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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期间如何处理隐藏或未披露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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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中资产披露的景观
破产为个人和企业提供了一条获得财政救济的途径,但它要求完全透明。 任何破产备案的基石都是附表 — — 债务人在作伪证处罚下提交的资产、负债、收入和开支的详细清单。 当资产因意外或设计而从这些附表中丢失时,整个过程都会受损。 隐藏或未披露的资产会损害破产制度所依赖的公正性,故意隐瞒和疏忽的后果可能很严重。
与许多人所意识到的相比,资产不披露更为常见。 董事会经常遇到债务人忘记银行账户、余额微薄、没有列出旧车辆或忽略待退税款的情况。 另一端是涉及境外账户、密码钱包或转移给家庭成员的财产的蓄意计划。 了解如何识别、处理和解决这些情形对参与破产程序的每一个人——寻求重新开始的债务人、保护其权利的债权人以及指导他们的法律专业人员——都至关重要。
定义隐藏和未披露的资产
债务人知道资产,但故意略去资产,目的往往是在破产后保留资产或阻止资产清算。 隐藏资产 与此相对,隐蔽资产既包括故意隐匿,也包括无害监督。被忽略的遗产、被遗忘的担保金或债务人完全不记得的小型付款账户都不符合未披露的条件。法律对这些类别区别对待,但两者都需要采取纠正行动。
破产资产的法律定义很宽泛,它包括债务人在申报时拥有或拥有权益的一切,以及提交申请后180天内获得的某些权益,如遗产、离婚和解或人寿保险收益,甚至或有、未解决或有争议的债权也必须披露。待决诉讼、可能的退税或人身伤害诉讼权都是必须出现在附表上的所有资产。受托人有权管理任何非免责利息,无论债务人认为它有价值还是有可能为债权人产生资金。
经常被忽略或隐匿的资产类别
虽然每个案件都是独特的,但某些类别的资产在不披露的情况下一再出现:
- 数字资产和密码货币[——Bitcoin、Ethereum、NFT和在交换或自保管钱包上持有的代币是《破产法》下的资产,其假名性质使它们诱导隐藏,但块链分析和交换报告越来越能探测隐藏。
- 外国账户和财产——必须披露位于美国境外的银行账户,房地产或商业权益. FBAR与美国财政部的汇报要求为受托人提供了交叉参考来源.
- 商业权益和专营公司——即使是在私营公司中的少数所有权,非活动专营公司或合伙权益都是资产,受托人如果其价值超出豁免范围,可以出售或清算该权益。
- 法律诉讼和法律索赔——人身伤害索赔、违反合同行为,甚至无证索赔必须列出,债务人有时由于无法确定其价值或胜诉的可能性而未能披露潜在的索赔。
- 信托权益——信托的受益权益,特别是自由裁量信托或浪费信托,需要认真分析,一些信托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是免责的,但受托人必须审查信托条款以确定债务人是否拥有财产权.
- 房屋货物和收藏品——珠宝,精美艺术品,枪支,钱币收藏,古董,乐器往往被低估或完全省略. 董事会可以要求对看起来异常有价值的物品进行评估.
- 知识产权——版权,专利,商标,商业秘密都有价值,即使债务人认为IP没有市场价值,也必须列出.
受托人调查工具包
破产受托人担任破产财产的代表,并负有最大限度地向债权人追回债务的信托义务。为了履行这一职责,受托人根据《破产法》获得了广泛的调查权。他们不是信息的被动接受者 — — 他们积极调查不准确、遗漏和红旗的情况。受托人发展了识别表明不披露模式的专门知识,例如债务人索赔的费用与其生活方式之间的差异,或者没有资产是债务人职业和收入历史所通常预期的。
受托人通常进行规则2004年的检查,这些检查是允许他们宣誓询问债务人与破产财产有关的任何事项的证言,这些检查范围很广,可用于探索债务人的财务历史、最近的转移、商业关系和个人开支,受托人还可以发出传票,要求第三方提供文件,包括银行、雇主、会计师甚至家庭成员。拒绝合作可能导致案件被驳回或拒绝解除债务。
法医技术和公共记录
除了直接检查外,受托人还使用各种法医工具和数据来源来发现隐藏资产:
- 公共记录数据库搜索——财产记录,统一商法典备案,企业登记,婚姻和离婚记录,民事判决对附表中未列出的资产或转移进行核对.
- 信用局报告——受托人审查债务人的信贷报告,说明有未披露的信贷或财产的账户、查询和贸易线。
- 银行交易分析——6个月或更长时间的银行对账单要仔细检查异常存款,向第三方转账,向家庭成员付款,或提取表明资产散失的现金.
- 生活风格分析——当债务人要求最低收入但拥有奢侈品,度假昂贵,或进行高美元购买时,受托人调查资金来源.
- 法证会计[——在复杂的业务案件或高净值备案中,受托人聘请注册鉴证会计师追踪资金流,识别内幕交易,重建债务人真实的财务情况.
