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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民事争议解决条款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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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每个合同都需要一个强有力的争端解决条款
争议是商业关系不可避免的部分。 没有解决分歧的预定路线图,即使是轻微的误解也可能升级为昂贵的、损害声誉的诉讼。 精心设计的民事争议解决条款将不确定性转化为可预测性。它告诉双方,如果冲突发生,将会发生什么:争议将在何地、规则下、由谁和在什么时限内审理。 仅此一项明确性就可以阻止毫无意义的诉求,并维护本来可能因混乱的法庭战役而破坏的商业关系。
在许多法域,法院越来越鼓励甚至要求当事人在接受审判之前尝试其他的纠纷解决办法,包括一个深思熟虑的纠纷解决条款,显示出远见和对效率的承诺,也使当事人能够控制这一过程,让他们选择具有相关行业专门知识的决策者,而不是让普通法官或陪审团决定他们的命运。
民事争议解决条款是什么?
民事争议解决条款是合同条款,它规定了当事人同意解决由其协议引起的争议的机制,这些条款具有前瞻性:它们预见潜在的冲突,并创立了解决这些冲突的有约束力的程序。 条款通常规定了谈判、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法,并可能包括分步或多级程序。
例如,合同可能要求当事人首先尝试真诚的谈判,然后升级为调解,如果失败,则诉诸有约束力的仲裁,这类条款通常被称为“升级条款”或“多层次争议解决条款”。 每一步骤都旨在缩小问题的范围,最好是在最昂贵和对抗性阶段开始之前达成解决办法。
争端解决条款的关键要素
每一项有效的解决争端条款至少应涉及以下事项:
- 范围: 涵盖哪些类型的纠纷?它是否所有由合同产生或与合同有关的索赔,还是只有具体的索赔?
- 步骤:在仲裁或诉讼前是否有强制性的争议前步骤(例如通知、谈判、调解)?
- 方法: 最终解决是通过仲裁、诉讼还是另一种过程解决的?如果仲裁,由哪个机构和规则管辖?
- 所在地: 程序在何处进行?这对方便和可执行性至关重要。
- 语句: 程序中将使用何种语言?
- 管辖法: 哪一种实体法将适用于合同和纠纷?
- [ 费用分配: 谁承担费用,包括仲裁员费、法律费和行政费?
- 可靠性: 程序和结果是否保密?
为何争端解决条款至关重要
妥善起草的争议解决条款的好处远远不止是避免法院。 这些条款可以作为一种风险管理工具,适合交易、行业和当事人关系的具体需要。
成本效率
诉讼费用高昂,众所周知。 律师费、专家证人费用、发现费用和法院起诉费可能很快超过基本索赔的价值。 仲裁和调解可以通过限制发现、精简程序以及使用中立专家而不是使用对决专家来降低这些费用。 根据Searle民事司法研究所的研究,仲裁费用可能比类似索赔的诉讼费用低30%至50%。 尽管ADR不是免费的,但争议解决条款的前期清晰度有助于当事人避免诉讼的“空白检查”性质。
节省时间
诉讼目录繁杂。 典型的民事案件从提交到审判可能需要18至24个月,而上诉又增加了一年或更长的时间。 相反,仲裁往往可以在12个月以内完成,特别是在双方同意加快程序的情况下。 调解可以安排在几周内进行。 快速解决意味着对业务的干扰减少,而当获得金钱裁决时,现金流会更快。
可预测性和控制
争议解决条款允许当事方选择决策者,在仲裁中,当事方可以选择一名具有特定行业知识的仲裁员,例如,建筑纠纷的有经验的工程师或证券事项的财务专家,这增加了作出合理、技术上准确的决定的可能性,而诉讼则指派一名可能没有所涉事项背景的法官。
