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了解人身伤害诉讼景观

当个人由于另一方的疏忽、鲁莽或故意行为而遭受损害时,赔偿的法律途径一般属于[]人身伤害法,这一民事诉讼领域是侵权法的一分部分,旨在使受害方——称为原告——在经济上再次得到完整,虽然绝大多数人身伤害索赔是通过与保险公司的和解解决的,但一小部分案件进入了全面的法庭审判,了解这一审判过程的审理机制对于面临索赔诉讼前景的任何人来说至关重要。

现代民事审判是一个结构严密的对抗性诉讼,遵循严格的程序规则,通常是联邦法院的《联邦民事诉讼规则》或类似州法典。 根据司法统计局的数据,美国侵权审判的数量在过去几十年中急剧下降,大约95%到97%的案件在判决之前就得到解决。 然而,为审判做准备是推动和解价值的引擎。 一方越是准备就绪,他们的谈判地位就越强。 该指南提供了从最初伤害到审判过程以及以后的人身伤害案件如何逐步演变的全面的走法。

步骤1:启动法律诉讼

在案件进入法庭之前,必须经受预审阶段的程序考验,在原告向适当的法院提交书面文件,启动法律轮子时,正式开始诉讼。

原告的申诉

任何诉讼的基本文件都是申诉,这是一份正式的法律文件,概述了原告对被告的指控,根据目前的辩护标准(最高法院在[Bell Atlantic Corp.诉Twombly和[Ashcroft诉Iqbal]案中确立的),申诉必须包含充分的事实细节,以表明“表面上可以接受的”救济要求。裸骨法律指控已经不够。

起草完善的投诉通常包括四个关键部分:

  • 管辖权和地点:解释为什么这个特定法院有审理案件的法律权力,为什么地理位置是适当的.
  • 事实指控:[ 事故时间顺序叙述,所受伤害,以及被告在造成伤害方面的作用.
  • 诉讼原因: 原告起诉所依据的具体法律理论,对于车祸,这几乎完全是罪孽[,对于有缺陷的产品,可以是严格赔偿责任[违反保修
  • 救济告示:原告正在寻求的具体损害赔偿,如医疗费用、损失的工资、疼痛和痛苦以及惩罚性赔偿。

原告还必须向被告送达一份申诉书和传票,这被称为[]诉讼服务,而且必须严格遵守程序规则,以确保法院对被告拥有属人管辖权。

被告的答复

被告一旦送达,被告有有限的时间(一般为21至30天)答复,最常见的答复是答复,被告承认或否认每一项指控,被告还可以提出肯定性辩护[],例如相对疏忽(辩称原告部分过失)或承担风险.

或者,被告可以提出解散动议(通常为规则12(b)(6)动议),在这项动议中,被告辩称,即使原告所说的一切都是真的,法律也没有提供补救办法,案件应当放弃,如果这项动议失败,案件进入了最密集的诉讼阶段:发现。

步骤2:发现阶段

发现是双方交流信息的正式过程,是人身伤害诉讼中时间最长、费用最高的阶段,旨在消除审判时的意外,缩小争议问题,保存证据。 这一阶段由允许当事人获取任何与任何一方的主张或辩护相关的非特权事项的宽泛规则管辖。

书面发现:审讯和生产请求

当事方使用若干工具来收集信息,而无需法院干预。 审讯是书面问题,必须宣誓回答,这些问题往往包括基本的事实信息,如证人身份、事故现场描述和先前的伤害清单。 生产请求迫使另一方提供文件、照片、医疗记录和电子存储信息(ESI)。 现代发现涉及大量ESI,要求当事方搜索电子邮件、短信和内部数据库,以获取相关数据。

入院请求是用于确定无可争议事实的战略工具,例如,原告可以要求被告承认他们在事故发生时驾驶车辆,如果被告承认这一点,整个审判都确定了事实,如果不对入院请求作出答复,就会导致事实被默认地视为被接纳。

寄存器:最强大的发现工具

证词涉及证人(事实证人或当事方证人)在法庭记者在场的情况下在庭外宣誓作证。双方的律师都在场提问。交存书有几种关键功能。他们把证人锁在具体的事件上,使他们无法在审判时改变自己的故事。他们还允许律师评估证人如何向陪审团陈述自己,他们是否喜欢?他们是否在压力下逃避?他们是否崩溃了?

解除当事人资格几乎总是审判前的一项要求,在人身伤害案件中,原告的证言将涵盖事故细节,其痛苦程度,以及伤害对其日常生活的影响,辩护律师将调查原告陈述中的不一致之处,寻找证据证明原告夸大其伤害或者先前存在的状况是造成其痛苦的真正原因.

专家证人和积极动议

复杂的人身伤害案件——如医疗失职、产品责任或有毒侵权索赔——严重依赖专家证人[],这些是具有专门知识、技能、培训或教育的人,他们可以就复杂的问题提供意见证词,专家必须合格,其方法必须可靠,并在各自领域得到普遍接受(称为] 达伯特 标准,双方都通常保留医疗专家、事故重建者、经济学家和职业康复专家,以支持其论点。

一旦发现完成(或在其结论),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的即决判决动议[,这是要求法官在没有审判的情况下对案件作出裁决,认为"对任何实质性事实不存在真正的争议". 如果原告不能拿出证据支持他们索赔中的必要内容,法官将驳回案件.即决判决是一个强大的决定性动议,但当事实受到激烈争议时,往往会被拒绝,因为通常在人身伤害案件中都是如此.

