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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同意搜索和自愿同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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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同意搜索和自愿同意时
同意搜查是美国最常用的执法工具之一。 每天,官员都会要求个人允许搜查他们的车辆、住宅、袋,甚至他们的人,而无需先获得搜查令。 尽管这种做法在正确时是合法的,但自愿协议和违宪搜查之间的界限可能很模糊。 对于刑事辩护律师、执法培训人员以及公民来说,理解是否真正自愿是保护《第四项修正案》权利并确保通过这种搜查获得的证据仍然可以在法庭上被接受。
这份扩大的指南将研究有关同意搜索的法律框架、界定“自愿”的里程碑式案例、影响同意是否有效的实际因素以及官员和个人的最佳做法。 最后,你将彻底了解同意搜索在现实世界中的运作方式以及如何评估其合法性。
同意搜索是什么? 搜索时,你应该知道
同意搜查是指一个人自愿同意允许执法部门搜查其财产、住宅、车辆或无搜查证的人。 根据《第四修正案》,搜查一般需要有正当理由的搜查证。 然而,最高法院早已承认一个例外:当一个人自由和自愿同意搜查时,不需要搜查证。 证明同意是自愿的,责任在于政府。
同意搜查不同于其他搜查令例外,例如逮捕搜查事件、紧急情况或简单观点,在这些例外中,官员不需要接受检查对象的许可,因为法律根据情况假定合理,在同意搜查中,同意对象的同意是搜查的唯一理由,如果同意无效,则搜查期间发现的任何证据通常根据排除规则予以压制。
必须指出,一个人可以同意全面搜查或有限搜查,例如,个人可能允许官员查看汽车内部,但不打开后备箱,同意的范围由合理人员从官员与主体之间的交换中理解的界定。
自愿同意的法律标准
任何征求同意案的中心问题是同意是否是自愿作出的,美国最高法院在[Schneckloth诉Bustamante[,412 U.S.218(1973)]中处理了这个问题,该裁决仍然是控制当局,在Schneckloth[]中,法院认为,自愿是一个事实问题,需要从整个情况中确定,政府不需要证明该人知道他们有权拒绝同意,相反,法官必须评估同意是否是基本上是自由和不受限制的选择的结果。
情况测试的总数
根据所有情况检验,没有任何单一因素具有决定性作用,法院既权衡表示同意者的特征,又权衡警察与公民接触的细节。
- 胁迫或威胁 — 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使用武力、升级指控或采取不利行动的威胁,都可能使同意无效。
- 拒绝权的知识 — — 虽然不需要,但告知某人他们可以拒绝搜索是自愿的有力证据.
- 年龄,智力,和教育[ – 未成年人,精神残疾者,或英语能力有限的人可能更容易受到感知的压力.
- 药物的中毒或影响 ——在影响下可能损害判断,使同意更不可能是自愿的。
- 遭遇的伦斯和性质 — 长时间拘留或显示武力(多人军官,抽取武器)意味着胁迫.