保密性
仲裁和调解是私人的,大多数体制规则要求保密。 对于重视其专利信息的公司来说,这本身可能是选择ADR的决定因素。 仲裁和调解是私人的,而大多数机构规则要求保密。
维护商业关系
诉讼是对抗性的,可以永久断绝商业关系。 调解和仲裁在较小程度上是更合作的。 双方与中立者合作寻找共同点,往往导致创造性的解决方案,从而维护甚至加强这种关系。 精心起草的争议解决条款鼓励这种合作方式,而不是一种胜者全胜的心态。
解决争端条款的常见类型
理解不同的机制对起草有效的条款至关重要,每个机制都有其优点和权衡。
仲裁条款
仲裁是一种私人的、有约束力的程序,一名或多名仲裁员作出最后裁决(裁决),它受体制规则的制约,例如美国仲裁协会、国际商会或伦敦国际仲裁法院],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在大多数法域上诉理由非常有限。
当选择仲裁时:对于跨国界交易、高价值纠纷或专门知识和保密至关重要的情形,仲裁并不总是比诉讼更便宜,特别是如果当事人选择了三仲裁员小组,因此成本应当谨慎权衡。
调解条款
调解是一个没有约束力的过程,中立的调解人帮助各方谈判解决。 调解人并不强制决定,而是促进沟通和探索选择。 许多合同包括调解作为仲裁或诉讼前的强制步骤。 即使不需要,自愿调解也可能非常有效:AAA报告80%以上的调解导致解决方案。
何时选择调解: 对于持续关系重要的纠纷,或者对于当事人想要保持对结果的控制的纠纷,调解一般成本低,速度快,但要求双方愿意真诚地谈判.
管辖权(论坛选择)条款
管辖权条款明确规定,如果争端开始诉讼,哪些法院或法院将受理,例如,条款可能规定:“本协定产生的任何争端应完全提交纽约南区联邦法院。” 这些条款一般在美国根据非方便法院原则执行,并在许多其他国家执行。
当选择一项管辖权条款: 当当事人倾向于法院裁决的透明度、上诉权和先例价值时,当争议金额相对较少时也是有益的,使仲裁费用受到禁止。
多条款
这些条款将若干方法按顺序合并,典型的多层次条款可能要求:(1) 书面争议通知,(2) 在30天内举行高级行政人员会议,(3) 调解,(4) 如果仲裁尚未解决,则进行仲裁;每一步骤都是下一个步骤的先决条件;必须注意明确界定时限,并指明这些步骤是强制性的,否则法院可能会发现一方当事人通过不首先调解而放弃仲裁权。
起草工作的法律考虑
起草解决争端条款不仅需要复制模板,法院还要审查这些条款的含混性、不合理性以及遵守程序要求的情况,在起草过程中应处理下列法律因素。
根据适用的法律可执行性
并非所有争议解决条款都可以执行. 在美国,联邦仲裁法(FAA)确立了强有力的联邦政策,支持仲裁,但州法律可能对涉及消费者,雇员或保险的合同附加要求. 许多国家有类似的立法限制在某些情况下的仲裁,如租赁纠纷或人身伤害索赔. 始终要核实所选择的方法在合同履行地法域的可执行性.
条款的范围
该条款应明确界定涵盖哪些争端,诸如 " 由本协定产生或与本协定有关的任何争端 " 等广义用语很常见,一般由法院作广义解释,但当事方可能想要划分某些索赔要求,例如,知识产权侵犯争端可能更适合法院,因为需要强制性补救。
无理和顽固
如果合同是附合(取或出)的标准形式,而且争议解决条款被隐藏起来或给较弱的一方造成不公平的负担,法院可以将其认为是不合情理的,为了避免这种情况,该条款应当明显(例如粗体或下划线),而不是强加过高的费用或限制实质性权利,对于消费者合同,许多法域要求明确签署或草签仲裁条款。
多方和类别行动考虑
当涉及多个合同或多个当事人时,条款应当解决合并,合并,以及是否允许集体诉讼的问题. 美国最高法院在许多商业仲裁协议中支持集体诉讼放弃,但有的法院对此有所限制. 在国际仲裁中,像国际商会这样的机构的规则规定了合并,但条款应当明确以避免程序上的拖延.