监督破产案件管理的美国受托人方案也对消费者的备案进行随机审计,这些审计旨在核实附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每100个案件中约有1个被选用于审计,重大错报的后果可以包括移交刑事调查.
不披露的法律后果
《破产法》在隐瞒资产方面是不可饶恕的,法院和受托人可处以的处罚旨在遏制欺诈行为并确保系统的完整性,蓄意隐瞒资产是联邦犯罪,根据18《美国法典》第152[条,禁止明知而以欺诈方式隐瞒属于破产财产的财产,定罪可判处最高5年监禁,罚款和赔偿。
即使没有提起刑事诉讼,民事后果也可能对债务人重新开始造成毁灭性的影响。
- 取消所有债务——这是最严重的民事处罚,使债务人对本来会取消的每笔债务负个人责任,根据《破产法》第727(a)节,如果债务人故意和欺诈性地隐瞒资产或作出虚假宣誓,则拒绝解除债务。
- 撤销已经准许的解除债务——如果在案件结束后发现隐藏资产,法院可以重新审理案件并撤销解除债务,条件是在解除债务令发出后一年内证明欺诈。
- 撤销案件——法院可以完全驳回破产,取消自动中止,并使债务人面临债权人的追收努力、取消赎回权以及收回财产。
- 以利息指示隐藏资产的周转额——受托人可以迫使债务人交出隐藏财产或其价值,以及隐藏期间积累的任何收入或升值。
- 制裁和律师费——法院拥有对债务人的不诚信行为进行制裁的固有权力,包括向受托人或为揭露隐匿行为而承担费用的债权人支付费用。
美国法典第18篇第152条的全文概述了与破产欺诈有关的具体刑事禁令. 美国司法部设有专门的破产欺诈科,负责调查和起诉这些案件. 即使没有刑事指控,欺诈认定的附带后果——包括损害个人信用,专业许可问题,以及未来破产救济的无资格——仍然可能持续多年.
意图和诚意的重要性
法院对债务人意图的评估往往是不披露案件中的中心问题,如果债务人能够证明这一疏漏是无意的,而且一旦发现即迅速采取行动纠正,后果就更不严重,《破产法》有利于善意行事的债务人,允许修改时间表,法院通常允许在债务人自愿出庭时进行不惩罚的纠正。
然而,举证责任一旦发现遗漏即转移。如果受托人首先发现资产,债务人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该遗漏是无辜的。这就是法律专业人员普遍建议债务人在过度披露方面有错误的原因。包括边际资产,加上其价值不确定的注解,远比略去该资产和面临欺诈指控安全得多。
自愿披露和时间表修正
债务人意识到某一资产从其附表中遗漏时,正确的反应是立即披露,《破产规则》允许在案件结束前对附表进行当然修改,结案后,可向法院提出动议重新审理案件,法院一般在管理先前未披露的资产时批准此类动议。
自愿披露程序包括:
- 通知受托人不作为,通常是通过律师。
- 将修正后的附表A/B(不动产和个人财产)和任何受影响的豁免情况列入附表C。
- 解释如何发生疏忽——无论是通过监督、误解还是不知情。
- 将资产中任何非免责价值移交给受托人,或要求可适用的免责。
一项重要的细微差别涉及豁免债权的时间安排,如果资产最初没有列出,债务人在修改时仍可以要求豁免,但根据适用法律存在豁免,法院在故意隐瞒资产的债务人是否可以随后要求豁免的问题上有分歧,大多数法院认为,当隐瞒明知而欺诈时,请求豁免的权利就丧失了,尽管结果因法域而异。
豁免:保护资产的法律途径
债务人隐藏资产的一个主要原因是错误地认为破产会剥夺他们所拥有的一切。 事实上,联邦和州豁免法都允许债务人保留大量财产 — — 住宅、车辆、退休账户、家用物品、贸易工具等中的股本。 理解豁免对于债务人及其律师都至关重要,因为适当的豁免规划消除了隐藏动机。
破产法典第522(d)节规定的联邦豁免,在未选择退出联邦制度的州,可以享受到联邦豁免,包括最多27 900美元的自有住房豁免(根据通货膨胀定期调整),最多4 450美元的车辆豁免,1 475美元加最多13 950美元的未使用住房豁免,以及无限制的退休账户豁免。 许多州选择了联邦豁免计划,这意味着债务人必须使用州特有的豁免。 德克萨斯州和佛罗里达州提供了无限的自有住房豁免,而其他州则更具限制性。
美国法院关于免责财产的网页对联邦免责框架提供了权威的概述. 州免责法差异很大,在确定哪些免责条款适用时,必须征求有经验的当地律师的意见. 主管律师将组织免责债权,以最大限度地扩大债务人可以保留的资产,从而消除了认为的隐匿需要.