步骤3:审判程序和审判室程序

如果案件在即决判决后未能解决(通常是在最后调解后),则案件便会进入审判阶段。民事审判可以是陪审(由法官决定)或陪审团审判。 第七修正案保障争议金额超过20美元的联邦民事案件中的陪审团审判权。 人身伤害审判是一种有条理、对抗性地提出证据,最终形成有约束力的判决。

陪审团选择( Voir Dire)

审判开始时,[ 陪审员须接受 审判程序公正。双方的律师都质疑潜在的陪审员是否发现可能妨碍他们公正审判的偏见。例如,一名陪审员曾遭遇严重车祸,觉得保险公司不公平地对待他们,可能偏向辩护。律师有两类挑战,即:[] 罢免陪审员 (无限制)和 抗辩(在联邦民事案件中,只有有限,通常每方3人)。

开幕发言

陪审团被打消后,审判开始为开口陈述,原告先走,这不是争论,而是路线图,律师告诉陪审团证据将显示什么,概述关键证人,并给出有说服力的案情陈述,被告方可以在原告之后立即给出开口陈述,或者保留到他们自己的案件开始为止,强有力的开口陈述为整个审判定下了基调.

原告的总诉请

原告承担举证责任. 在民事人身伤害案中,这是"证据的先验性",意思是陪审团必须相信被告的责任比不承担责任的可能性更大,原告通过证人的证词和引入物证提出证据.

每个证人都经过一个三部分的过程:

  • 直接检查:原告律师提出非主问题,以引出证人的故事.
  • 交叉检查:辩护律师提出引领性问题,以攻击证人的可信度,揭露偏见,或突出不一致之处.
  • 重新审理: 原告的律师试图弥补在交叉审理期间造成的任何损害。

在原告举证结束时,被告方可以提出 要求定向判决[(也称为判决作为法律问题),辩称原告未能提出法律上足够的证据,这一动议很少获得批准,因为法院不愿从陪审团手中带走案件.

被告的总审案

如果动议被拒绝,辩方会提出自己的证据。 辩方可能会传唤被告作证,提出专家证人反驳原告的损失要求,或者提出证据,表明原告有相对的过错。 辩方必须避免简单地重复原告的证据;他们必须为事件提供不同的叙述或替代解释。

结案辩论和陪审团指示

双方休庭后,律师们给出了的终结辩词[,这是说服陪审团的最后机会,律师们总结了证据,论证了法律为何偏袒其委托人,并要求陪审团做出具体判决,原告先走,辩方回应,原告得到简短的反驳.

在陪审团审议之前,法官会阅读]陪审团裁决指令[(也称向陪审团提出指控),这些指令解释了陪审团必须适用的具体法律标准,例如,法官会读到一个过失的定义:"疏忽是没有使用合理的谨慎,这是合理谨慎的人在类似情况下会使用的谨慎". 陪审团会把这些指令连同他们一起带入评议室.

步骤4:审议、判决和损害

陪审团退休后进入私人审判室进行深思熟虑. 在联邦制度中,判决通常必须一致,意味着所有陪审员必须同意. 在一些州法院中,超多数(如12分之10)足以做出民事判决.

损害的判定和类型

如果陪审团认为原告有损害,则必须确定损害额

  • 经济损害(特别损害):可计算货币损失,包括过去和未来的医疗账单、工资损失、收入能力损失和自付费用。
  • 非经济损失(一般损害):主观损失,无形损失,包括痛苦和痛苦、情绪痛苦、丧失生命和失去财团(失去婚姻亲密关系和伴侣关系)。

在严重行为(如醉酒驾驶或故意有害行为)的情况下,陪审团也可裁定惩罚性损害,这些损害并非旨在赔偿原告,而是要惩罚被告和阻止他人采取类似行为,惩罚性损害在许多州是受限制的,并且受宪法关于正当程序的严格限制。

步骤5: 审判后动议和上诉

一旦陪审团作出判决,审判并不一定结束,在判决成为最终和可执行判决之前,败诉方可以寻求若干程序途径。

挑战判决

败诉方提出审判后动议的时间有限(通常为28天)。最常见的是作为法律问题的判决动议(JMOL) 新的审判动议。一个JMOL要求法官推翻陪审团的裁决,因为没有法律上足够的证据依据。新审判动议认为,法律错误(例如陪审团指示错误或采纳不当证据)损害了结果,或者损害赔偿金判决过高或不充分。

如果审判后动议被驳回,败诉方可向更高一级法院(上诉法院)提出上诉[]。关键是,上诉不是新的审判。上诉法院不听取新的证据或证人证词。相反,双方提交书面案情摘要,认为审判法官犯了法律错误。复审标准至关重要:对事实结论进行审查,以“明显错误”,而法律结论进行审查[](从一开始,不服从审判法官)。上诉法院可以确认判决,推翻判决,或将案件发回审判法院,以便进行新的审判或与裁决相一致的进一步程序。

收集判决书

赢得判决是胜利,但收钱是另外一项挑战。 如果被告(或其保险公司)不自愿支付,原告必须采取措施执行判决。 这可以涉及扣押被告的工资、扣押银行账户、在财产上设留置权或征收个人资产。 一些被告缺乏足够的资产来支付判决 — — 被称为“判决证明 ” 。 在这些案件中,法律胜利可能基本上是象征性的,因为没有保险,实际收取赔偿变得极其困难。

结论:导航民事诉讼的复杂性

人身伤害案通过法院系统的过程是一个严格、多阶段的过程,受严格的程序规则和战略决策的制约,从最初提出申诉和详尽的发现交换,到陪审团审判的剧情和上诉的终局,每一步骤都需要认真准备和深入了解法律原则,从统计学上讲,胜诉解决,但审判的可能性左右着整个过程的每一场谈判,对于面临这一复杂制度的人来说,有经验的法律顾问不仅仅是奢侈品——这是保护他们的权利和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平赔偿机会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