起草有力条款的最佳做法
为了尽可能使该条款按预期发挥作用,遵循这些最佳做法:
- 具体。 " 争议应通过仲裁解决 " 等模糊的用语是不够的,只指定管理机构、仲裁员人数、仲裁地点和管辖规则。
- 使用示范条款。大多数仲裁机构都为合同提供了建议的措辞。使用这些示范条款减少了模糊性的风险,并确保了与机构规则的兼容。 例如,美国仲裁院的商业仲裁示范条款是: " 任何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或与之有关的争议或索赔,或违反本合同,应由美国仲裁协会根据其商业仲裁规则管理仲裁,并由仲裁员作出的裁决可在任何具有管辖权的法院中作出。 "
- 预付费用。 决定每一当事方是否承担自己的法律费用,或主导当事方能否收回费用。还具体说明由谁支付仲裁员的费用和行政费用。
- [考虑当地法律。 如果合同涉及来自不同国家或不同国家的当事人,则研究选定的法院是否将执行该条款。
- 审查和更新。 法律和体制规则发生变化。定期审查条款,特别是如果合同是长期性的。
国际争端解决条款
当当事人位于不同国家时,利害关系就更大。 国际争议解决条款必须考虑到法律制度、语言和执行机制的差异。 由于《纽约公约》的强有力执行框架,仲裁是跨国界纠纷的首选方法。 外国法院的诉讼可能缓慢、昂贵,并受到当地偏见的影响。
国际仲裁条款应规定:
- 仲裁所在地:确定程序法的法律所在地,以及哪些法院可以监督或撤销裁决. 共同席位包括伦敦,新加坡,巴黎和纽约.
- 语言:[英语是许多国际合同的默认,但条款应当明确说明.
- 管辖实体法: 这可以是中立国的法律,也可以是一方当事人本国法域的法律。
- 仲裁员人数: 三名仲裁员在高价值纠纷中是常见的,但独任仲裁员的速度更快,费用更低。
- [ 紧急仲裁员:[一些体制规则允许紧急仲裁员在仲裁庭组成之前准予临时救济。
国际仲裁条款实例
将美国公司与中国公司之间的合同,条款可改为:
“本协定产生或涉及的任何争端,均应根据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仲裁中心)的现行《仲裁规则》,在仲裁地点为新加坡的情况下,通过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仲裁中心)管理的仲裁予以转交和最终解决;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的语文为英文;本协定的管辖法律为纽约州的法律。”
常见的陷阱和如何避免它们
即使是有经验的律师在起草争端解决条款时有时也会犯错误,以下是最常见的错误以及如何避免这些错误。
含糊不清的语言
“可以”“应该”或“最好”等词语会造成混乱。 如果意图是仲裁是强制性的,则使用“应该”和“必须 ” 。 如果调解是先决条件先例,则明确声明 : “ 任何当事方在调解结束后60天前都不得启动仲裁 ” 。
不一致的条款
有时,合同在一节中包括法院地选择条款,在另一节中包括仲裁条款,这些相互冲突的规定可被解释为为当事人创造了一种选择,导致“谁决定”诉讼费用昂贵。
未能解决临时救济问题
有些纠纷需要立即采取行动——例如,停止披露商业秘密或保全资产,要求在仲裁前进行调解的条款可能会造成拖延,使临时救济失去意义,包括排除紧急救济,允许直接诉诸法院或紧急仲裁人。
忽视上诉权
仲裁裁决的上诉理由非常有限,对于涉及新法律问题的纠纷或一方当事人可能需要开创先例的纠纷,诉讼可能是一个更好的选择,如果当事人倾向于上诉选择,他们应当在仲裁规则中选择诉讼或合同上诉机制(有些机构提供任择上诉程序)。
结论:争议解决条款作为战略资产
民事纠纷解决条款远不止于锅炉板。 它是能够节省数百万法律成本、保护机密信息、保持商业关系完整的战略工具。 通过仔细考虑交易的性质、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和法律环境,起草者可以创建一个提供清晰、公平和高效的条款。
无论是简单的定购单还是复杂的合资企业,如果争议解决条款适合具体情况,那么在出现分歧时就会产生利益。 将争议解决条款视为事后风险的公司会让法官或任意仲裁员来决定其命运。 投入深思熟虑的起草工作的公司会获得控制、可预测性和心灵安宁。
欲进一步提供指导,请参考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 和美国仲裁协会提供的资源,两者都提供了示范条款和详细评注,有助于你起草一个值得仔细审查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