履行合伙义务。例如,如果有限合伙人向第三方出售其利益,新合伙人便踏入出售合伙人的境地,并可能根据合伙协议对出资或赔偿承担责任。合伙法也通过法规条款,或继续承担责任或要求解散程序,解决合并对现有负债的影响。理解这些规则对于谈判赔偿条款和安排交易以尽量减少暴露至关重要。
合作伙伴同意要求
合作協議幾乎總有条款规定要求合作伙伴批准根本的改變,包括兼并、出售大部分資產或接纳新的合作伙伴。 在UPA和RUPA下,除非合作協議另有规定,否则合伙企业的合并或轉變通常需要所有合作伙伴的一致同意。 如果一個合作伙伴反對,這就可能成為交易破裂者,从而需要提供有偿出市条款或解散程序。
實際上,合伙人同意通常是合伙M&A中最有爭議的問題之一。對與很多合伙人的大型合伙,取得一致可能不切实际。因此,很多现代合伙协议都包含一些条款,允许超多数(例如75%或80%)投票批准合并或出售。 有限合伙可能不同对待一般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某些行動只需要一般合伙人的同意,但任何在实质上影响有限合伙人經濟權利的改變通常也需要其同意。 得不到必要的同意,可能使一般合伙人失去交易,使其面临背信义务的申請。
解散和改组程序
合伙企业在合并或收购中涉及的,法律实体本身可能需要解散或重组。合伙企业法规定了解散的具体程序,包括清算事务、偿还债权人和向合伙人分配剩余资产。 在涉及兩個合伙企业的法定合并中,幸存实体承担了兩者的資產和債務,但非存续合伙企业必須按照州法律解散。
對於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正在取得合伙的交易,可能要求合伙公司在交易完成前轉換成另一類实体。 很多州都有法定的轉換条款,允许合伙公司成為有限责任公司或公司而不引起完全解散。 然而,稅務因素常常會影響這個決定,因为合伙公司轉換可以被當作應稅事件。合伙公司法规定了为确保轉換有效以及保住合伙人權而必须遵循的步骤。
協會協議中通常包含在改變控制或解散事件後生效的買賣条款和先決權。 這些条款可以讓剩下的合伙人有選擇地购买出走合伙人的权益,从而影響交易结构。 了解解散和重整規則如何與協會協議相互作用,對計劃交易時間和避免意外解散至关重要。
法律上应有的注意
克尽职守是任何成功并购交易的支柱,而合伙法要求严格审查合伙协议、修正案和相关文件。 克尽职守程序必須確認所有必要的合伙人同意,且根据州法律,合伙关系有良好立場,且合伙人之間沒有未解决的爭議可能使交易出轨。 該程序也應檢查任何合伙利益是否受到留置、承諾或其他抵押。
另一關鍵方面是合伙企业遵守法定要求。 例如, 有限合伙企业必须向國務卿提交憑證, 并保持准确的紀錄; 不提交證書, 可能失去有限責任保護。 类似地, 有限责任公司也必须遵守年度报告和保險要求。 在M&A交易中, 取得方的法律團隊會審查這些檔案, 以找出任何紅旗。 合伙企业法也规定了合伙人的信托义务, 即忠誠、 關注和善意等义务, 當一個合伙人向外部買主出售時, 其價值尤其相當重要。 指控合伙人在談判过程中違背了這些責任, 可能會引起拖延或殺害交易的官司。
外部法律資源, 如[ [FLT: 0]] 康奈爾法律資訊研究所的合伙法概觀[[[FLT: 1] 和 [[FLT: 2] 美國律師協會的商法部[ , 都對所應适用的标准提供了詳細的指導。 將這些參考信息纳入克尽职守框架有助于确保交易既符合成文法又符合合同义务。
企业的法律考量
企業若企划一項涉及合夥人的并购交易, 必須慎重考慮一系列超越公司法標準的法律问题。 這些考量常常需要經驗丰富的合夥法律律師的投資, 可能涉及各方的複雜商議。