- 该人是否被拘留 ——在一个人被铐上或警车时,会以怀疑的态度看待他。
这些因素并非详尽无遗,法院对每个案件都进行了个别评估,关于法院如何适用这一标准,请参看联邦司法中心对无证搜查的概述。
同意与默认
同意查询法中的一个重要区别是自愿同意与仅仅默认合法权威要求之间的区别。例如,如果官员说“我现在要搜查你的汽车,好吗?” 和该人的缩头或点头,这可能是被动接受该人认为是不可避免的,而不是自由同意。最高法院在[ Bumper诉北卡罗来纳州[,391 U.S. 543(1968)]中处理了这一点,其中官员谎称有搜查证,而房主允许他们进入。法院认为,这种同意是无效的,因为同意是在合法权威的色彩下作出的。当官员声称有权搜查时,任何随后的“同意”都是推定的胁迫。
显示同意搜索理论的标志性案例
最高法院的一些判决完善了超出Schneckloth[范围的同意搜索法,了解这些案件对于评估在特定情况下的同意是否是自愿的至关重要。
施内克洛斯诉布斯塔曼特(1973年)
本案确定了整个案情检验标准,认为政府不需要证明当事人知道他们可以拒绝。 被告是杀人嫌疑人,在拘押期间被要求同意搜查他的汽车。 法院认为,由于没有胁迫、威胁或承诺的证据,同意是自愿的。 被告的死亡证明是“谋杀”或“谋杀 ” 。
] 弗洛里达诉波斯克(1991年)
在本案中,警察在停机时登上公共汽车,要求乘客允许搜查他的行李。法院认为,这次碰头是双方同意的,而不是扣押,乘客可以自由拒绝。 关键是:即使某人在封闭的空间,只要有理智的人愿意拒绝,同意也可以是自愿的。法院强调,没有任何单一的事实(像乘坐公共汽车一样)自动使同意成为非自愿的。
Ohio诉Robinette(1996年)
该案涉及的是,警察是否必须告诉司机,在要求获得搜查同意之前,他们可以自由前往,法院认为,这本身并不有这样的要求,而是由所有情况决定同意是否是自愿的,然而,许多州法院和警察部门都采取了政策,要求警察告知司机他们有权离开,恰恰是为了避免出现胁迫。
美国诉德雷顿(2002)
与 Bostick类似,本案涉及公共汽车阻截,官员登上一辆灰狗巴士,一名官员要求乘客同意搜查他的人身和包包。法院认定,这次会面是协商一致的,因为官员没有堵塞出口、展示武器或使用威胁性语言。 裁决重申,即使执法部门没有发出拒绝权的警告,同意也可以是自愿的。
有关这些裁决和补充判例法的全文,康奈尔法学院法律信息研究所[提供了最高法院裁决的详细档案。
第三方同意和上级机构
同意搜查并不总是限于财产被搜查的人,第三方同意——如果不是搜查目标的人给予许可——在某些条件下是有效的,美国诉Matlock[,415 U.S. 164(1974)中确立的一般规则是,对房地或财产拥有“共同权力”的第三方可以同意搜查,当第三方和主体为多数目的共同进入或控制时,共同权威是存在的。
例如,室友可以同意搜查公寓的共用区域,但不能同意专门属于其他室友的锁好保险箱,如果孩子没有专属控制权,父母可以同意在家中搜查孩子的房间,但是,如果孩子已经付了房租并锁上了门,父母的权威可能会减弱.
"明显权威"的概念是在Illinois诉Rodriguez[,497 U.S.177(1990)]中发展出来的,在那里,法院认为,如果官员合理地认为给予同意的人对房地拥有权力,即使这种信念被证明是错误的,那么搜查是有效的,从现场客观官员的角度来评估这种信念的合理性,因此如果一个人在门口回答并说他们住在那里,没有事实表明他可以依靠这种代表。
第三方同意是一个细微的法律领域。 与配偶、伴侣或朋友共享住所的人应该明白,他们的同意会暴露在警方的搜查之下。 相反,如果你想保护隐私,甚至保护同居者的隐私,你必须采取措施保持独家控制 — — 比如锁上容器或房间,并明确其他人没有允许搜查的许可。
同意的范围和撤销
即使自愿同意,也并非无限同意,同意的范围是由一个有理智的人在当时情况下会理解什么决定的,如果一个官员问,"我可以在你的车里查看吗?",而那个人说同意,同意的范围可以延伸到可见的客舱,但可能不包括后备箱或锁在的手套箱,如果该官员开始搜查后备箱,而该人反对,那么搜查就应该停止.
同意也可以随时撤销. Florida诉Jimeno[,500 U.S.248(1991)]中确认撤销能力,法院认为如果一个人最初同意搜查汽车,他们可以随后撤回同意,官员必须尊重撤销,撤销必须明确无误,如"我不确定这一点"等模糊的言论可能不够,但"我要你停止"或"我收回同意"显然是撤销.
