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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案件中可采用的法律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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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民事纠纷中法律补救的光谱
民事纠纷在无数情况下产生,从合同破裂和财产纠纷到人身伤害索赔和企业冲突。当谈判失败和诉讼变得必要时,法院系统为通过法律补救解决这些纠纷提供了一个框架。补救办法是法院强制执行一项权利、赔偿错误或恢复受害方在争端从未发生时本来会占据的地位的手段。补救办法的选择可能会对案件的结果产生极大影响,使当事人了解哪些是可用的,以及每种选择如何发挥作用至关重要。
民事补救的基本原则是,法律应当使受害方重新完整,只要金钱或法院命令能够实现,但是并非所有补救都是金钱的,并非所有案件都值得采取同样的办法,法院考虑到损害的性质、不法行为者的行为和不同补救的可行性,平衡双方的利益,本条探讨了主要的法律补救类型——货币赔偿[和公平补救[——与执行机制、影响因素和解决的替代途径并存。
货币损失:最常见的补救办法
简言之,金钱赔偿是原告因被告行为造成的损失而获得的经济赔偿。 这是大多数民事案件中的违约补救办法,特别是在可以以美元衡量损害的情况下。 损害分为若干子类,每个子类都具有明确的目的。
赔偿性损害
赔偿损害还称作 实际损害,目的是补偿原告遭受的直接损失,赔偿损害进一步分为一般损害[和特别损害]。
- 一般损害包括非经济损失,如痛苦和痛苦、感情痛苦、失去伴侣或名誉伤害。 这些损失难以量化,往往由陪审团决定。
- 特别损害包括具有特定美元价值的经济损失,如医疗账单、工资损失、财产修理费和其他自付费用,这些损失必须用收据、发票或支付根根等证据加以证明。
比如,在车祸案件中,特别损害赔偿将包括车辆修理和医院账单的费用,而一般损害赔偿可能补偿受害者持续的身体痛苦。 法院依靠一些法域的先例和法定上限来限制一般损害赔偿。
惩罚性损害
与补偿性赔偿不同,[]惩罚性赔偿(也称为惩戒性赔偿)并非意在赔偿原告,而是旨在惩罚被告特别恶劣、恶意或鲁莽的行为,并阻止他人采取类似行为,惩罚性赔偿只针对故意不法行为、欺诈或重大过失的案件,除非违反合同也涉及独立的侵权行为,否则普通违约案件中无法提供,法院适用严格的标准,往往要求有明确和令人信服的不当行为证据,美国最高法院还根据正当程序条款规定了宪法限制,以防止过度裁决,例如[北美BMW公司诉Gore。
名义损害
当一项合法权利遭到侵犯,但原告无法证明任何实际经济损失时,法院可以裁定名义损害赔偿-一笔小额,通常为1美元。 这一补救办法具有象征意义:它承认被告的行为不当,并维护原告的法律地位。 名义损害在涉及非法侵入、违反合同的未成年人或侵犯宪法权利而没有发生可衡量损害的情况下是常见的。
已清理的损坏
许多商业合同包括 清偿损失条款,其中规定了一方当事人违反协议必须支付的数额,只要金额是对合同时可能造成的损害的合理估计,而不是旨在胁迫履约的惩罚,这些条款是可以执行的,法院仔细审查违约赔偿条款;如果法院发现金额与实际损失严重不相称,它们可以将其作为非法惩罚予以撤销,清偿损害提供确定性,避免对违约的确切价值进行昂贵的诉讼。
公平补救措施:当钱不够的时候
有时,金钱赔偿不能充分弥补损害,要么是因为损失是独一无二的,要么是因为被告的行为必须停止或强制。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诉诸[ 公平补救办法[,这些补救办法以公平和灵活为基础。 公平补救办法是自由裁量的 — — 法院考虑双方的行为,只有在法律补救办法不足且法律上不存在适当补救办法时才会给予这些补救办法。 寻求公平的当事方必须手无寸铁(即自己没有不道德的行为 ) 。
禁闭
禁止[]是法院命令,要求一方当事人采取或不采取特定行为。
- 禁止被告从事有害活动,如继续侵犯商标或侵占土地。
- 强制性禁令迫使被告采取积极行动,例如拆除围栏或归还被盗财产。
- 案件提前发布初步(临时)禁令,以维持现状,直至进行全面审判.