高价值资产战略豁免规划
将拥有价值2万美元的珍贵邮票的债务人视为债务人,不作豁免分析,债务人可以考虑出售或向受托人隐瞒这些藏品,但如果债务人的国家允许广泛的个人财产豁免或足以涵盖藏品的通配符豁免,则资产可以合法披露和保留,同样,根据ERISA保护或根据IRC第401(a)节限定的退休账户往往完全豁免,债务人可以在提交申请前将非免责退休资金转入免责账户,条件是转让不是欺诈性的转移。
豁免规划必须在提交申请之前完成,申请的豁免通常被锁定,但受托人或债权人有权在30天内提出异议,在破产前进行的资产转换被严格审查,以说明欺诈意图,但合法使用豁免不是欺诈,关键是时机和债务人的心态——通过使用豁免进行破产规划是合法的;隐藏资产不是合法的。
隐藏资产的释放后发现
破产案件并不总是在发出解除令时结束。如果案件结束后隐藏的资产浮出水面,受托人有权重审案件,以管理新发现的财产。这在债务人继承金钱、胜诉或收到与预诉资产有关的退税但后来被发现时很常见。破产法典赋予受托人重新审理案件的权利,如果资产仍有待分配,法院通常会批准此类动议。
关键是,重审案件并不取消解除债务,已经解除的债务仍然解除,但债务人损失隐藏资产本身及其产生的收入,如果隐瞒是故意的,受托人也可根据第727(d)条要求撤销解除债务,这是一项要求证明欺诈的严厉补救办法,但在极其恶劣的案件中却被粗暴地追索。
例如,如果债务人未能披露未决的人身伤害诉讼,然后在破产后解决案件,受托人可以重新审理、收取和解收益,并分配给债权人。 债务人不能仅仅因为案件结案而保留这笔钱。 同样的原则也适用于在提交诉讼后180天内收到的遗产,这些遗产无论披露与否,都是自然而然的财产。
国际和海外资产问题
全球化使跨国资产藏匿更容易获得,但也更容易被察觉。 债务人可能试图通过将资金转移到外国银行账户、在其他国家购买房地产或建立境外信托和公司结构来保护财富。 但是,《破产法》具有域外管辖权,美国法院经常对破产债务人的外国资产行使管辖权。
受托人可以:
- 强迫债务人执行释放外国银行记录的授权。
- 聘请外国律师在资产所在地法域进行营业额诉讼。
- 援引国际条约,包括美国和其他几十个国家通过的《贸易法委员会跨国界破产示范法》。
- 寻求]移交令或冻结令,以防止案件进行期间外国资产流失.
将资产藏在海外的债务人也面临更大的犯罪风险。 美国司法部有一个专注于国际破产欺诈的专职工作组,外国金融机构越来越多地根据司法协助条约与美国当局合作。 将资金存入瑞士银行账户或尼维斯信托机构保证保密的日子早已过去。
债务人和专业人员实用指南
对于考虑破产的债务人来说,最重要的建议是从一开始就与一位有经验的律师合作。 破产是一个具有永久后果的法律程序,而且时间表是案件的基础。 律师将提出正确问题,找出潜在的问题领域,并帮助债务人了解必须披露什么。 自我辩护的起诉人更有可能做出可被误解为欺诈的无辜遗漏。
确保充分披露的实际步骤包括:
- 进行彻底的资产清点——审查所有机构的银行账户,包括小结存的旧账户. 检查安全存款箱,数字钱包,退休账户,以及储存单位或与家庭成员一起的实物财产.
- 审查最近的纳税申报——纳税申报表经常显示应于附表上出现的利息收入,资本收益,租金收入,以及商业权益.
- 披露所有转让——必须披露在过去两到四年内出售、赠与或转让的任何资产,受托人将审查这些转让,以图欺诈,但自愿披露远胜于让受托人独立发现转让。
- 提前收集文件——在律师开始准备请愿书之前收集文件、产权、账目报表、贷款文件和商业记录。
- 诚实地对待过去——如果债务人以前转让资产以保护资产不受债权人的伤害,就必须披露这一历史,试图隐瞒先前的转让本身就是拒绝解除债务的依据。
对于怀疑隐藏资产的债权人来说,前进的道路是保持警惕和主动调查。 债权人应当仔细审查债务人的时间表,将其与公开信息进行比较,并考虑提出异议,或者在出现差异时要求进行规则2004审查。 拥有重大债权的债权人可以保留法证会计师或私人调查员,特别是在怀疑存在大量价值转移的商业破产案件中。
法律顾问在资产披露方面的作用
破产律师有双重责任:为其客户辩护,并确保遵守《破产法》。 律师必须对债务人的财务进行合理的调查,并证明时间表符合他们所了解的准确性。 协助债务人隐藏资产的律师可能面临职业纪律、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起诉。
有效的陈述 意味着帮助债务人理解充分披露的外观和为何最符合其利益。律师应解释,存在例外,可以修改时间表,隐藏小资产的成本远远超过任何好处。在许多情况下,债务人出于恐惧或误解而隐藏资产。律师的工作是用知识来取代这种恐惧,并引导债务人走向透明。
当债务人不顾相反的法律建议坚持隐瞒资产时,律师必须考虑退出代理,继续代表有意实施欺诈的客户,使律师受到法律风险,并违反职业道德规则,《破产法》的认证要求旨在确保律师充当监管人,防止滥用该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