公民们的实用提示: 如果您最初答应了搜索但改变主意, 请明确声明您正在撤回同意, 并且不希望搜索继续进行。 请保持冷静, 并且不要反抗。 如果官员无视您的撤销并继续进行搜索, 之后发现的任何证据都可能被质疑为非法 。
法院如何确定自愿:一个实用框架
当被告采取行动压制通过同意查询获得的证据时,法院举行听证会,政府必须证明证据占优势的自愿性。 法官们检查了遭遇的具体情况。 下面是最常被权衡的因素的细分。 法官们在审讯中发现,在审判中,法官们会发现,在审判中,法官们会发现,在审判中,法官们会发现,在审判中,法官们会发现,在审判中,法官们会发现,在审判中,法官们会发现,在审判中,法官们会发现,当法官们发现,他们会发现,他们会发现,他们会发现,他们会发现,他们会发现,他们会发现,他们会发现,他们会发现,他们会发现,他们会发现,他们会发现,他们会发现,他们会发现,他们会发现,他们会发现,他们会发现,他们会发现,他们会发现,他们会发现,他们会发现,他们会发现,他们会发现,他们会发现,他们会发现,他们会发现,他们会发现,他们会发现,他们会发现,他们会发现,他们会发现,他们会发现,他们会发现,他们会发现,他们会发现,他们会
个人特点
- 年龄和成熟[ ——青少年得到更大的保护;法院要求未成年人有更多的自愿征兆。
- 教育和智力[——识字或了解有限者可能无法充分掌握他们同意的内容。
- 语言障碍 — 如果该人不说英语,而该官员不使用翻译,同意可能无效.
- 情绪状态 — 恐惧,痛苦,或创伤史都可能影响同意是否是自由的.
- 执法领域的首要经验 — — 之前被逮捕的人可能更可能相信自己别无选择.
警察集会的特点
- 军官和武器展示数量 – 多名军官或抽取的武器强烈表明胁迫.
- 白天和地点 — — 凌晨2时在荒废的道路上停留比在一井水区停留更加可怕。
- 停止期限 ——长时间拘留可以将双方同意的遭遇转化为扣押.
- 请求的十一个 – 礼貌,冷静的请求比命令或指责性的要求更可能自愿表示同意.
- ”,人们是否被告知他们可以拒绝 — — 尽管不需要,但这是自愿的有力证据。 许多部门现在要求官员告知个人他们有权拒绝。
为了详细探讨这些因素在实际诉讼中如何发挥作用,ACLU与警察接触指南是公民和从业人员的有用资源.
向干事提供实际咨询
执法人员受益于确保同意搜查在法律质疑中幸存的明确程序,采取以下最佳做法既可以保护证据的完整性,也可以保护个人权利。
- 总是要求许可而不是要求它。 一个被说成"我可以搜查你的车吗?"的请求比"我要搜查你的车——你同意吗?"更合理。
- 告知其有权拒绝的人. 虽然法律没有要求,但告诉别人"你有权拒绝,如果你拒绝,除了不搜查你,什么也不会发生",这在建立自愿性方面是大有裨益的.
- 在可能的情况下,以书面形式表示同意。 许多警察部门使用同意查询表,标出主体的标志,这提供了明确证据,证明同意是故意和自愿作出的。
- 记录相遇. 身体的摄影镜头是宝贵的,如果同意受到质疑,视频将准确显示请求是如何提出的,以及当事人是如何回应的.
