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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资产和管辖权范围内的地产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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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界地产诉讼日益复杂
在一个前所未有的全球流动时代,个人拥有多个国家的资产、在国外维持住所或拥有双重国籍已不再罕见,虽然这种国际生活方式提供了许多好处,但在财产规划和管理方面却造成了重大的复杂情况,当一个人在不止一个法域中死亡,无论是房地产、银行账户、投资还是商业利益,在继承人、债权人和其他求偿人之间都可能爆发争议,这些争议往往涉及相互冲突的法律制度、相互竞争的法院管辖权以及遗产期望方面的文化差异。涉及国际资产和管辖权的产权诉讼已成为遗嘱法和信托法中最具挑战性和迅速演变的领域之一。本条审查了形成这一领域的关键法律原则、共同障碍、战略办法和最新动态。
了解国际地产诉讼
国际遗产诉讼是指因管理或分配死者遗产而产生的任何纠纷,涉及不止一个国家的资产或法律诉讼。 死者可能是一个国家的公民,居住在另一个国家,拥有其他几个国家的财产。 这些跨境联系所建立的法律网络甚至可以奴役起草完善的遗产计划。
引发争端
英国人可以选择一个“法国人”的遗产。 真正的财产跨越国界。 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法国的别墅,该别墅由英国居民拥有。 根据法国强制继承规则,子女有权获得死者遗产的预留份额,而英国法律则倾向于遗嘱自由。 如果英国居民将法国财产留给第二配偶而不是其子女,那么在两国的诉讼几乎是不可避免的。
国际银行账户和投资组合。 外国银行或经纪公司持有的流动性资产往往使该财产受制于账户所在地法域的遗嘱法律。 不同国家在授权、执行人任命和放款前的税务审批方面有不同的规则。 当遗嘱中指定的执行人不被外国机构承认时,往往会出现拖延和争议。
与外国业务有密切关联的企业。 与多个法域的子公司有家庭业务,对控制权和继承提出了估值质疑和争议风险。受损害的受益人可能质疑外国资产的估值,或声称执行人不当管理海外权益。
跨界地产诉讼的主要挑战
司法冲突
确定哪个国家的法院有权审理遗嘱或信托纠纷往往是第一次也是最关键的争斗。管辖权可以基于死者最后住所、资产所在地()甚至死者的国籍。 不同法域的法院可能各自主张管辖权,导致平行诉讼和结果不一致的风险。 选择法院会严重影响结果,因为程序规则、发现权以及证据标准差异很大。 例如,有些民法法域不允许在遗嘱问题上进行审前发现或陪审团审判。
相互冲突继承法
继承法在法律传统上有着根本的不同,普通法国家通常允许遗嘱人通过意志分配财产,但很少限制(配偶选择的份额除外 ) 。 但是,民法国家往往规定 强制继承规则,将遗产的固定部分留给特定亲属,通常是子女,有时是父母。 当财产跨越普通法和民法管辖,管理每种财产类型的继承的法律问题就变得争议很大。 许多国家适用内部冲突规则,这些规则可能提及遗嘱人国籍、住所或财产所在地的法律。 不仔细规划,外国强制性规则就可能完全破坏打算的分配。
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
即使一国的法院就财产下达最后命令,该判决也不可能在资产所在的另一国家自动执行,礼让原则——法院承认外国判决出于相互尊重——只在一定条件下适用,许多国家要求外国法院拥有适当的管辖权,诉讼是公平的,正当程序得到遵守,判决与当地公共政策并不冲突,在强迫继承的情况下,一些大陆法系国家认为自己的继承规则属于公共政策事项,并将拒绝执行绕过这些规则的外国法院的命令。
税务和房地产管理
国际产业吸引了多种税收制度的潜在风险。 产业税、继承税、资本收益税和所得税都可能在不同法域适用。 可能会在谁承担税收负担、外国税收的抵免如何计算以及产业是否遵守了报告义务方面产生争议。 有些国家之间存在双重征税条约,但并非普遍适用,解释往往导致进一步诉讼。
法律框架和指导原则
Lex Situs vs. 户籍