買賣条款和第一次拒絕權
許多合約包含著買賣条款, 它們會在某個事件發生時觸發, 例如合伙人的死亡、殘疾、退休或想要賣掉。 在 M&A 的情況下, 收购方可能需要取得所有合伙人的同意才能免除或修改買賣条款。 如果合約包括了先行拒絕權, 现有的合伙人在外人取得利益之前, 就可以取得買賣要约的相對權。 這可能使交易复杂化, 可能要求收购方直接與多個合伙人商議。
限制和赔偿
合伙企业法允许合伙人在相互之间商定赔偿责任限制,但这些限制可能不能對第三方债权人强制执行。在建立M&A交易時,收购公司应当坚持由出售合伙企业提供赔偿责任方面的陈述和保函,并且应当寻求对因事前事件而产生的任何赔偿责任的补偿。合伙企业协议本身可能包含一些条款,可以对善意采取的可能影响到购货协议中赔偿结构的行為向合伙人提供赔偿。
同意条款和核准门槛
如此一來,合作伙伴同意是关键因素。 企业必须审查合作伙伴协议,以确定合并或出售所需的批准门槛 — — 一致、超多数或简单多数。 如果门槛不能达到,交易可能會重新組構成资产购买而不是利息购买,或者可能需要解散和改革合作伙伴。
解散和繼續選項
合伙企业法讓合伙人可以提前商定解散条款。 在某些情况下, 合伙企业協議可能规定, 即使合伙人離開, 只要剩下的合伙人大多同意, 合伙企业仍會繼續。 对于 M&A 交易, 這可能是個優點, 因為它讓合伙企业能作为一个实体生存下去, 并且可以不完全解散而取得。 然而, 如果協議要求在控制改變時解散, 交易可能要求分兩步進行: 先解散合伙企业, 然后再將资产轉至取得者 。
許多州律师协会也提供體驗指南, 詳細解析或合并協商的程序, 在計劃期間可能很無價。
并购合伙法的实践例子;A
說明這些原理在現實世界交易中如何演化, 考慮以下情形。 以LLP為組織的中型律師公司決定與更大的全国性公司合并。 LLP的合营协议要求所有合伙人都一致投票同意任何合并。 一個合伙人反對, 認為合并會淡化公司當地的聲望。 公司领导必須或與合伙人商議以取得同意, 可能提供買賣或特殊补偿, 或探索其他的架构, 如出售资产而不是合并实体。 这种情况表明, 明确的同意条款至关重要, 以及一個持不同政見者可能阻止交易。
另一例涉及持有數個商業地產的地產投資有限合伙公司。 一般合伙人收到一家私人股權公司提出的收购要约, 想要购买所有合伙公司的利益。 有限合伙公司協議授予有限合伙人先發權, 以便在要约中可以购买一般合伙人的利益。 有限合伙人必須決定是行使這些權利還是允許出售。 一般合伙人有信托义务, 以善意商討, 向有限合伙人透露所有重要信息。 合伙公司法提供了解决任何纠纷的框架, 包括法院將适用于一般合伙人行为的審判标准。
也能夠決定交易是否成功。
結 论
合作法在M&A 地貌上占有重要但有時被低估的地位。從責任管理和合伙人同意到解散程序和克尽职守,合作法的原理都影響了涉及合伙企业的兼并或收购的每個阶段。 忽略這些考量的企業領袖和法律專家會冒著自己的风险去做,因为不遵守合伙协议或法定要求可能使交易失效,造成意料之外的负债,或引发長期诉讼。
公司可以把合伙法整合到M&A交易的早期計劃中, 更高效地安排交易, 商議更強的保護, 降低關閉後的爭議風險。 交易是否涉及小型一般合伙或與數百個投資人大型有限合伙, 都不可缺少對可适用法律框架的透彻理解。 随着M&A市場的不断发展, 合伙法將仍然是确保交易以精確、公平和法律诚信的方式進行的关键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