- 尊重同意的范围。 不超过当事人同意的范围。如果想要搜索到初始范围以外的地方,请再次询问。
- 如果同意被撤销,则进行赦免搜查。 一旦当事人撤回同意,第四修正案要求你停止搜查,继续搜查可以导致压制证据和潜在的民事责任。
关于补充指导,美国司法部国家司法研究所[出版了涵盖这些原则的关于同意查询的培训材料。
公民咨询
了解自己的权利是保护这些权利的第一步。
- 你有权说不。 除非警察有搜查令或可能的理由,你不必同意搜查。如果你说不,警官可以试图向你施加压力,但只要你没有被捕,你一般可以自由地结束遭遇。
- 明确声明你的拒绝。 说,我不同意任何搜索。不要依赖模棱两可的措辞。如果你什么都不说,而只是允许搜索,那可以解释为默示同意。
- 问您是否可以自由离开。 如果您不确定您是否被拘留, 请问"我是否可以自由离开?" 如果官员答应, 请冷静地离开。 如果官员拒绝, 您就会被扣押, 之后给予的任何同意都更有可能被视为被胁迫。
- 身体上不要反抗。 即使你确定搜查是非法的,抵抗也可以导致更多的指控。你明确说不同意,然后让你的律师在法庭上对搜查提出质疑。
- 记住沉默可能代价高昂。最高法院在Schneckloth 中并不要求官员告知你有权拒绝。如果你不大声说话,法院可能会发现你暗示同意。
关于如何在警察会见期间行使你的权利的全面指南,全国刑事辩护律师协会向公众提供资源。
常见关于同意搜索的神话
有关同意搜索的误解是普遍存在的。 以下是一些最常见的神话和驱散这些神话的事实。
神话:如果你不说不,你默认同意.
事实: 沉默本身并不等于同意。政府必须证明同意是肯定的和自愿的。但是,如果你让官员在无异议的情况下进行搜查,法官可以推断你同意了。 Vocal拒绝是最安全的路线。
神话:军官们必须总是告诉你,你可以拒绝.
事实: 最高法院一再认定,宪法不要求这种警告,但许多州法院和警察部门通过了地方规则或法规,要求官员告知个人他们有权拒绝。请检查您管辖的法律。
传说:一旦你给出同意,你就不能撤销同意。
事实:同意可随时撤销。如果你一开始答应但改变主意,你可以说"停止,我不再同意了",官员必须尊重这一点。
神话:如果当事人在表格上签名,则征求同意总是合法的.
事实: 签名的表格是有力的证据,但并非结论性证据,如果表格是在胁迫下,未经理解,或在官员歪曲情况后签署的,法院可以认定该同意无效.
神话:只能同意自己财产的搜索.
事实: 如果给予许可的人对财产拥有共同权力,或者官员有理由相信该人拥有这种权力,第三方同意是合法的,这意味着室友、配偶甚至父母可以同意搜查共享空间。
州变异和警察局政策
联邦宪法虽然规定了最低要求,但许多州提供了更大的保护。 一些州宪法,如加利福尼亚州、纽约州和宾夕法尼亚州宪法,被解释为要求警官在搜查前告知个人他们有权拒绝同意。 此外,一些警察部门还采取了超越宪法最低要求的政策。 例如,洛杉矶警察局要求警官在要求车辆在交通停留期间进行搜查之前,必须告知机动车驾驶员他们可以自由离开。
从业人员必须熟悉搜索发生地法域的法律,根据《第四修正案》有效的同意搜索仍可根据州法律予以压制,在代表客户时,必须检查州判例法和省条例。
为了了解不同的州法规和法院裁决如何形成征求同意标准,全国州立法机构会议在全国维持关于征求同意法的资源。
结论
同意搜查是现代治安的基石,但是,在一种微妙的法律框架内进行,其目的是平衡执法需要与宪法保护之间的关系。同意必须是自愿的,而不是胁迫、威胁或欺骗获得的。 同意是授权要求的关键。理解是否自愿,需要仔细审查所有情况,包括个人特征、官员的行为和遭遇的背景。
执法方面,最好的方法是透明、尊重:要求许可,告知个人其拒绝的权利,并保持协议范围内。 对公民来说,最好的辩护是知识:行使你明确声明“我不同意”的权利,并记住你可随时撤销这一同意。 最终,明确的沟通和相互尊重可以防止导致压制听证和民权诉讼的许多纠纷。
通过跟上不断演变的法律标准并忠实地加以适用,官员和公民都能够确保征求同意仍然是合法手段,而不是侵犯基本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