不动产受所在地法律管辖的传统规则(lex positors)仍然得到广泛接受,但动产往往受死者死亡时的住所法]管辖,住所法是一个复杂的法律概念,一般是指一个人打算建立永久住所的地方,不同于实际居住或国籍,法院可以进行冗长的事实调查以确定申请人的住所,特别是在个人在多个国家度过的时间时,住所权争端可能是国际财产诉讼的中心问题。
重力测试中心
某些法域,特别是美国和欧洲大陆法系,采用更灵活的“重心”或“最重要的关系”标准来确定继承问题的适用法律。 这一标准考虑死亡者的住所、资产所在地、受益人住所和遗嘱中的意图表达等因素。 这种方法旨在提供更有针对性的结果,但带来不确定性。 诉讼人可能就死亡者与不同法域的关系提出相互矛盾的证据,以论证适用有利的法律。
普通法、民法和伊斯兰教法相互作用
处理国际遗产的从业人员必须不仅熟悉普通法和民法,而且熟悉基于宗教的继承制度,如伊斯兰教教法,在许多穆斯林占多数的国家适用,在个人地位问题上可以援引。伊斯兰教教法继承规则是详细和强制性的,往往为多个家庭成员提供特定份额。如果一个在符合伊斯兰教教法的法域中死亡的死者拥有的资产,则可能要求其他国家的世俗法院执行或适用这些规则,导致与当地遗嘱法典发生冲突。
国际条约和公约
《关于继承死者财产的法律的海牙公约》
该公约(1989年)试图统一继承的法律冲突规则,但只有少数几个国家批准了该公约,包括瑞士、荷兰和少数其他国家;该公约规定,继承一般受死者死亡时惯常居住的国家的法律管辖,除非这些国家与另一国有更密切的联系;公约还允许遗嘱人选择其国籍的法律来管理继承;公约虽然通过有限,但提供了有用的模式,并对非签署国的法院产生影响。
欧盟继承条例(布鲁塞尔四)
涉及欧洲联盟成员国的遗产——除了丹麦、爱尔兰和联合王国(Brexit后)的显著例外——欧盟继承条例(第650/2012号条例)统一了管辖权、适用法律和判决的承认。该条例规定,一般联系因素是死亡时死亡者的常住地,它也允许检验人选择其国籍的法律来管理整个继承,该条例是减少法院购物和提供可预见性的有力工具,但并不超越国家强制继承规则,而是决定哪个国家强制继承制度适用。
双边条约和对等安排
许多国家已经签订了关于继承税、遗嘱承认或一般法律合作的双边条约,例如,美国与某些国家(例如联合王国、德国、法国、加拿大)订有遗产税条约,规定了信贷和豁免机制,有些条约也涉及承认外国遗嘱令,法律从业人员必须审查有关法域之间是否存在这类条约,因为这些条约能够大大简化遗产管理和减少诉讼风险。
国际房地产争端的导航战略
早期司法评估和论坛选择
争议发生后,律师应评估哪些法院可以行使管辖权。 考虑的因素包括资产所在地(特别是房地产)、死者住所、主要受益人的住所以及遗嘱中的任何选择法律或选择法院的条款。 如果存在多个管辖权,利益攸关方可能需要评估相对优势,如发现规则、陪审团审判的普遍性、诉讼速度以及法院对国际问题的熟悉。 在某些情况下,各方可能就在一个有利的法院中提起诉讼达成协议,从而避免平行诉讼和降低费用。
聘请有经验的地方顾问
由于每个法域都有自己的程序和实体法,因此必须保留每个相关国家中持有律师执照的律师,这些当地律师可以就强制性手续、法院程序、必要的备案以及地方继承法的细微差别提供指导,他们还帮助与外国协理律师进行协调,并就可能影响诉讼战略的文化敏感性提供咨询。 虽然聘请多个律师事务所的费用昂贵,但往往是确保遵守和避免程序错误对索赔造成致命影响的唯一办法。
调解和国际仲裁
仲裁在多个法域中并不常见,而是用于信托纠纷或估价问题,有些遗嘱现在包括要求通过仲裁解决所有纠纷的条款,这可以帮助在中立法域内合并程序,但是,在遗嘱案件中仲裁协议的可执行性因国家而异,律师应就仲裁协议条款在跨国界破产财产规划中的潜在好处和缺陷向客户提供咨询。
减少争端的死亡前规划
避免国际财产诉讼的最有效战略是认真规划死前事宜。
- 不同法域的遗嘱分离。 一些从业人员建议为不动产所在国的户籍国创建主要遗嘱,并为不动产所在国创建单独的遗嘱,必须仔细起草每个遗嘱,以避免后期遗嘱撤销,并确保一致性。
- 法律选择条款。 在允许的情况下,遗嘱人可以选择其国籍法来管辖其全部财产,这是《欧盟继承条例》和《海牙公约》允许的,一些普通法国家允许实行这种选择,但必须受到强制继承保护。
- 婚姻财产协议. 在共有财产法域,资产分类为共有财产或单独财产会显著影响继承权. 婚前和婚后协议可以澄清所有权,减少争议.