- 永久禁令是根据案情进行审判后下达的最后命令。
强制救济是一种强有力的补救办法,但法院是谨慎的。 原告通常必须证明无法用金钱补偿的不可弥补的损害,根据案情判断是成功的,而且困难小费的平衡有利于他们。 例如,雇主可以寻求一项初步禁令,对启动竞争企业的前雇员强制执行非竞争协议。
具体业绩
具体履行是一种公平补救办法,主要用于合同纠纷,合同标的物是独特的——最常见的房地产交易、稀有艺术品或家族继承物,法院命令违约方按照合同条款实际履行合同,而不只是支付损害赔偿金,例如,如果卖方退出出售历史住宅的合同,买方可以要求法院强制出售,个人服务合同不能有具体的履行(例如,不能强迫歌手履行),因为这将构成非自愿奴役。
撤销和改造
撤销完全取消合同,使双方恢复合同前的地位,合同签订时往往以欺诈、错误、胁迫或不当影响为根据,例如,如果房主被骗签了严重超额支付费用的翻新合同,法院可以撤销合同并命令双方退还任何金钱或财产。
改制 是一种不太严厉的补救办法:法院不是修改合同,而是改写其条款以反映当事人的真实意图。 当书面协议包含文书错误或未能抓住双方实际商定的内容时,就使用这一方法。 改制在相互错误的案件中很常见,例如错误地描述错误土地的契约。
盈利的建设性信任和核算
在涉及不正当致富或违反信托义务的案件中,法院可对被告非法持有的财产实行[]建设性信托,被告被视为为真正的所有人的利益持有该财产,例如,如果雇员挪用资金并用这些资金购买房屋,法院可以对该房屋施加建设性信托,同样,[利润核算要求被告撤销从不法行为中获取的任何利润——这是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经常采用的防止不法行为者从侵权中得益的补救办法。
影响补救选择的因素
选择适当的补救办法是一项战略性决定。
- 法律补救的充分性: 只有在金钱损失不足时,才可提供公平的补救,如果原告能够用金钱得到充分赔偿,法院将不会下令发布禁令或具体履行。
- 易执行性和可执行性:法院犹豫不决,不下令采取难以监督或执行的补救办法,例如执行中的履约义务。
- 公共利益: 危害公共健康或安全的禁令不太可能得到批准。
- 当事人的行为: 干净的手原则要求原告有诚意行事,从事欺诈或不干净行为的当事人可以被拒绝给予公平救济。
- [ 存在一项明确合同规定: 有些合同将补救办法限于法院一般将强制执行的具体形式,例如违约赔偿金或仲裁。
律师和委托人在诉讼初期必须评估这些因素,以确定是寻求损害赔偿、公平救济还是两者兼而有之。
执行法院命令的补救措施
获得判决或命令只是战斗的一半;真正的挑战往往在于执行判决或命令。
- Wage garinage:被告的部分工资可以直接扣除,以满足金钱判决.
- 银行和财产税: 法院可以扣押银行账户的资金或将留置权置于房地产上。
- 解除诉讼: 对于违反禁令或具体执行命令的行为,法院可以判定不服从的一方藐视法庭,导致罚款甚至监禁。
- 收受: 在某些情况下,法院指定一个接收人来控制资产并确保遵守.
如果被告藏匿资产或拒绝合作,强制执行就会拖得太久。 成功的执行往往需要聘请一名判决追回专家或寻求判决后发现资产。
替代性争端解决和补救措施
并非所有民事纠纷都以审判为结束,许多当事方倾向于[ 替代纠纷解决方法,这种方法比法院提供的补救办法更灵活。 调解、仲裁和合作法允许当事方制定法官可能无法命令的创造性解决办法。
调解
调解中,中立的第三方帮助双方谈判和解。 由此产生的协议可以包括非货币条款,如道歉、持续的商业关系或分阶段付款。 由于补救措施是双方同意的,因此它比法院下达的结果更令人满意。
仲裁
仲裁是一种私人程序,仲裁员可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仲裁员可裁定许多与法院相同的补救办法,包括损害赔偿、强制性救济和具体履行,但补救办法的范围可能受当事方仲裁协议的限制,例如,一些仲裁条款禁止惩罚性赔偿。
同意令和定居
当事人也可以同意同意令,同意令是一种法院批准的和解,其作用类似于判决,它使原告可以执行法院命令,同时允许双方避免审判,同意令往往包括法院可能不自行下令的补救办法,例如承诺改变商业惯例。
律师在寻求补救方面的作用
了解民事补救办法的情况需要熟练的法律顾问。
- 根据管辖权和案件事实评估哪些补救办法在法律上可以采用。
- 收集并提交证据,证明有权获得损害赔偿或公平救济。
- 就执行的可能性和寻求不同补救办法的成本效益提出建议。
- 谈判包括适当补救办法的解决办法,可能完全避免诉讼。
争议初期选择合适的律师可以对结果产生显著影响。对于具体补救办法的更详细指导,如Cornell法律信息研究所[等资源提供了极好的概览。此外,美国律师协会争端解决部分[提供了ADR选项的信息。对于执行判决的实际建议,请考虑阅读Nolo法律百科全书的文章。
结论
民事纠纷中法律补救办法的提供提供了一条有条理的伸张正义的道路,无论是通过金钱赔偿还是解决损害的独特性质的公平命令。理解损害与公平补救办法之间的差异——以及影响其适用的战略考虑——使当事方能够作出知情的决定。虽然法院系统可能十分庞大,但它提供了一套强有力的工具,旨在恢复受害方并阻止未来的不法行为。当发生纠纷时,咨询一位知识丰富的律师是争取符合你的目标和情况的补救办法的第一步。通过承认从违约赔偿到建设性信任到调解解决的所有选择,个人和企业能够以更大的信心和更加清晰的方式处理国内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