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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破产对学生贷款和教育债务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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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章破产与教育债务之间的复杂互动
当经济困难发生时,第13章破产可以为陷入债务的个人提供一条生命线,与第7章要求清算资产不同,第13章允许债务人提出法院批准的为期三至五年的偿还计划,该计划可以合并和重组各类债务——信用卡、医疗账单,甚至一些纳税义务,然而,第13章中学生贷款和其他教育债务的处理仍然是破产法中最被误解的领域之一,虽然这一过程可以提供有意义的短期救济,但根本规则依然存在:学生贷款臭名昭著地难以偿还,该条确切解释了第13章如何与教育债务相互作用,借款人可以现实地期望什么,以及对那些在学生贷款重压下挣扎的人有哪些战略选择。
在探讨具体细节之前,必须了解学生贷款为何会得到这种特殊待遇。 国会有意将学生贷款设定为破产时不可解除的,但只有狭义的“不应有的困难”例外。 这项政策旨在保护联邦贷款制度,确保教育融资。 因此,第13章并不一般地消灭学生贷款,但它仍然是管理这些贷款的有力工具。
第13章 破产如何运作
第十三章常常被称为“挣工资者计划 ” , 因为它依靠债务人的正常收入来资助支付。 债务人向破产法院提交偿还计划,必须由受托人批准。 该计划优先考虑某些债务(如子女抚养费和大多数税收),并将剩余资金分配给无担保债权人,包括信用卡公司、医疗供应商和学生贷款服务商。
第13章的主要特点包括:
- 自动停留: 一旦提交请愿书,所有征收工作——包括学生贷款的工资扣款——必须停止,这就提供了立即呼吸的空间。
- 计划期限: 通常为三年,但如果债务人的收入超过国家中位数,则可延长至五年。
- 债务解除: 在计划结束时,法院清偿某些剩余的无担保债务(如信用卡),但学生贷款一般都存续.
该计划还可以具体对待学生贷款,取决于它们是联邦贷款、私人贷款还是机构贷款,以及债务人的总体财务状况。
一般规则:学生贷款是不可放款的
根据《破产法》第523(a)(8)节,学生贷款——包括联邦直接贷款、FFEL贷款、Perkins贷款和大多数私人教育贷款——不能解除,除非债务人证明“不应有的困难”。
- 根据目前的收入和支出,如果债务人被迫偿还贷款,则无法维持最低的生活水准;
- (a) 这种财政状况将持续到偿还期的相当大一部分;
- 债务人为偿还贷款作出了真诚的努力。
只有少数涉及学生贷款的破产案件导致债务的解除。 绝大多数申报者以学生贷款余额完好地完成了第13章,尽管如果贷款与其他无担保债务合并并按比例支付,他们在计划期间可能没有支付任何款项。
第13章如何仍然能帮助学生贷款
尽管大多数情况下解除债务的可能性不大,但第13章为欠有教育债务的借款人提供了若干实际好处:
停止工资加固和收取行动
联邦和私人学生贷款服务者可以不经法院裁决而扣发工资,最多可达联邦贷款可支配工资的15%。 第13章规定的自动中止立即停止所有扣发。 这可以每月腾出数百美元,并停止积累费用和利息的循环。 银行贷款服务机构可以将贷款和贷款服务费用从银行贷款中扣除。
将学生贷款作为计划中的无担保债务
在许多第13章中,学生贷款与其他无担保债务都归入同一类别。 债权人(包括学生贷款服务员)根据债务人的可支配收入获得一定比例的欠款。 如果计划不向无担保债权人支付任何款项(“零比例计划 ” ) , 学生贷款服务员在五年内得不到任何款项。 重要的是:计划期间贷款余额继续积累利息和费用,但债务人从目前的付款中得到了一笔余额。
降低利率的可能性(私人贷款)
对于私人学生贷款,第13章有时可以降低利率。 破产法院可以对某些担保债务适用 " 取消 " 的规定,但私人学生贷款是无担保的,不能挤压,但计划可以修改付款条件,例如将过期到期金额分散在计划期间,而不需要与贷款人另行签订修改协议。
共同标志保护
提交第13章引发自动中止,同时保护共同签字人不参与收款工作,至少是暂时的。然而,根据《破产法》第1301条,共同签字人的中止可能受到限制。 如果计划没有规定全额偿付债务,法院可以给予债权人救济。然而,共同签字人在债务人完成计划时可能获得宝贵的时间。
将过去联邦学生贷款纳入计划
如果借款人拖欠了联邦学生贷款,第13章可以使其及时生效。 该计划可以包括逾期到期的金额(本金、利息和收款成本),并在计划期内支付。 一旦债务人完成计划,贷款被视为现时贷款,并经常可以恢复。 这可以恢复以收入为驱动的还款计划、延期或延期偿还的资格。
联邦对私人学生贷款的处理
《破产法》同样对待联邦和私人学生贷款,但有一些细微差别:
联邦学生贷款
联邦贷款一般不可发放,除非证明存在不必要的困难。 在第十三章计划中,教育部将得不到计划付款,除非贷款列为无担保债务。在计划结束时,借款人仍须承担全部余额和应计利息的责任。然而,借款人可能有资格在破产后享受收入驱动的偿还计划[,该计划可以将付款限制在自由裁量收入的一定比例。第十三章计划中花费的时间并不计入IDR计划的20年或25年豁免期。