- 信托结构。 境外信托可以灵活地持有资产,有可能避免当地遗嘱和强制继承规则,但信托本身可以受到质疑(例如,作为“假”信托或欺诈性转让),适当的起草和管理至关重要。
遗产规划律师还应就多国持有资产的潜在税务后果向客户提供咨询,并建议采取终身赠与、放弃继承或使用大陆法系法域的基金会等战略。
最近的趋势和新出现的问题
数字资产和密码货币
数字资产——包括密码货币、在线账户和数字媒体——在国际财产诉讼中面临新的挑战。 密码货币钱包可能存放在一国的交易所,而所有人居住在另一国,私人钥匙存放在别处。管辖权问题很尖锐,因为密码资产“位置”不是有形的,法院必须依赖诸如业主住所或交易所所在地等概念。争端可能涉及追踪和追回被盗或丢失的数字资产,迫使执行者跨越国界导航网络安全和数据隐私法。
GDPR对地产信息的应用
欧盟的《一般数据保护条例》限制死者的个人数据。 在一些欧盟成员国,执行者或受益人可能无权未经具体授权而访问死者的电子邮件或社交媒体账户。 这可能会阻碍遗产管理,并助长关于数字资产应作为财产还是作为隐私法处理的诉讼。 不同国家的法院得出了相互矛盾的结论,没有形成统一的做法。
气候变化和跨界房地产
随着气候变化影响财产价值和保险的提供,国际房地产纠纷可能增加。 例如,洪水多发地区的海滩前滩地产可能贬值,导致受益人对估价方法争论,或指责执行者疏忽管理。 这些纠纷往往涉及环境条例,需要多个领域的专家证词。
诉讼者和头目的最佳做法
- 及早进行全面资产清点。 查明所有资产及其所在地,以及任何现有的财产规划文件、产权和账户协议。
- 首先在主要管辖区确保当地遗嘱。 通常最好先在死者的住所取得正式管理,然后才试图在其他地点处理资产,因为可能需要作出这种判决来认证遗嘱。
- 利用调查委托书或其他正式证据请求。 如果诉讼是必要的,当事方可能需要寻求外国法院的协助,以获得发现、取证或冻结资产。
- 考虑为费用提供保证金或担保。 在跨国界案件中,法院可以要求管理人出具保证金或诉讼当事人为对手的法律费用提供担保,特别是如果诉讼当事人居住在外国法域。
- 继续了解税法的变化。 国际税则不断变化。 与跨境产业的交往应包括定期审查税务条约、报告义务和豁免门槛。
结论:需要专业专业指导
涉及国际资产和多个法域的地产诉讼是一个高额的、技术上要求很高的领域。 不同法律制度的交汇、相互冲突的继承规则和复杂的程序障碍需要具有国际家庭法和跨国界遗嘱方面深厚专门知识的律师。虽然诸如欧盟继承条例和《海牙公约》等条约提供了一些协调性,但并不消除冲突的可能性。最好的结果往往是通过早期战略规划、当地律师之间的合作以及探索其他解决争端机制的意愿来实现。对于拥有国际资产的个人来说,预先规划这些复杂情况并不是奢侈品,而是一种必要。 面临跨国界争端的海尔和执行者应当立即向专门从事这一特殊业务的公司寻求法律咨询,以保护其利益并处理多种法律制度的复杂性。
欲进一步读到这个问题,请参看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关于遗嘱和继承、欧盟继承条例(布鲁塞尔四)和IRS关于破产财产税条约的资料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