私人学生贷款
私人学生贷款同样不能根据同样的法律标准发放。 但是,私人贷款者还贷选择较少 — — 没有IDR计划,没有宽容,也没有宽恕计划。 第13章在这里更值钱,因为自动中止会停止积极的募捐做法,而计划可以迫使贷款者接受长期付款而不将利息资本化。
第13章中可免除学生贷款时
尽管第13章中的学生贷款解除是罕见的,但如果债务人提出对抗程序并证明存在不必要的困难,债务人必须证明Brunner测试的所有三个要素。 一些地区法院采用稍有不同的标准(例如第八巡回法院的“情况总和”方法),但结果同样具有限制性。
韩国的银行业和银行业都存在长期性缺陷。 法院认为,这些因素包括:长期或长期残疾、低收入历史、收入增长没有现实的前景、以及真诚的偿还努力。 医疗条件恶劣或长期监禁的借款人可能成功。 美国破产研究所的统计数据表明,申请破产的学生贷款债务人中只有不到0.1%获得解除债务。
备案前的战略考虑
决定将第13章与学生贷款债务联系起来,需要经过认真规划。
信用分数影响
第十三章在自提交之日起的7年中一直保留在信用报告中。 它可以显著降低信用分数,但影响会随着时间推移而减弱。 许多借款人完成计划后发现其信用分数有所改善,因为他们已经消除了其他债务,并表现出一贯的支付行为。
税后后果
破产时解除的债务不被视为《国内税收法》规定的应纳税收入,但由于学生贷款很少被解除,这种补贴对教育债务来说是最低的,如果部分贷款是通过不必要的困难解除的,被赦免的数额不征税。
与贷款恢复和巩固的互动
对于联邦贷款,第13章的备案会干扰任何正在进行的贷款修复或合并工作。 打算在破产后进行合并的借款人应该等到案件结案后再进行。 同样,破产计划可能会影响某些收入驱动的还款计划的资格,直到案件被驳回或解除。
破产的替代物
在备案前,考虑非破产选项:
- 收入驱动的偿还计划(IBR,PAYE,REPAYE,ICR)可以将每月的付款减少到联邦贷款的0美元以下.
- Loan合并可以将多个联邦贷款合并为一个,并延长偿还期限.
- 损害或容忍可能用于经济困难或失业。
- 公务员贷款豁免在为公务员支付120笔合格款项后提供退职。
- 与私人放款人就一项清算进行谈判,或减少利息,在破产之外是可能的。
破产应被视为最后手段,特别是对有可能受益于宽恕方案的借款人而言。
将学生贷款纳入第13章计划的实际步骤
学生贷款通常由下列机构处理:
- 确定所有贷款:在破产时间表中列出所有联邦和私人学生贷款,包括共同签字人.
- 将债务分类:学生贷款几乎总是无担保的非优先债务,但是,如果贷款以财产(例如以汽车或房屋作担保的私人贷款)作担保,则可以区别对待.
- 提出计划:计划必须具体说明在计划期限内无担保债权人将得到多少收益,如果债务人有可支配收入,学生贷款服务者将得到所欠总额(通常只有一小部分)的一定比例.
- 启动对敌程序(如果寻求解除债务): 为了试图解除不必要的困难,债务人必须在破产案件中单独提起诉讼,这需要法律代理和大量文件。
- 监管贷款状况: 即使在计划期间,学生贷款服务者仍可继续向信贷局报告拖欠贷款的情况,除非计划规定全额偿还. 破产并不能自动补救学生贷款的信用报告.
现实世界的影响:借款人可以期待的是什么
举个例来说,我们考虑一个典型的情况。 一个拥有6万美元联邦学生贷款、2万美元信用卡债务和适度收入档案的借款人,第13章。 该计划将所有可支配收入承诺给受托人5年。 信用卡债务可能支付很小,但学生贷款得到同样的对待。 在计划结束时,信用卡债务被解除,但借款人仍然欠6万美元加5年的应计利息。 然而,借款人避免了工资扣扣,减少了付款(计划期间没有一次拖欠学生贷款),现在可以重新进入IDR计划。 借款人的信用得分已经下降,但导致破产的金融危机已经解决。
对于私人贷款来说,结果可能不太有利。 私人贷款人通常不提供IDR计划,因此破产后借款人可能面临同样的高额月度付款加累积利息。 在这种情况下,第13章只是购买时间,而不是永久解决方案。
法律和专业指导至关重要
由于学生贷款和破产的复杂性,个人情况大不相同。 《破产法》和《高等教育法》之间的相互作用为不谨慎者制造陷阱。 比如,如果借款人拖欠联邦学生贷款,第13章的提交可以停止收取,但也可能会引发某些好处的丧失,如延期。 此外,联合签约者在私人贷款上的自动停留可能只持续几个月,然后债权人才寻求救济。
咨询了解学生贷款法的破产律师至关重要。 许多律师提供免费的初步咨询。 欲了解更多权威信息,请参考美国受托人方案的官方破产准则网站[,[联邦贸易委员会关于破产中学生贷款的文章,诺洛公司关于破产中学生贷款解除问题的全面指南[。 IRS关于取消债务的税收专题,如果破产中任何部分解除的话,可以澄清税收影响。
结论
第十三章破产并没有取消绝大多数借款人的学生贷款,但它可以成为停止征收行动、重组金融以及提供从巨额债务中复苏的有条理的途径的战略工具。 了解破产的限度 — — 特别是不证明困难就解除学生贷款的几乎不可能 — — 的借款人可以利用第十三章获得时间并减少眼前的财政压力。然而,最好的做法是在转向破产之前探索所有替代办法,包括以收入为驱动的还款和宽恕方案。 合格的破产律师可以帮助评估第十三章是否提供了足够好处,以证明它对信贷和金融自由的长期影响是合理的。 如果仔细规划,现实的期望,第13章可以成为稳定的基石,即使学生贷款仍然是其中的一部分。